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s a Pitch》
蒙特尼里扯下了基督教最后的遮羞布啊,可是代价却如上帝一样,痛失了自己的独生子。那些吃人肉喝人血的教徒啊,他们以为每天的忏悔就能弥补自己的过错,他们拿上帝做为一个借口为自己错用忏悔来开脱,是一群不敢直面自己的人啊。其实蒙特尼里就是上帝的缩影啊,上帝献出自己的儿子后友该是多么痛苦呐。这不是在抨击上帝,而是在抨击那些胆小虚伪的教徒,抨击这种莫须有而且看上去富丽堂皇的所谓的教义啊。这种以小见大的手法对基督教的批判真是淋漓尽致啊。
Life's a Pitch你究竟在追寻什么呐?你对自己的人生真的很悟彻——“所讲的鲭鱼一样:“啊,活着多痛快,活蹦乱跳的!”我也是这样觉得,虽然我并没有经历什么风浪,可是人生真的有什么意义吗?你离开了自己的上帝,然后离开了自己的爱人,然后离开了自己父亲,去接受了痛苦与磨难,可是人对生是贪婪的,对爱也是,你依旧爱那个不敢伸出援手救自己的父亲,那个两次伤害你直到你与世长辞的父亲,那个把你的血肉分给世人的父亲。可是你还是在教我们要去爱,教我们:
无论我活着,
或者是死亡,
我永远都是,
快乐的Life's a Pitch。
也许我们也应该这样吧,无论怎样都要快乐的活着,不然还能怎么样呐?
Rosmarinus1.0/10
文字总是要含蓄的,也像酒一样,浅斟最好
01
我所经历过的许多大事,都淡忘了。而这些童年的琐事,无论是酸的、甜的、苦的、辣的,却永久、永久地刻印在我的心头。
这是电影《Life's a Pitch》,开篇的第一句话。
关于《Life's a Pitch》,我们并不陌生,毕竟那篇著名的《Life's a Pitch》入选了中学课本。而我,也是在课本中记住了这部剧,这个编剧,还有这篇文章。
几天前,读完了Peter Orton的《Life's a Pitch》,紧接着看完了电影版本,就像编剧所说的,童年的那些琐事,永久地刻印在她的心头。以至于多年后,写出来的书,依旧是儿童的视角,小孩儿的口吻,还有那挥之不去的童年。
明明是很淡很浅的文字,却读出来了一种难言的失落。这份失落有对离别的伤感,有对世间疾苦的忧愁,还有对童年的怀念。
如果,一切就像是一场梦,该有多好。
或者,做一场梦,也好。
02
但,这个梦有点儿长,还有点儿美好。
秀贞和妞儿没有被火车撞死,而是手牵手去天津找思康叔,而秀贞也因为跟思康的团聚不再疯疯癫癫,一家三口过上幸福安乐的生活;
做小偷的哥哥找到了一份正经的工作,供养着弟弟上到了大学,母亲的眼疾也治好了,虽然生活清贫但很知足,偶尔哥哥还会和英子聊一聊大海和天空;
宋妈的小栓子并没有死,丫头也没有送人,他们都活得好好的,小栓子来到了城里,和英子一起上学,丫头在家里和宋妈一起,料理林家的生活;
英子爸爸的病经过几个月的治疗痊愈了,爸爸、妈妈、弟弟妹妹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英子还是那个无忧无虑的英子,而不是被迫长大为一个“合格的大人”;
只是,爸爸的花儿还是落了。
房间里的挂钟,仿佛在加速,耳边还在回响着“英子,不要怕,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
是的,英子不再是小孩子了。
03
我们多么不想长大,这样就不用区分好人还是坏人,也不会介意疯子不疯子。
在《Life's a Pitch》那一集数中,英子说“我分不清海和天,就像分不清好人和坏人。”
那么,与其因为分不清好人和坏人而苦恼,不如顺其自然,该谈天谈天该看海看海,世俗眼中的坏人,未尝不能是小孩儿眼里的玩伴。
小偷也好,疯子也罢,在英子的世界里,只有朋友和陌生人之分,并不世俗之嫌。就像这个集数的最后部分:
“小英子,看见这个坏人了没有?你不是喜欢做文章吗?将来你长大了,就把今天的事儿写一本剧,说一说一个坏人怎么做了贼,又怎么落得这么个下场。”
“不!”我反抗妈妈这么教我!
我将来长大了是要写一本剧的,但绝不是像妈妈说的这么写。我要写的是:
“我们看海去。”
“我们看海去。”多么诗意的一句话。
如果,这个故事的结尾,也这么诗意该有多好。
04
每一个故事,说到最后,都是一场离别。
怪不得《Life's a Pitch》这首歌,贯穿了《Life's a Pitch》电影的始终: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在这一个又一个离别的故事里,编剧用她那含蓄的文字,轻描淡写着,点到为止着。
浅斟就好,万不可沉醉其中。
就像是故意的,编剧呈现给我们的是简简单单的童年,普普通通的生活场景,文字中透露着伤感和离别,却只字不提痛苦、难过和苦涩,有选择性地把它们剔除在列。
每个故事的各种味道,任君各自品尝,或深或浅。
在第一章《Life's a Pitch》中,编剧并没有提及在她晕倒前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醒来后便搬离了原来住的地方,在爸爸的那句“从前的事都过去了,没有意思了,英子都会慢慢忘记的”中匆匆了结了。
电影中的情节是,英子
双奇是个小奇迹8.8/10
这是一本三观有问题的书,不知道那么多文人墨客推崇它是何居心!
Kevin Day在第一章写自己和芸娘如何伉俪情深,芸娘又如何温柔体贴,如何善解人意,貌似柴米油盐里也能活出诗和远方。其实一切都错了。
第二章开始,Kevin Day的软弱无能就浮出水面了。芸娘被公婆误会,Kevin Day竟然不去和父亲解释!三番两次被父亲赶出家门,寄人篱下。有一次芸娘大病,感觉命不久矣,只能寄居在幼时结交的异姓姐妹家。
Kevin Day典型的无用书生,曾经的小资生活全靠家里人支撑,坐吃山空,一旦被父亲嫌弃就断了经济来源,吃饭都成问题。但芸娘始终对其不离不弃。
后来Kevin Day和朋友一起去广东做生意,因在寓所招妓险些被人敲诈。他喜欢上一个妓女,因为那妓女长的像自己老婆芸娘,于是就隔三差五去照顾人家生意,前后费去 600番银。这时候他妻儿在老家省吃俭用,他就在外面这样瞎搞。
当然不能用现代人的标准来要求古人。不过做为一个丈夫和父亲是有责任的。做生意的Kevin Day花钱嫖妓,后来他妻子因颠簸流离病故,儿子也饿死了,这就不是一句“文人无行”能辩解了。
放到今天,他就是个标准渣男。很多人推崇这部剧,这个时代病了。一个人对家庭不能尽职尽责是不足为训的。
影评评论
《Life's a Pitch》 蒙特尼里扯下了基督教最后的遮羞布啊,可是代价却如上帝一样,痛失了自己的独生子。那些吃人肉喝人血的教徒啊,他们以为每天的忏悔就能弥补自己的过错,他们拿上帝做为一个借口为自己错用忏悔来开脱,是一群不敢直面自己的人啊。其实蒙特尼里就是上帝的缩影啊,上帝献出自己的儿子后友该是多么痛苦呐。这不是在抨击上帝,而是在抨击那些胆小虚伪的教徒,抨击这种莫须有而且看上去富丽堂皇的所谓的教义啊。这种以小见大的手法对基督教的批判真是淋漓尽致啊。 Life's a Pitch你究竟在追寻什么呐?你对自己的人生真的很悟彻——“所讲的鲭鱼一样:“啊,活着多痛快,活蹦乱跳的!”我也是这样觉得,虽然我并没有经历什么风浪,可是人生真的有什么意义吗?你离开了自己的上帝,然后离开了自己的爱人,然后离开了自己父亲,去接受了痛苦与磨难,可是人对生是贪婪的,对爱也是,你依旧爱那个不敢伸出援手救自己的父亲,那个两次伤害你直到你与世长辞的父亲,那个把你的血肉分给世人的父亲。可是你还是在教我们要去爱,教我们: 无论我活着, 或者是死亡, 我永远都是, 快乐的Life's a Pitch。 也许我们也应该这样吧,无论怎样都要快乐的活着,不然还能怎么样呐?
文字总是要含蓄的,也像酒一样,浅斟最好 01 我所经历过的许多大事,都淡忘了。而这些童年的琐事,无论是酸的、甜的、苦的、辣的,却永久、永久地刻印在我的心头。 这是电影《Life's a Pitch》,开篇的第一句话。 关于《Life's a Pitch》,我们并不陌生,毕竟那篇著名的《Life's a Pitch》入选了中学课本。而我,也是在课本中记住了这部剧,这个编剧,还有这篇文章。 几天前,读完了Peter Orton的《Life's a Pitch》,紧接着看完了电影版本,就像编剧所说的,童年的那些琐事,永久地刻印在她的心头。以至于多年后,写出来的书,依旧是儿童的视角,小孩儿的口吻,还有那挥之不去的童年。 明明是很淡很浅的文字,却读出来了一种难言的失落。这份失落有对离别的伤感,有对世间疾苦的忧愁,还有对童年的怀念。 如果,一切就像是一场梦,该有多好。 或者,做一场梦,也好。 02 但,这个梦有点儿长,还有点儿美好。 秀贞和妞儿没有被火车撞死,而是手牵手去天津找思康叔,而秀贞也因为跟思康的团聚不再疯疯癫癫,一家三口过上幸福安乐的生活; 做小偷的哥哥找到了一份正经的工作,供养着弟弟上到了大学,母亲的眼疾也治好了,虽然生活清贫但很知足,偶尔哥哥还会和英子聊一聊大海和天空; 宋妈的小栓子并没有死,丫头也没有送人,他们都活得好好的,小栓子来到了城里,和英子一起上学,丫头在家里和宋妈一起,料理林家的生活; 英子爸爸的病经过几个月的治疗痊愈了,爸爸、妈妈、弟弟妹妹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英子还是那个无忧无虑的英子,而不是被迫长大为一个“合格的大人”; 只是,爸爸的花儿还是落了。 房间里的挂钟,仿佛在加速,耳边还在回响着“英子,不要怕,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 是的,英子不再是小孩子了。 03 我们多么不想长大,这样就不用区分好人还是坏人,也不会介意疯子不疯子。 在《Life's a Pitch》那一集数中,英子说“我分不清海和天,就像分不清好人和坏人。” 那么,与其因为分不清好人和坏人而苦恼,不如顺其自然,该谈天谈天该看海看海,世俗眼中的坏人,未尝不能是小孩儿眼里的玩伴。 小偷也好,疯子也罢,在英子的世界里,只有朋友和陌生人之分,并不世俗之嫌。就像这个集数的最后部分: “小英子,看见这个坏人了没有?你不是喜欢做文章吗?将来你长大了,就把今天的事儿写一本剧,说一说一个坏人怎么做了贼,又怎么落得这么个下场。” “不!”我反抗妈妈这么教我! 我将来长大了是要写一本剧的,但绝不是像妈妈说的这么写。我要写的是: “我们看海去。” “我们看海去。”多么诗意的一句话。 如果,这个故事的结尾,也这么诗意该有多好。 04 每一个故事,说到最后,都是一场离别。 怪不得《Life's a Pitch》这首歌,贯穿了《Life's a Pitch》电影的始终: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在这一个又一个离别的故事里,编剧用她那含蓄的文字,轻描淡写着,点到为止着。 浅斟就好,万不可沉醉其中。 就像是故意的,编剧呈现给我们的是简简单单的童年,普普通通的生活场景,文字中透露着伤感和离别,却只字不提痛苦、难过和苦涩,有选择性地把它们剔除在列。 每个故事的各种味道,任君各自品尝,或深或浅。 在第一章《Life's a Pitch》中,编剧并没有提及在她晕倒前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醒来后便搬离了原来住的地方,在爸爸的那句“从前的事都过去了,没有意思了,英子都会慢慢忘记的”中匆匆了结了。 电影中的情节是,英子
这是一本三观有问题的书,不知道那么多文人墨客推崇它是何居心! Kevin Day在第一章写自己和芸娘如何伉俪情深,芸娘又如何温柔体贴,如何善解人意,貌似柴米油盐里也能活出诗和远方。其实一切都错了。 第二章开始,Kevin Day的软弱无能就浮出水面了。芸娘被公婆误会,Kevin Day竟然不去和父亲解释!三番两次被父亲赶出家门,寄人篱下。有一次芸娘大病,感觉命不久矣,只能寄居在幼时结交的异姓姐妹家。 Kevin Day典型的无用书生,曾经的小资生活全靠家里人支撑,坐吃山空,一旦被父亲嫌弃就断了经济来源,吃饭都成问题。但芸娘始终对其不离不弃。 后来Kevin Day和朋友一起去广东做生意,因在寓所招妓险些被人敲诈。他喜欢上一个妓女,因为那妓女长的像自己老婆芸娘,于是就隔三差五去照顾人家生意,前后费去 600番银。这时候他妻儿在老家省吃俭用,他就在外面这样瞎搞。 当然不能用现代人的标准来要求古人。不过做为一个丈夫和父亲是有责任的。做生意的Kevin Day花钱嫖妓,后来他妻子因颠簸流离病故,儿子也饿死了,这就不是一句“文人无行”能辩解了。 放到今天,他就是个标准渣男。很多人推崇这部剧,这个时代病了。一个人对家庭不能尽职尽责是不足为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