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介绍了姬莲阿姆斯壮早期持续拍摄三名少女的纪录片,我们实在没理由不放映这部暂时划上句号的总结之作。二十年前,三名主角还是亭亭玉立的少女;二十年后,她们有的成为单亲妈妈,有的历经人生的巨大波澜,而
读完一遍实体书,再读一遍电子版的,更清晰了这个书名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何来,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的世事,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的人心,所幸,金狗的初衷没有改变,无论是事业还是感情的初心,最终都有了归宿。
这部剧读了很久,断断续续好多天才看完,可能就如编剧所说,这部剧的情节并不明显,没有大起大落,就不够吸引人,但是当你读完,你会发现,你有很多的感受想要倾诉,也许书中的某一个人正是你的影子,也许书中某一句话正中你心窝。 第一部中,我不太喜欢女主角软软弱弱的样子,虽然她对待爱情很勇敢,但是我觉得对生活也应该勇敢,所以,相对来说,更喜欢第二部的女主,冷静,智慧,聪明,勇敢,那才是我想要成为的人。但是,从Mint的话中,我也明白了,每个人的性格,立场都不一样,就像看待好人和坏人的区别,还是那句话:一千个读者的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像在第一部中,傅云深是坏人,但第二部中又是好人,其实只是看待的角度不一样了。前几天,我遇到了一些事,让我觉得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爱情,毕竟剧集是剧集,电视剧是电视剧,而现实只能是现实。但现在一想,也许是要我足够好,才能遇见你!
虽然看到最后满肚子怒气,但还是要静下来客观评价一下这部剧 很喜欢莉拉身上的拼劲,做一件事情就会变得越来越投入,也越来越热爱。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如果一个人有想法,有行动,有毅力那么她就不会永远出于困境,当然贵人相助也是十分钟重要的,只有你本身足够好,才能更加引得贵人。 如果单从金钱角度考虑,我可能会和莱农一样,成为那个走出去的人,接触的人也会偏向于知识分子圈,但是留在家里发展的朋友可能会比我更富有,因为我只是再走老路,从一开始就明白将来的收入水平,我会很小心翼翼的固守,企图保住自己的饭碗,而不是进一步开拓。而我的朋友在创业,她们有更大的勇气和机遇,她们有自己的思想,她们敢想敢做,她们追求实际,而不是向莱农一样更看重虚荣的名誉。 莱农自己把一个温馨的家庭毁了,这让我感到十分气愤,或许是中国人对家庭更看重吧,我们往往会压抑自己不该有的欲望,在这方面我更喜欢传统,因为我们生来不仅仅是为了欲望。况且尼诺是一个渣男呀,如果是和一个好男人精神层面先结合,来日方长更好接受,如果只是迫不及待受肉欲支配,我无法赞同。
看到书封上写,吉莉安·阿姆斯特朗称这部剧是“我想摧毁自己以前写的剧集,于是,这部作品就此诞生。”好奇心大起,读完却大为失望,这部剧实在只能算吉莉安·阿姆斯特朗作品中的中下之作,推理不足竟靠科幻来补。 整本剧从情节来说过于牵强,把甘粕才生的杀人动机归结为他对优秀的执着而不能接受身边人的平庸,故而杀死妻儿,伪造他们的经历,这样的故事主线太过牵强。以甘粕才生这样的性格,应该是在一开始就不会跟这样平凡的妻子结婚、生子才对,何须十几年后再来“毁尸灭迹”?而对谦人而言,最好的复仇难道不是把他父亲的所作所为公诸于众,令其身败名裂,何必要把自己也变成杀人犯?! 而本剧标题的拉普拉斯女魔,暗示圆华是主角,可整本剧读下来感觉谦人才是真正主角;而圆华这条线中其母亲丧身于龙卷风这个情节没有好好利用(仅仅是推动她献身实验的因素,太牵强。)。 本剧推理部分也是硬伤,把谦人的杀人手法归结于“拉普拉斯算法”植入大脑后产生的特异功能,直接把从剧集从推理变成了科幻。 此外,剧集中对人物的刻画也过于简单和符号化。无论是谦人、圆华,还是青江,都缺乏那种层次丰富而矛盾的人性,人物形象显得单薄无力,缺乏深度。 总体而言,这本作品跟其巅峰之作《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和《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实在相去甚远,勉强3.5分吧。 ※※※※※※※※※※※※※※※※※※※※※※※※※※※※※ 注:数学家拉普拉斯(Laplace)在1814年曾提出这样的假想:一个拥有超级运算能力的智慧生物,只要掌握某一时刻宇宙内所有原子的状态,就能向前、向后推知任意时刻宇宙内所有原子的状态,从而能够倒退历史、预测未来。
编剧脑洞很大,铺设了一个很奇特的宇宙背景,逻辑似乎也不错,可能也挺幽默。但是看这部剧我真的找不到重点啊,主线是什么啊,虽然比第二部好一点。
描写特别细腻!每个场景、每个人物心境都很展示出了细节。 也很感人,特别感人。 所以很容易就读进去了。
简单 美好 小甜 主演都很好 不过更喜欢路星河的人设 记得当时真的很喜欢很喜欢这部剧 几乎每天追 现在又来刷一次啦
胡思乱想丨滚开,别压到我隐形的翅膀 “世界以痛吻我,我报之以歌。”这是吉莉安·阿姆斯特朗在《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里的一段话。从高中开始就一直有收集生僻字和名言警句的习惯,尤其是别人不知道的东西。比如,孑孓、尕、氤氲等等,那时候想,这些大家都不认识的字儿,我收集起来,仿佛就成了我的“私有财产”,比如这句话,我收集起来之后,就觉的:好了,这句话以后属于我了。 这个习惯一直延续至今,是因为我爱这些文字,也爱隐藏在这些漂亮的文字后面的人,这个世界上如果把所有的文字制造者都细数来,强大如吉莉安·阿姆斯特朗,弱小如我,大致能分成三类,一类是写给别人看的,或者叫写给粉丝看的,如心灵鸡汤的写手,如意淫剧集的编剧,一类是写给世界看的,如影视史上的那些巨匠,第三类是写给自己看的,如我。 第一类文字制造者太恶心,我会尽量远离,如某冰,他们制造出来的文字垃圾和心灵鸡汤,我想连他们自己都不会信吧。作为山东人,对某冰有所耳闻,说实话人品不行,莫名其妙地火了,他写的那些东西,骗骗粉丝还行,深入研究就有点恶心了,还有那些所谓的玄幻YY剧集也是这样。或许是这个时代把他们推到了风口浪尖,就像奥威尔在《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描绘的那个社会,那个时代心灵鸡汤和低俗的黄色剧集是最畅销和卖座的。 第二类文字制造者太高大,不能望其项背,只能做他们门下的走狗,在他们点滴的思想里攫取其中的些许,做自己的人生向导。比如读汪曾祺会识得他的淡定从容,虽不得要领,但照猫画虎,也颇为有趣,读余华会看到他骨子里透出的坚韧,虽遭万锤锻造,依然能说出“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活着本来就很艰难了,况且还有不断膨胀的欲望作祟,最近读严歌苓,会对某个伤疤一样的时代有更深入的了解,也更喜欢她文字里的律动,从来都不觉得一个人能写出那么精灵的文字。 第三类的文字制造者太平凡,也就在自己一亩三分地上,自得其乐。如我,总爱拾人牙慧,往文人墨客的人堆里蹭,虽有各种的惭愧,但我总觉得自己还算是一个内心强大的人,其实也不是强大,是被烦心的事儿烦恼久了,被痛苦的事儿折磨惯了,也就看开了,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看开,真正看开的人或许真的会像开头的那句诗“世界以痛吻我,我报之以歌”,像史铁生一样,能说出“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这样才是真正的豁达,像我这种普通人,总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就有些矫情了。 矫情归矫情,我还是蛮喜欢把这些“惊人”的名言信手拈来,因为在过去的三十年里,自认为也算是经历丰富,回忆里很多痛苦,失恋是最低级别的伤害,也有很多的幸福,一群爱我的人是最重要的赠予。我现在会偷偷地想,等我老了之后,我一定会写一本回忆录,书的名字或许叫《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取自于“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又或者会取名《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因为“沉船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或许不该说自己内心强大,而只该是有些许强大的内心,因为前几日还扭捏地跟曹教授说:“特别不好意思,我最近在写一本剧集,叫《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曹教授特平淡地说:“这有什么不好意思,挺好啊。”从脸皮厚度上讲,我还是有点差火候,真正强大的人会像驮着硬壳的蜗牛一样,高兴时伸出头来打量世界,不高兴时躲在壳里管他地动山摇。自己不够强大的原因除了没有修炼成功外,或许还会因为世界对我也颇宽容,吻我的痛虽然一样不缺,但都会给我打折,总会给我留下一扇门、一个窗,一道阳光、一点希望,我从来也没有奢望那种大彻大悟后的羽化,像庄子一样,翩然化蝶,那种人几千年出一个,我能做得比那些羽化的神人简单的多:喜欢自己,也不用委屈自己。想起,前几日等电梯时碰到一美女,正刷自己的微信,某一条她的自拍,寥寥几个赞,没有留言,她在留言栏稍一停留,打字“谢谢大家的赞和
抛弃这些假面舞会的破衣裳, 这些乌烟瘴气、奢华、纷乱, 换一架书,换一座荒芜的花园, 换我们当年那所简陋的住处, 奥涅金啊,换回那个地点, 在那儿,我第一次和您见面; ………… 我爱您(何必用假话掩饰?), 可是我现在已经被嫁给别人; 我将要一辈子对他忠贞。
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到1988(或许还有光阴的故事,但我没看过),但是呢,这一部的格局更小,更聚焦小情绪小情感,父母辈的故事太单薄,几乎没有立起来的人物,年轻一辈又比较粗浅地聚焦在早恋心事和补作业,成长的推动力太薄弱单调了,和时代大背景的结合也很有限,除了奥运会,其他故事放在什么时期都可以。整体来说,舒服有余,精细欠缺。
影评评论
读完一遍实体书,再读一遍电子版的,更清晰了这个书名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何来,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的世事,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的人心,所幸,金狗的初衷没有改变,无论是事业还是感情的初心,最终都有了归宿。
这部剧读了很久,断断续续好多天才看完,可能就如编剧所说,这部剧的情节并不明显,没有大起大落,就不够吸引人,但是当你读完,你会发现,你有很多的感受想要倾诉,也许书中的某一个人正是你的影子,也许书中某一句话正中你心窝。 第一部中,我不太喜欢女主角软软弱弱的样子,虽然她对待爱情很勇敢,但是我觉得对生活也应该勇敢,所以,相对来说,更喜欢第二部的女主,冷静,智慧,聪明,勇敢,那才是我想要成为的人。但是,从Mint的话中,我也明白了,每个人的性格,立场都不一样,就像看待好人和坏人的区别,还是那句话:一千个读者的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像在第一部中,傅云深是坏人,但第二部中又是好人,其实只是看待的角度不一样了。前几天,我遇到了一些事,让我觉得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爱情,毕竟剧集是剧集,电视剧是电视剧,而现实只能是现实。但现在一想,也许是要我足够好,才能遇见你!
虽然看到最后满肚子怒气,但还是要静下来客观评价一下这部剧 很喜欢莉拉身上的拼劲,做一件事情就会变得越来越投入,也越来越热爱。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如果一个人有想法,有行动,有毅力那么她就不会永远出于困境,当然贵人相助也是十分钟重要的,只有你本身足够好,才能更加引得贵人。 如果单从金钱角度考虑,我可能会和莱农一样,成为那个走出去的人,接触的人也会偏向于知识分子圈,但是留在家里发展的朋友可能会比我更富有,因为我只是再走老路,从一开始就明白将来的收入水平,我会很小心翼翼的固守,企图保住自己的饭碗,而不是进一步开拓。而我的朋友在创业,她们有更大的勇气和机遇,她们有自己的思想,她们敢想敢做,她们追求实际,而不是向莱农一样更看重虚荣的名誉。 莱农自己把一个温馨的家庭毁了,这让我感到十分气愤,或许是中国人对家庭更看重吧,我们往往会压抑自己不该有的欲望,在这方面我更喜欢传统,因为我们生来不仅仅是为了欲望。况且尼诺是一个渣男呀,如果是和一个好男人精神层面先结合,来日方长更好接受,如果只是迫不及待受肉欲支配,我无法赞同。
看到书封上写,吉莉安·阿姆斯特朗称这部剧是“我想摧毁自己以前写的剧集,于是,这部作品就此诞生。”好奇心大起,读完却大为失望,这部剧实在只能算吉莉安·阿姆斯特朗作品中的中下之作,推理不足竟靠科幻来补。 整本剧从情节来说过于牵强,把甘粕才生的杀人动机归结为他对优秀的执着而不能接受身边人的平庸,故而杀死妻儿,伪造他们的经历,这样的故事主线太过牵强。以甘粕才生这样的性格,应该是在一开始就不会跟这样平凡的妻子结婚、生子才对,何须十几年后再来“毁尸灭迹”?而对谦人而言,最好的复仇难道不是把他父亲的所作所为公诸于众,令其身败名裂,何必要把自己也变成杀人犯?! 而本剧标题的拉普拉斯女魔,暗示圆华是主角,可整本剧读下来感觉谦人才是真正主角;而圆华这条线中其母亲丧身于龙卷风这个情节没有好好利用(仅仅是推动她献身实验的因素,太牵强。)。 本剧推理部分也是硬伤,把谦人的杀人手法归结于“拉普拉斯算法”植入大脑后产生的特异功能,直接把从剧集从推理变成了科幻。 此外,剧集中对人物的刻画也过于简单和符号化。无论是谦人、圆华,还是青江,都缺乏那种层次丰富而矛盾的人性,人物形象显得单薄无力,缺乏深度。 总体而言,这本作品跟其巅峰之作《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和《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实在相去甚远,勉强3.5分吧。 ※※※※※※※※※※※※※※※※※※※※※※※※※※※※※ 注:数学家拉普拉斯(Laplace)在1814年曾提出这样的假想:一个拥有超级运算能力的智慧生物,只要掌握某一时刻宇宙内所有原子的状态,就能向前、向后推知任意时刻宇宙内所有原子的状态,从而能够倒退历史、预测未来。
编剧脑洞很大,铺设了一个很奇特的宇宙背景,逻辑似乎也不错,可能也挺幽默。但是看这部剧我真的找不到重点啊,主线是什么啊,虽然比第二部好一点。
描写特别细腻!每个场景、每个人物心境都很展示出了细节。 也很感人,特别感人。 所以很容易就读进去了。
简单 美好 小甜 主演都很好 不过更喜欢路星河的人设 记得当时真的很喜欢很喜欢这部剧 几乎每天追 现在又来刷一次啦
胡思乱想丨滚开,别压到我隐形的翅膀 “世界以痛吻我,我报之以歌。”这是吉莉安·阿姆斯特朗在《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里的一段话。从高中开始就一直有收集生僻字和名言警句的习惯,尤其是别人不知道的东西。比如,孑孓、尕、氤氲等等,那时候想,这些大家都不认识的字儿,我收集起来,仿佛就成了我的“私有财产”,比如这句话,我收集起来之后,就觉的:好了,这句话以后属于我了。 这个习惯一直延续至今,是因为我爱这些文字,也爱隐藏在这些漂亮的文字后面的人,这个世界上如果把所有的文字制造者都细数来,强大如吉莉安·阿姆斯特朗,弱小如我,大致能分成三类,一类是写给别人看的,或者叫写给粉丝看的,如心灵鸡汤的写手,如意淫剧集的编剧,一类是写给世界看的,如影视史上的那些巨匠,第三类是写给自己看的,如我。 第一类文字制造者太恶心,我会尽量远离,如某冰,他们制造出来的文字垃圾和心灵鸡汤,我想连他们自己都不会信吧。作为山东人,对某冰有所耳闻,说实话人品不行,莫名其妙地火了,他写的那些东西,骗骗粉丝还行,深入研究就有点恶心了,还有那些所谓的玄幻YY剧集也是这样。或许是这个时代把他们推到了风口浪尖,就像奥威尔在《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描绘的那个社会,那个时代心灵鸡汤和低俗的黄色剧集是最畅销和卖座的。 第二类文字制造者太高大,不能望其项背,只能做他们门下的走狗,在他们点滴的思想里攫取其中的些许,做自己的人生向导。比如读汪曾祺会识得他的淡定从容,虽不得要领,但照猫画虎,也颇为有趣,读余华会看到他骨子里透出的坚韧,虽遭万锤锻造,依然能说出“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活着本来就很艰难了,况且还有不断膨胀的欲望作祟,最近读严歌苓,会对某个伤疤一样的时代有更深入的了解,也更喜欢她文字里的律动,从来都不觉得一个人能写出那么精灵的文字。 第三类的文字制造者太平凡,也就在自己一亩三分地上,自得其乐。如我,总爱拾人牙慧,往文人墨客的人堆里蹭,虽有各种的惭愧,但我总觉得自己还算是一个内心强大的人,其实也不是强大,是被烦心的事儿烦恼久了,被痛苦的事儿折磨惯了,也就看开了,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看开,真正看开的人或许真的会像开头的那句诗“世界以痛吻我,我报之以歌”,像史铁生一样,能说出“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这样才是真正的豁达,像我这种普通人,总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就有些矫情了。 矫情归矫情,我还是蛮喜欢把这些“惊人”的名言信手拈来,因为在过去的三十年里,自认为也算是经历丰富,回忆里很多痛苦,失恋是最低级别的伤害,也有很多的幸福,一群爱我的人是最重要的赠予。我现在会偷偷地想,等我老了之后,我一定会写一本回忆录,书的名字或许叫《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取自于“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又或者会取名《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因为“沉船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或许不该说自己内心强大,而只该是有些许强大的内心,因为前几日还扭捏地跟曹教授说:“特别不好意思,我最近在写一本剧集,叫《再见十四岁Not Fourteen Again》”曹教授特平淡地说:“这有什么不好意思,挺好啊。”从脸皮厚度上讲,我还是有点差火候,真正强大的人会像驮着硬壳的蜗牛一样,高兴时伸出头来打量世界,不高兴时躲在壳里管他地动山摇。自己不够强大的原因除了没有修炼成功外,或许还会因为世界对我也颇宽容,吻我的痛虽然一样不缺,但都会给我打折,总会给我留下一扇门、一个窗,一道阳光、一点希望,我从来也没有奢望那种大彻大悟后的羽化,像庄子一样,翩然化蝶,那种人几千年出一个,我能做得比那些羽化的神人简单的多:喜欢自己,也不用委屈自己。想起,前几日等电梯时碰到一美女,正刷自己的微信,某一条她的自拍,寥寥几个赞,没有留言,她在留言栏稍一停留,打字“谢谢大家的赞和
抛弃这些假面舞会的破衣裳, 这些乌烟瘴气、奢华、纷乱, 换一架书,换一座荒芜的花园, 换我们当年那所简陋的住处, 奥涅金啊,换回那个地点, 在那儿,我第一次和您见面; ………… 我爱您(何必用假话掩饰?), 可是我现在已经被嫁给别人; 我将要一辈子对他忠贞。
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到1988(或许还有光阴的故事,但我没看过),但是呢,这一部的格局更小,更聚焦小情绪小情感,父母辈的故事太单薄,几乎没有立起来的人物,年轻一辈又比较粗浅地聚焦在早恋心事和补作业,成长的推动力太薄弱单调了,和时代大背景的结合也很有限,除了奥运会,其他故事放在什么时期都可以。整体来说,舒服有余,精细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