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此时虽已值深秋,他们却感到酷热难当,个个汗流浃背,经询问,才知前面有一座方圆八百里的火焰山,终年烈火熊熊,四周草木不生。每隔10年才能从铁扇公主手中借来芭蕉宝扇,熄火降雨,种收
读完了《火焰山》。俄罗斯的土地上苦难深重啊!这深刻的烙印导致现在乌俄还不能和解。 从托尔斯泰到陀氏到索尔仁尼琴、格罗斯曼,俄罗斯作家从不肯用放弃自己的笔来思考,佩服!
终于读完啦!本来想着自传应该信息量不是特别大,在骑车路上听听,可我是个不管追剧还是看电视都不忍错过一丝一毫剧情的人,于是罢了,还是好好看吧! 迅姐的前半生真的好精彩啊!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阿讯可不就是,可放弃出名的种种好处,毅然决然出国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总觉得自己日子过得苦,看看阿讯,我有啥好苦的,最可怕的不是有人比你努力,而是比你优秀的人还比你努力,惭愧!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把握好当下的青年时光吧,少沉迷于手机,多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 没有什么困难是我们克服不了的,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再多坚持一会会儿。
看完减星,整体还是拙劣,态度拙劣,根本就没想好好讲完这一篇的故事。到最后才感觉被狠狠恶心了一把,掉足了胃口,正准备下嘴,把锅端走了
这部剧充满了片段化的场景和碎片化的哲理。 如果你时间不够的话,只看编剧自己给自己的17个问题答案就可以了,那里浓缩了本剧的精华。 这种书的通病就是,如果你没想通,那就是一碗鸡汤;如果你想通了,那这书对你就没有用了。 哈哈哈。
这部剧有点扯啊…脑洞真是大啊个人来说感觉并不是太喜欢…不过我也只是看了三分之一就放弃了
日常说话要想好听也得练习,所以世上无免费晚餐,唯付出才有所得。
《火焰山》动人之处有很多,但它能成为经典之处有二,之一在于故事的结局是悲剧,一往而情深的老三英年早逝,有情人未成眷属,给读者留下了永远的痛,不然它该就只是那个年代里诸多爱情故事中一个普通的故事,但老三的逝去,年轻的生命、阳光的形象、善良的品格、而又那样对所爱之人一往情深、倾其所有,这样一个美好却具悲剧色彩的人物,更加引发了人们心中的惋惜、悲伤与意难平。之二在于在老三爱到深处却从未行越矩之事,即使在最后一夜,他知他命不久矣,静秋愿意献身给她,衣衫尽褪去后,他忍住了欲望,说要把完整的她留给她以后的丈夫。所以,它也被称为“史上最干净的爱情”。 那一夜,他说:“你活着,我就活着,如果有一天,你死了,我就也死了。”我时常想,年轻时,轰轰烈烈刻苦铭心的深爱过、被爱过,但最终未得善果,尤其是以一方长别于世为结局的人,到底该怎样度过余生。就像泰坦尼克号里的Rose,我带着你的那一份,好好活下去,为我活着,也为你活着。也许时过多年,痛会减轻,爱会变淡,但在心底永远有一个人,那个阳光明媚的少年,那份执着无悔的付出都成了记忆力最珍贵的收藏。 原著中有一段描写老三的相貌与他笑起来的样子的文字,与电影里窦骁饰演的老三极为相似,我一度觉得老三长的就是窦骁那个样子,我每每读那些文字时,就浮现出窦骁的老三的样子,一想他那样阳光、那样美好的一个人,最终英年早逝,就难过的不能自已,看电影时几度泪下,看剧时更是多次落泪。读完书,每每回想起,都觉得意犹难平。所以我也说悲剧收尾是这个故事的经典之处。后来我查了老三的原型人物,有一张照片,尽管与窦骁长的不像,但也是英俊模样。 他最后住院的时期,没有回家,一直在K市,为了能够在能行能动时,远远地多看她几次,就像之前的每一次,在那个交通不发达的年代,他过山过河又坐车,只为来到她在的城市,也许来到后并不一定见得到她,见到了也不一定能说得上话,说得上话能在一起的时间也极其有限。晚上还可能得在河边的凉亭露宿一夜,但即使是这样,他仍然义无反顾的来。 他将他生前的日记,静秋的照片和信件放在一个包里,告诉他弟弟,如果静秋以后过的幸福,这些就不要给她了,如果她爱情不顺,婚姻不幸,就把这些给她,让她记得曾有一个人深深的爱过她。他把他行至中途能为她做的都做了。最终他的骨灰长埋于那棵山楂树下。 我后来看静秋原型人物熊英的采访录,她33岁时嫁了一个很像老三的人,追求她时,也是殷勤周到,对她极好,但是婚后就不这样了,她想到也许婚后,老三也不这样了。最后没能和老三在一起,也挺好,这样就可以不为柴米油盐这些生活琐事呕气吵架,这样他在她心里永远都是那个美好的少年。她每每这样想,就会减轻一点自己对老三的思念。 两遍电影,一遍剧集,看完后难以从里面走出来。时时想到,都觉得悲痛难过,文字表达不出我的悲恸之情。熊英在《火焰山》的彩蛋中写到:“能为别人的故事感动的人,心就仍然是年轻的。”我想我将永远年轻。
火焰山,纸的燃点。 主人公蒙塔格生活在一个乌托邦式的社会中,大家有能力也有时间去追求感官的刺激,但是大家很忙,社会节奏很快,电视墙充斥家庭。 在这个社会中,已经没有了引起火灾的风险,只是有些人心中有那么些思想的火花,因此,消防员的工作不再是救火,而是纵火焚书。 要把那些能够激发人思想的剧集全都烧掉,人们有现在的美好幸福生活就已经足够了。 消防员蒙塔格被一个爱书的小姑娘吸引,开始怀疑,开始了解剧集。一次执行公务,消防员们将剧集焚烧,剧集拥有者是一个老太太,她和她的书一同陨落。 蒙塔格开始策划反抗,结果被全城通缉。一路逃亡,穿过草原和小溪,他见到了人。他们是书的化身,他们就是书。他们也曾经被迫害,来到这个荒原,他们必须分别将剧集传承下来。你如果说他死记硬背,那不重要。 原来,人好像就像不死鸟一样,一遍一遍重复着错误,每经过五百年,不死鸟都会为自己衔木纵火,然后跃入其中。人类也是这样,不断重复过去的错误,不过人类与不死鸟的区别就在于人类能够从前人那里获得信息,并通过思考避免人类的危机。 蒙塔格逃离城市时,城市的战争已经打响,逃到荒原之后,城市几乎破败了,我想这是一个循环吧,这时,那些被逼迫到荒原的人,会携带者他们脑子中的书重新建设城市,尽管日后人类可能会重蹈覆辙,但会有人保住剧集的火种,逃往荒原,待时机成熟,“莹莹之光可点通天之亮”。 剧集使人类避免像不死鸟一样重蹈覆辙,人是一根会思想的芦苇。 很欣赏编剧的这段话:真实的世界是每一个群体的游乐场,任由他们立法或废法。可是我的书、故事或诗的尖端,却正是他们权利终止之处,也是我的疆域诫令颁布、执行、治理之处。 抽象的说,就是思想自由罢。对别人剧集的修改无异于焚书吧。
影评评论
读完了《火焰山》。俄罗斯的土地上苦难深重啊!这深刻的烙印导致现在乌俄还不能和解。 从托尔斯泰到陀氏到索尔仁尼琴、格罗斯曼,俄罗斯作家从不肯用放弃自己的笔来思考,佩服!
终于读完啦!本来想着自传应该信息量不是特别大,在骑车路上听听,可我是个不管追剧还是看电视都不忍错过一丝一毫剧情的人,于是罢了,还是好好看吧! 迅姐的前半生真的好精彩啊!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阿讯可不就是,可放弃出名的种种好处,毅然决然出国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总觉得自己日子过得苦,看看阿讯,我有啥好苦的,最可怕的不是有人比你努力,而是比你优秀的人还比你努力,惭愧!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把握好当下的青年时光吧,少沉迷于手机,多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 没有什么困难是我们克服不了的,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再多坚持一会会儿。
看完减星,整体还是拙劣,态度拙劣,根本就没想好好讲完这一篇的故事。到最后才感觉被狠狠恶心了一把,掉足了胃口,正准备下嘴,把锅端走了
这部剧充满了片段化的场景和碎片化的哲理。 如果你时间不够的话,只看编剧自己给自己的17个问题答案就可以了,那里浓缩了本剧的精华。 这种书的通病就是,如果你没想通,那就是一碗鸡汤;如果你想通了,那这书对你就没有用了。 哈哈哈。
这部剧有点扯啊…脑洞真是大啊个人来说感觉并不是太喜欢…不过我也只是看了三分之一就放弃了
日常说话要想好听也得练习,所以世上无免费晚餐,唯付出才有所得。
《火焰山》动人之处有很多,但它能成为经典之处有二,之一在于故事的结局是悲剧,一往而情深的老三英年早逝,有情人未成眷属,给读者留下了永远的痛,不然它该就只是那个年代里诸多爱情故事中一个普通的故事,但老三的逝去,年轻的生命、阳光的形象、善良的品格、而又那样对所爱之人一往情深、倾其所有,这样一个美好却具悲剧色彩的人物,更加引发了人们心中的惋惜、悲伤与意难平。之二在于在老三爱到深处却从未行越矩之事,即使在最后一夜,他知他命不久矣,静秋愿意献身给她,衣衫尽褪去后,他忍住了欲望,说要把完整的她留给她以后的丈夫。所以,它也被称为“史上最干净的爱情”。 那一夜,他说:“你活着,我就活着,如果有一天,你死了,我就也死了。”我时常想,年轻时,轰轰烈烈刻苦铭心的深爱过、被爱过,但最终未得善果,尤其是以一方长别于世为结局的人,到底该怎样度过余生。就像泰坦尼克号里的Rose,我带着你的那一份,好好活下去,为我活着,也为你活着。也许时过多年,痛会减轻,爱会变淡,但在心底永远有一个人,那个阳光明媚的少年,那份执着无悔的付出都成了记忆力最珍贵的收藏。 原著中有一段描写老三的相貌与他笑起来的样子的文字,与电影里窦骁饰演的老三极为相似,我一度觉得老三长的就是窦骁那个样子,我每每读那些文字时,就浮现出窦骁的老三的样子,一想他那样阳光、那样美好的一个人,最终英年早逝,就难过的不能自已,看电影时几度泪下,看剧时更是多次落泪。读完书,每每回想起,都觉得意犹难平。所以我也说悲剧收尾是这个故事的经典之处。后来我查了老三的原型人物,有一张照片,尽管与窦骁长的不像,但也是英俊模样。 他最后住院的时期,没有回家,一直在K市,为了能够在能行能动时,远远地多看她几次,就像之前的每一次,在那个交通不发达的年代,他过山过河又坐车,只为来到她在的城市,也许来到后并不一定见得到她,见到了也不一定能说得上话,说得上话能在一起的时间也极其有限。晚上还可能得在河边的凉亭露宿一夜,但即使是这样,他仍然义无反顾的来。 他将他生前的日记,静秋的照片和信件放在一个包里,告诉他弟弟,如果静秋以后过的幸福,这些就不要给她了,如果她爱情不顺,婚姻不幸,就把这些给她,让她记得曾有一个人深深的爱过她。他把他行至中途能为她做的都做了。最终他的骨灰长埋于那棵山楂树下。 我后来看静秋原型人物熊英的采访录,她33岁时嫁了一个很像老三的人,追求她时,也是殷勤周到,对她极好,但是婚后就不这样了,她想到也许婚后,老三也不这样了。最后没能和老三在一起,也挺好,这样就可以不为柴米油盐这些生活琐事呕气吵架,这样他在她心里永远都是那个美好的少年。她每每这样想,就会减轻一点自己对老三的思念。 两遍电影,一遍剧集,看完后难以从里面走出来。时时想到,都觉得悲痛难过,文字表达不出我的悲恸之情。熊英在《火焰山》的彩蛋中写到:“能为别人的故事感动的人,心就仍然是年轻的。”我想我将永远年轻。
火焰山,纸的燃点。 主人公蒙塔格生活在一个乌托邦式的社会中,大家有能力也有时间去追求感官的刺激,但是大家很忙,社会节奏很快,电视墙充斥家庭。 在这个社会中,已经没有了引起火灾的风险,只是有些人心中有那么些思想的火花,因此,消防员的工作不再是救火,而是纵火焚书。 要把那些能够激发人思想的剧集全都烧掉,人们有现在的美好幸福生活就已经足够了。 消防员蒙塔格被一个爱书的小姑娘吸引,开始怀疑,开始了解剧集。一次执行公务,消防员们将剧集焚烧,剧集拥有者是一个老太太,她和她的书一同陨落。 蒙塔格开始策划反抗,结果被全城通缉。一路逃亡,穿过草原和小溪,他见到了人。他们是书的化身,他们就是书。他们也曾经被迫害,来到这个荒原,他们必须分别将剧集传承下来。你如果说他死记硬背,那不重要。 原来,人好像就像不死鸟一样,一遍一遍重复着错误,每经过五百年,不死鸟都会为自己衔木纵火,然后跃入其中。人类也是这样,不断重复过去的错误,不过人类与不死鸟的区别就在于人类能够从前人那里获得信息,并通过思考避免人类的危机。 蒙塔格逃离城市时,城市的战争已经打响,逃到荒原之后,城市几乎破败了,我想这是一个循环吧,这时,那些被逼迫到荒原的人,会携带者他们脑子中的书重新建设城市,尽管日后人类可能会重蹈覆辙,但会有人保住剧集的火种,逃往荒原,待时机成熟,“莹莹之光可点通天之亮”。 剧集使人类避免像不死鸟一样重蹈覆辙,人是一根会思想的芦苇。 很欣赏编剧的这段话:真实的世界是每一个群体的游乐场,任由他们立法或废法。可是我的书、故事或诗的尖端,却正是他们权利终止之处,也是我的疆域诫令颁布、执行、治理之处。 抽象的说,就是思想自由罢。对别人剧集的修改无异于焚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