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g Star Man: Part IV》,短片作品,美国出品,1964年上映。
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游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此剧有成功学的味道,但又很接地气。读完我的印象最深的是要做一个大于问题的人。直面内心的恐惧,用行动来与他交好。
情节很精彩!这本推理剧集的内核是对于死刑问题的思考。十三级台阶,是西方的绞刑架的台阶的数目,在日本,死刑从判决到执行也需要十三道手续,案件的关键地点也正好有十三级台阶。虽然结局还算圆满,但是也很沉重,如果影视化的话应该会很好看。 开头有一个设定有点扯,一对夫妇遭杀害,证据全都指向树原亮,而树原亮恰好丧失了那前后几个小时的记忆,之后他突然想起自己那个时候的某个记忆片段:他正在恐惧中爬上台阶。因伤害罪被判刑后回归社会的假释人三上纯一与狱官南乡一同为拯救因冤案被判死刑的死刑犯树原亮,而接受陌生人委托重新收集证据。 三上愿意跟着南乡调查,是为了委托人的报酬,因为犯人出狱后首先需要承担的就是贫穷,父母因赔偿款而衰老使他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份高薪的工作。而在三上身上还埋藏着一个十年前的秘密,而且那个时间正是树原亮事件的事件,不过这一点是迷惑视线来的,这个秘密一直到最后的集数才被揭开。 而南乡,在以前执行过两次死刑,对于死刑的存废产生了困惑,这个角度还挺新颖的,因为死刑制度对于法官检察官和狱警等等的影响通常都不会太过关注。“人在正义的名义下审判另一个人的时候,所谓的正义并不存在普遍的标准。”其中,南乡第二个处死的死刑犯在第一次审判时开始信奉基督教,在他被处死时,南乡发出了这样的感叹:160号犯的罪,神都赦免了,可是人类不赦免。 法律在理论上是公正的,它可以使用自有的权力去评判一个人是否有罪。但是在另外一方面,法律的判定有时候也是带有主观性质的,因为毕竟左右法律判定结果的是一群有意识的人。有点自由心证主义的意味。 南乡选择山上作为搭档,正是是为了验证自己坚持的报应刑理论和教育刑的可能性。 “是否值得为一场痛快淋漓的复仇,陪葬掉自己的人生?” 这部剧中的被害人我觉得都是死有应得的,但是判处刑罚是法律理性问题而不是道德问题。在佛教的不动明王面前,“佛教只为那些靠大慈大悲无法挽救的愚昧众生准备了这尊破坏神。”死刑存在的意义也就是这样,是为那些无法被教育改造的恶魔们准备的,可是对像树原亮这样的,又或是像160号犯人这样的,无法伸张或是已经超脱的,都没有意义了。 到底什么是真正的正义呢?怎样维护真正的正义呢? 看到最后三上的信,我会理解三上的过失,或许吧,现实世界中这样的理解是不到位的。 引用一段三上纯一的思索:“法律是公正的吗?是平等的吗?无论是有地位的人还是没地位的人,无论是聪明的人还是不聪明的人,无论是有钱的人还是没钱的人,只要他是坏人,只要他犯了罪,都能受到公正的审判吗?我杀死佐村恭介的行为是犯罪吗?至今连这个都搞不明白的我,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坏透了的恶人吗?”
影评评论
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游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此剧有成功学的味道,但又很接地气。读完我的印象最深的是要做一个大于问题的人。直面内心的恐惧,用行动来与他交好。
情节很精彩!这本推理剧集的内核是对于死刑问题的思考。十三级台阶,是西方的绞刑架的台阶的数目,在日本,死刑从判决到执行也需要十三道手续,案件的关键地点也正好有十三级台阶。虽然结局还算圆满,但是也很沉重,如果影视化的话应该会很好看。 开头有一个设定有点扯,一对夫妇遭杀害,证据全都指向树原亮,而树原亮恰好丧失了那前后几个小时的记忆,之后他突然想起自己那个时候的某个记忆片段:他正在恐惧中爬上台阶。因伤害罪被判刑后回归社会的假释人三上纯一与狱官南乡一同为拯救因冤案被判死刑的死刑犯树原亮,而接受陌生人委托重新收集证据。 三上愿意跟着南乡调查,是为了委托人的报酬,因为犯人出狱后首先需要承担的就是贫穷,父母因赔偿款而衰老使他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份高薪的工作。而在三上身上还埋藏着一个十年前的秘密,而且那个时间正是树原亮事件的事件,不过这一点是迷惑视线来的,这个秘密一直到最后的集数才被揭开。 而南乡,在以前执行过两次死刑,对于死刑的存废产生了困惑,这个角度还挺新颖的,因为死刑制度对于法官检察官和狱警等等的影响通常都不会太过关注。“人在正义的名义下审判另一个人的时候,所谓的正义并不存在普遍的标准。”其中,南乡第二个处死的死刑犯在第一次审判时开始信奉基督教,在他被处死时,南乡发出了这样的感叹:160号犯的罪,神都赦免了,可是人类不赦免。 法律在理论上是公正的,它可以使用自有的权力去评判一个人是否有罪。但是在另外一方面,法律的判定有时候也是带有主观性质的,因为毕竟左右法律判定结果的是一群有意识的人。有点自由心证主义的意味。 南乡选择山上作为搭档,正是是为了验证自己坚持的报应刑理论和教育刑的可能性。 “是否值得为一场痛快淋漓的复仇,陪葬掉自己的人生?” 这部剧中的被害人我觉得都是死有应得的,但是判处刑罚是法律理性问题而不是道德问题。在佛教的不动明王面前,“佛教只为那些靠大慈大悲无法挽救的愚昧众生准备了这尊破坏神。”死刑存在的意义也就是这样,是为那些无法被教育改造的恶魔们准备的,可是对像树原亮这样的,又或是像160号犯人这样的,无法伸张或是已经超脱的,都没有意义了。 到底什么是真正的正义呢?怎样维护真正的正义呢? 看到最后三上的信,我会理解三上的过失,或许吧,现实世界中这样的理解是不到位的。 引用一段三上纯一的思索:“法律是公正的吗?是平等的吗?无论是有地位的人还是没地位的人,无论是聪明的人还是不聪明的人,无论是有钱的人还是没钱的人,只要他是坏人,只要他犯了罪,都能受到公正的审判吗?我杀死佐村恭介的行为是犯罪吗?至今连这个都搞不明白的我,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坏透了的恶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