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Greatest Thing in Life》,爱情,战争作品,美国出品,1918年上映。
第二次读这部剧,从发现新世界到格局打开最后想明白要成为心中有爱的人历时两年,新的一年里希望自己加油
以前只知道仓央嘉措是一个情话僧人,看了他写的诗,了解了他的生平,读了许多大家对他的描述之作,渐渐地仓央嘉措在我记忆中不再是一个片面的,而是个全面立体的,尽管我对他的了解和对他作品的解读程度很微弱,但他的形象在我心中在一点点完善。西藏,我也开始向往有天我可以抵达,我想去看一看那雪域最大的王居住的布达拉宫,也想去那寻找我心中的答案。 本剧许多优美且有温度的句子将那个身不由已的仓央嘉措栩栩如生的描绘出来,读之伤佛历经当时之景,可能每个人的经历想法会有所不,所以会有不样的声音,不过没关系,书中的佛理,与爱之人的离别,爱而不得的惆怅大抵相同,读过后对爱情会有思考,放与不放、全凭己心.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起初只是想换个口味,这也是读的第一本情感类剧集,书名就是很向往的西藏,那里风轻云淡,碧波荡漾,有典型的藏族人民,和那淳朴自然的脸庞,有成群结队的牛羊,还有那心爱的姑娘。 这是一本根据真实事件创作的剧集,有爱情,有玄幻,有藏族文化,当地民俗,还有那虔诚的心对佛的向往。饱含着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人物塑造鲜明、饱满、富有灵气,有神奇的喀果、药师佛贯穿全文,文笔具有神秘色彩又有草原的磅礴大气,让人读起来津津乐道。 书的前半部分,讲述了公扎、措姆俩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措姆从12岁起就心有所属,只为公扎夜立生宵,唯他不嫁。措姆苦等了公扎8年,待公扎从部队返归,却亲眼目睹了措姆惨死在喀果爪下。从此公扎扛着一腿牦牛肉,选择一人一枪流浪荒原,穿越无人区,只为寻找喀果替心爱的女人报仇。 死亡是轻盈的,思念才是最沉重的苦难。 想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你的脑海里, 无时无刻不在你的皮肉里。你还摸不着,看不见,年年月月, 直到思念变成习惯,成为身体的一部分, 想忘忘不了,想丢丢不掉。 公扎,草原上的雄鹰,更是一个对爱情专一的男人,没有了措姆,他心如死灰,心里再也装不下别的女子。 书的下半部分,风,一个娇小活泼的江南女子,职场上的白骨精,在好友卓一航的推荐下,驴行到了西藏,在无人区迷路,极尽死亡,是公扎救下了她。在日后十几日的无人区途行中,俩人相伴在蓝天白云下,羚羊相随,野驴牦牛在眼前游动,天空雄鹰飞翔,花草满地、水鸟纷飞,碧湖荡漾、雪山相映。风看到了平生未曾看过的荒原美景!在此期间,风对这个草原汉子生出了情愫,并且完全对他有了依赖,公扎教会了她辨别一切,风对此有了眷恋。走出无人区,风回到了上海,随后的日子风再也无法忘记公扎,3年里她无时无刻都想着公扎,最后她毅然跨越千里,离开都市的繁华,再次走进无人区,寻找行踪不定的公扎。她明知公扎心里只有措姆,可她还是义无反顾,就像她说的:“他找熊,我找他。他能一往情深的爱着措姆,我也能默默地等他,直到他像爱上措姆一样爱上我。” 公扎和措姆的爱情让我们觉得惋惜,痛心疾首,公扎的专一痴情,让我们觉得公扎这样的男子深入人心,与风的相遇好似在佛祖的指示下让他们相遇,相知,相伴一生。(彩蛋他们生了孩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风为了爱情不顾一切,抛下所有只为追寻爱情,这需要拥有足够的勇气和无比坚定的信念,才能抵达她的幸福,彩蛋中说她嫁给了爱情,这就是最美的爱情。 犹记初见你,那一张历尽风霜的脸,草儿青青野花正艳,云也轻风也软,想执你手从此两不厌。把我的深情放你的眉间,芳心已许此情不变,天为证地为鉴,让这日月从此恒久远。 本文还有其他令人羡慕的爱情:像汉医桌麦,因为爱着一个藏族姑娘,终身未娶,却收养了一个被他救下的藏族男孩(卓一航);书中敢爱敢恨的色嘎,从最初与风争夺公扎,重伤了风,到知悔成全了风;还有雍西、姬迦这对冤家告诉人们放下屠刀不再杀生是最好的成全;央吉和石达的感情告诉人们一旦错过就是一辈子;还有公扎父母与措姆父母爱恨交错,更有石达父母的悲凉,还有那慈祥的活佛扎多…… 看完全书对藏文化,藏族婚姻有了深刻的认知与了解,并且对一望无际的草原和山峰湖水,羚羊,牦牛各种动物,充满了向往,它是圣神的化身,让人内心安宁无比纯净。 希望我们都能遇到生命中那个能让你心安的人。 风说,爱了就接纳对方的一切!公扎说,生活就是不断地宽容!
这是一本很好的书,每一个人从每一个角度对宁舒褒贬不一,有人说后半部分的时候,宁舒变了,变得双标,变得冷酷,活成了宁舒自己最讨厌的模样。我却不这么认为。宁舒,她只是强大了,只是有了和那些可恶的人一较高下的力量,她就不需要再跟那些蝼蚁温声细语的了,你们想想看,你们会对一只蚂蚁,说你好吗?这部剧教会了我许多,这部剧并不是说力量就是第一位的,在追寻力量的同时,你会发现,你身旁就自然而然地会有一些你从前连想都不敢想的东西,从这些来看好像无一不在宣布力量是第一位的。可这部剧还在告诉我们,一定要坚持本心,一定不能忘记自己最终的目标,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一定要是主角呀
影评评论
第二次读这部剧,从发现新世界到格局打开最后想明白要成为心中有爱的人历时两年,新的一年里希望自己加油
以前只知道仓央嘉措是一个情话僧人,看了他写的诗,了解了他的生平,读了许多大家对他的描述之作,渐渐地仓央嘉措在我记忆中不再是一个片面的,而是个全面立体的,尽管我对他的了解和对他作品的解读程度很微弱,但他的形象在我心中在一点点完善。西藏,我也开始向往有天我可以抵达,我想去看一看那雪域最大的王居住的布达拉宫,也想去那寻找我心中的答案。 本剧许多优美且有温度的句子将那个身不由已的仓央嘉措栩栩如生的描绘出来,读之伤佛历经当时之景,可能每个人的经历想法会有所不,所以会有不样的声音,不过没关系,书中的佛理,与爱之人的离别,爱而不得的惆怅大抵相同,读过后对爱情会有思考,放与不放、全凭己心.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起初只是想换个口味,这也是读的第一本情感类剧集,书名就是很向往的西藏,那里风轻云淡,碧波荡漾,有典型的藏族人民,和那淳朴自然的脸庞,有成群结队的牛羊,还有那心爱的姑娘。 这是一本根据真实事件创作的剧集,有爱情,有玄幻,有藏族文化,当地民俗,还有那虔诚的心对佛的向往。饱含着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人物塑造鲜明、饱满、富有灵气,有神奇的喀果、药师佛贯穿全文,文笔具有神秘色彩又有草原的磅礴大气,让人读起来津津乐道。 书的前半部分,讲述了公扎、措姆俩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措姆从12岁起就心有所属,只为公扎夜立生宵,唯他不嫁。措姆苦等了公扎8年,待公扎从部队返归,却亲眼目睹了措姆惨死在喀果爪下。从此公扎扛着一腿牦牛肉,选择一人一枪流浪荒原,穿越无人区,只为寻找喀果替心爱的女人报仇。 死亡是轻盈的,思念才是最沉重的苦难。 想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你的脑海里, 无时无刻不在你的皮肉里。你还摸不着,看不见,年年月月, 直到思念变成习惯,成为身体的一部分, 想忘忘不了,想丢丢不掉。 公扎,草原上的雄鹰,更是一个对爱情专一的男人,没有了措姆,他心如死灰,心里再也装不下别的女子。 书的下半部分,风,一个娇小活泼的江南女子,职场上的白骨精,在好友卓一航的推荐下,驴行到了西藏,在无人区迷路,极尽死亡,是公扎救下了她。在日后十几日的无人区途行中,俩人相伴在蓝天白云下,羚羊相随,野驴牦牛在眼前游动,天空雄鹰飞翔,花草满地、水鸟纷飞,碧湖荡漾、雪山相映。风看到了平生未曾看过的荒原美景!在此期间,风对这个草原汉子生出了情愫,并且完全对他有了依赖,公扎教会了她辨别一切,风对此有了眷恋。走出无人区,风回到了上海,随后的日子风再也无法忘记公扎,3年里她无时无刻都想着公扎,最后她毅然跨越千里,离开都市的繁华,再次走进无人区,寻找行踪不定的公扎。她明知公扎心里只有措姆,可她还是义无反顾,就像她说的:“他找熊,我找他。他能一往情深的爱着措姆,我也能默默地等他,直到他像爱上措姆一样爱上我。” 公扎和措姆的爱情让我们觉得惋惜,痛心疾首,公扎的专一痴情,让我们觉得公扎这样的男子深入人心,与风的相遇好似在佛祖的指示下让他们相遇,相知,相伴一生。(彩蛋他们生了孩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风为了爱情不顾一切,抛下所有只为追寻爱情,这需要拥有足够的勇气和无比坚定的信念,才能抵达她的幸福,彩蛋中说她嫁给了爱情,这就是最美的爱情。 犹记初见你,那一张历尽风霜的脸,草儿青青野花正艳,云也轻风也软,想执你手从此两不厌。把我的深情放你的眉间,芳心已许此情不变,天为证地为鉴,让这日月从此恒久远。 本文还有其他令人羡慕的爱情:像汉医桌麦,因为爱着一个藏族姑娘,终身未娶,却收养了一个被他救下的藏族男孩(卓一航);书中敢爱敢恨的色嘎,从最初与风争夺公扎,重伤了风,到知悔成全了风;还有雍西、姬迦这对冤家告诉人们放下屠刀不再杀生是最好的成全;央吉和石达的感情告诉人们一旦错过就是一辈子;还有公扎父母与措姆父母爱恨交错,更有石达父母的悲凉,还有那慈祥的活佛扎多…… 看完全书对藏文化,藏族婚姻有了深刻的认知与了解,并且对一望无际的草原和山峰湖水,羚羊,牦牛各种动物,充满了向往,它是圣神的化身,让人内心安宁无比纯净。 希望我们都能遇到生命中那个能让你心安的人。 风说,爱了就接纳对方的一切!公扎说,生活就是不断地宽容!
这是一本很好的书,每一个人从每一个角度对宁舒褒贬不一,有人说后半部分的时候,宁舒变了,变得双标,变得冷酷,活成了宁舒自己最讨厌的模样。我却不这么认为。宁舒,她只是强大了,只是有了和那些可恶的人一较高下的力量,她就不需要再跟那些蝼蚁温声细语的了,你们想想看,你们会对一只蚂蚁,说你好吗?这部剧教会了我许多,这部剧并不是说力量就是第一位的,在追寻力量的同时,你会发现,你身旁就自然而然地会有一些你从前连想都不敢想的东西,从这些来看好像无一不在宣布力量是第一位的。可这部剧还在告诉我们,一定要坚持本心,一定不能忘记自己最终的目标,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一定要是主角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