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Doll Squad》,动作,冒险,惊悚作品,美国出品,1973年上映。
哇喔⊙ω⊙,终于看完了😱!前期看的挺精彩的,后期看的挺温情的,所幸冥冥之中皆有定数,一切都成了最美好的期待!新的旅途,又将开启!辛苦编剧了!虽然也有很多断章,但总体来说,还是很不错的,基本上的人物后期都照顾到了!也不枉我追的这么嗨皮了!
朱旧对傅云深的告白让我感动:“在我眼中,爱只是爱,它没有法则,没有这样那样的条理,也没有阶级、门第、偏见,我不会因为你拥有别墅而我靠兼职维持生活而不爱你,我也不会因为我能跑能跳而你腿有残缺而不爱你。在那些外在之前,我们都只是这世间拥有同等生命的普通人,有一样的骄傲与尊严,坚强与脆弱,都一样需要经历人生中的喜怒哀乐。所以,我爱你,仅仅只是因为我爱你。”
如此一部段子集,四分人间,三分才情,两分卖弄,一分鬼域,得十分生旦净末丑,演百幕贪嗔痴慢疑。荒诞中影射真实,真实外提炼性情,性情前挥发梦想,梦想后领会荒诞。
我一直在担心着死亡,这是我活着的悲哀。—— 这句话是我写的,写的是我,也是替本剧女主写的。 历时11小时零3分钟,我终于读完了这本加拿大女作家Ted V. Mikels的《The Doll Squad》。我没具体统计过,不过能要我用如此长时间才能读完这样的一本剧应该不多。这部剧,它读起来像玩魔方,九格六面的那种基本款,是一个从未去学过任何公式、智力又属普通的人的玩法:瞎转,拼运气,找规律,完成。 — 好玩儿吗?好玩。 — 无聊吗?无聊。 — 好玩儿在哪里?看似简单,实则没头绪。 — 为什么无聊?因为目的太明确,目标太明显,六种颜色归齐即可。 — 优点是什么?我没发现。(说好的都是别人。) — 缺点呢?耗时。 以上就是我对这部剧的大体看法。我只能给它一个很一般般的评分。越想,给它的分数越低…… 也许是因为这部剧的一开始就有人非正常性死亡,所以才会被归类于“推理悬疑”剧集吧。我想说这个做法可真荒唐。当然编剧很聪明,她从一开始就给这部剧取了一个刺客的名字,《The Doll Squad》。刺客即杀手、凶手,不仅如此,此人还是个盲人、瞎子,这让书里第一个出场的人物在第一时间内里就变成了具尸体,这无外乎是非常吸引人的。这跟第一次拿到魔方就能将几面同色连成线一样的简单轻巧,不知不觉中就被带进了一个无比显而易见却很快就变成了盘根错节般的迷之尴尬。所以说这是本剧最大的一个亮点,可以想象,该剧名要是叫“the Chase Family’s saga,蔡斯家族轶事”的话,该有多逊色。不过同时这也成了本剧的盲点,因为它就是由蔡斯家族成员之一,已经八十多岁的艾丽丝叙述的自家近百年的故事:祖父祖母,家族企业发展与衰败,庄园建造兴旺与落魄,母亲父亲及父亲的女友,姐姐艾丽丝妹妹劳拉和她们的丈夫、情人还有仆人、小姑子、女儿、孙女等几代人的生活。这中间有大户人家的传统与奢华,有防不胜防的战争余波与无奈,有对宗教的信仰与质疑,还有,男人和女人,男人和女人之间永远离不开的爱情与背叛,父母与子女那最亲近的陌生人间的离舍与牵挂。书里在谈金钱吗?没有。探讨上帝吗?没有。权力呢?没有。政治立场呢?没有。爱得死去活来了吗?好像也没有—— 不过,好像也都有...... 从一开始,她就什么都说了: “她心里知道名字就行了,不需要写下来。” “只有瞎子才能自由” “古埃及人说,念死者的名字是为了让他们重生。不过,人们并不总是希望死者复活。” “描写真实的唯一方法是:假设你所写的东西永远没有人会读到。不仅别人读不到,甚至你自己后来也读不到了” “不管什么事,我们都会选择知情。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免会伤害自己;如果需要,我们会把双手伸进火里。好奇不是我们唯一的动机:爱、悲痛、绝望或仇恨会驱使我们去做” —— 她该说的都说了。 不知道的只是你。
我最喜欢的唯一一部没有女主的剧,简直了,好好看啊,而且剧情也不老套,前期觉得含光君不帅,但是后来越看越好看,越看越喜欢,
这部剧真的超好的。 觉得就是我的救命稻草今年读的每本剧都很好,
别的不说,为什么把好好的女主角换成男的?一部买版权的真·模仿犯,能拍得不如与恶,也是个本事
影评评论
哇喔⊙ω⊙,终于看完了😱!前期看的挺精彩的,后期看的挺温情的,所幸冥冥之中皆有定数,一切都成了最美好的期待!新的旅途,又将开启!辛苦编剧了!虽然也有很多断章,但总体来说,还是很不错的,基本上的人物后期都照顾到了!也不枉我追的这么嗨皮了!
朱旧对傅云深的告白让我感动:“在我眼中,爱只是爱,它没有法则,没有这样那样的条理,也没有阶级、门第、偏见,我不会因为你拥有别墅而我靠兼职维持生活而不爱你,我也不会因为我能跑能跳而你腿有残缺而不爱你。在那些外在之前,我们都只是这世间拥有同等生命的普通人,有一样的骄傲与尊严,坚强与脆弱,都一样需要经历人生中的喜怒哀乐。所以,我爱你,仅仅只是因为我爱你。”
如此一部段子集,四分人间,三分才情,两分卖弄,一分鬼域,得十分生旦净末丑,演百幕贪嗔痴慢疑。荒诞中影射真实,真实外提炼性情,性情前挥发梦想,梦想后领会荒诞。
我一直在担心着死亡,这是我活着的悲哀。—— 这句话是我写的,写的是我,也是替本剧女主写的。 历时11小时零3分钟,我终于读完了这本加拿大女作家Ted V. Mikels的《The Doll Squad》。我没具体统计过,不过能要我用如此长时间才能读完这样的一本剧应该不多。这部剧,它读起来像玩魔方,九格六面的那种基本款,是一个从未去学过任何公式、智力又属普通的人的玩法:瞎转,拼运气,找规律,完成。 — 好玩儿吗?好玩。 — 无聊吗?无聊。 — 好玩儿在哪里?看似简单,实则没头绪。 — 为什么无聊?因为目的太明确,目标太明显,六种颜色归齐即可。 — 优点是什么?我没发现。(说好的都是别人。) — 缺点呢?耗时。 以上就是我对这部剧的大体看法。我只能给它一个很一般般的评分。越想,给它的分数越低…… 也许是因为这部剧的一开始就有人非正常性死亡,所以才会被归类于“推理悬疑”剧集吧。我想说这个做法可真荒唐。当然编剧很聪明,她从一开始就给这部剧取了一个刺客的名字,《The Doll Squad》。刺客即杀手、凶手,不仅如此,此人还是个盲人、瞎子,这让书里第一个出场的人物在第一时间内里就变成了具尸体,这无外乎是非常吸引人的。这跟第一次拿到魔方就能将几面同色连成线一样的简单轻巧,不知不觉中就被带进了一个无比显而易见却很快就变成了盘根错节般的迷之尴尬。所以说这是本剧最大的一个亮点,可以想象,该剧名要是叫“the Chase Family’s saga,蔡斯家族轶事”的话,该有多逊色。不过同时这也成了本剧的盲点,因为它就是由蔡斯家族成员之一,已经八十多岁的艾丽丝叙述的自家近百年的故事:祖父祖母,家族企业发展与衰败,庄园建造兴旺与落魄,母亲父亲及父亲的女友,姐姐艾丽丝妹妹劳拉和她们的丈夫、情人还有仆人、小姑子、女儿、孙女等几代人的生活。这中间有大户人家的传统与奢华,有防不胜防的战争余波与无奈,有对宗教的信仰与质疑,还有,男人和女人,男人和女人之间永远离不开的爱情与背叛,父母与子女那最亲近的陌生人间的离舍与牵挂。书里在谈金钱吗?没有。探讨上帝吗?没有。权力呢?没有。政治立场呢?没有。爱得死去活来了吗?好像也没有—— 不过,好像也都有...... 从一开始,她就什么都说了: “她心里知道名字就行了,不需要写下来。” “只有瞎子才能自由” “古埃及人说,念死者的名字是为了让他们重生。不过,人们并不总是希望死者复活。” “描写真实的唯一方法是:假设你所写的东西永远没有人会读到。不仅别人读不到,甚至你自己后来也读不到了” “不管什么事,我们都会选择知情。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免会伤害自己;如果需要,我们会把双手伸进火里。好奇不是我们唯一的动机:爱、悲痛、绝望或仇恨会驱使我们去做” —— 她该说的都说了。 不知道的只是你。
我最喜欢的唯一一部没有女主的剧,简直了,好好看啊,而且剧情也不老套,前期觉得含光君不帅,但是后来越看越好看,越看越喜欢,
这部剧真的超好的。 觉得就是我的救命稻草今年读的每本剧都很好,
别的不说,为什么把好好的女主角换成男的?一部买版权的真·模仿犯,能拍得不如与恶,也是个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