乐极,曰:“我不意夫妇之乐,有不可言传者。”于是逢人辄道,无有不掩口者。女知而责之。郎曰:“钻穴逾隙者,始不可以告人;天伦之乐,人所皆有,何讳焉。”过八九月,女果举一男,买媪抚字之。
一日,谓郎曰:“妾从君二年,业生子,可以别矣。久恐为君祸,悔之已晚。”郎闻言,泣下,伏不起,曰:“卿不念呱呱者耶?”女亦凄然,良久曰:“必欲妾留,当举架上书尽散之。”郎曰:“此卿故乡,乃仆性命,何出此言!”女不之强,曰:“妾亦知其有数,不得不预告耳。”
先是,亲族或窥见女,无不骇绝,而又未闻其缔姻何家,共诘之。郎不能作伪语,但默不言。人益疑,邮传几遍,闻于邑宰史公。史,闽人,少年进士。闻声倾动,窃欲一睹丽容,因而拘郎与女。女闻知,遁匿无迹。宰怒,收郎,斥革衣襟,梏械倍加,务得女所自往。郎垂死,无一言。械其婢,略能道其仿佛。宰以为妖,命驾亲临其家。见书卷盈屋,多不胜搜,乃焚之;庭中烟结不散,暝若阴霾。
郎既释,远求父门人书,得从辨复。是年秋捷,次年举进士。而衔恨切于骨髓。为颜如玉之位,朝夕而祝曰:“卿如有灵,当佑我官于闽。”后果以直指巡闽。居三月,访史恶款,籍其家。时有中表为司理,逼纳爱妾,托言买婢寄署中。案既结,郎即日自劾,取妾而归。
异史氏曰:“天下之物,积则招妒,好则生魔:女之妖,书之魔也。事近怪诞,治之未为不可;而祖龙之虐,不已惨乎!其存心之私,更宜得怨毒之报也。呜呼!何怪哉!”
[今译]
江苏彭城有一个叫郎玉柱的人,他父亲做官做到知府,为官清廉,所得的俸禄不买田地产业,而积累了满屋子的书。到了郎玉柱这一代,尤为痴傻:家里苦于贫穷,没有什么东西不拿去卖,唯独父亲的藏书,一卷也舍不得卖掉。父亲在世时,曾经抄录《劝学篇》,贴在郎玉柱座位旁边,让他天天诵读;又用白纱罩起来,生怕字迹磨灭了。他读书不是为了求取官职,而是确实相信书中真的有“黄金屋”和“千钟粟”。他日夜研究攻读,严寒酷暑从不间断。二十多岁了,也不求婚配,而只希望书中的美人会自动到来。见到亲戚朋友,不懂得寒暄、应酬,说上两三句话后,就高声朗读起来,客人不一会就自个走了。每次学政案临考试,他总被选拔为第一名,可是苦于考不中举人。一天,郎玉柱正在读书,忽然一阵大风把他手里的书本刮走了。他急忙去追,一不留神,脚踩到一个窟窿里,陷了进去;用手一摸,坑里有些腐烂的草;刨开一看,原来是古人窖藏的粮食,已经霉烂成脏土。这些粮食虽然不能吃,但他更加相信“书中自有千钟粟”的说法不假,读书更努力了。
一天,郎玉柱攀着梯子爬上高高的书架,从乱书堆里翻出一个金制的辇车,有一尺来长,他很高兴,认为这是“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应验。他拿出去给别人看,却原来是镀金的,并不是真金。他心里暗暗埋怨古人欺骗自己。不久以后,郎玉柱父亲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