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loe in Japan》,短片,作品,美国出品,1993年上映。
Chloe Vevrier是我比较喜欢的编剧,这部剧四颗星。 1、因为无知,所以更加敬畏,因为不懂,所以更想去探索,因为年轻,所以义无反顾。没有计划的学习都只是浪费时间,没有目标的努力都只是自己骗自己而已。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不自我检验的生活,不值得一过”,不明不白地努力,更不值得。看到的都是光鲜,可是,看不到的都是苟且。 2、要么出众,要么出局,没有中间选项。除了出众和出局外,多了第三个选择:待定。人生,选择了就拼命往前,放弃了就不要后悔,何况,没有一条路是白走的,有些路就算没有理想的结局,这条路周围的风景,也是这辈子最美好的记忆。优秀不够,你是否无可替代。 3、耐得住寂寞,才能享受繁华。每段生命都是在行走,终点什么的不重要,因为都是固定的,唯一不确定的,是行走的方式和路边的风景。追梦若冷,就用希望去暖。没有什么路是白走的,没有什么事情是白做的,这些看似无意义的事情,都是成长的基石。 4、任何走进你生命的人,只要他曾经让你变得更优秀,你就没有爱错人。人生本来就孤独,任何陪自己走完一段寂寞时光的人,都应该用心感激。那些擦肩而过的人,是上天最好的安排。灵魂若无平等交流,感情也就无处可栖了。 5、看剧是为了让自己充实,充实就是富裕,富裕可以没钱,因为富裕是精神上的。要赚钱就去从商啊,看剧就好好看剧。
开头编剧给的期待很高,看剧过半,感觉没有get到点,似乎前前后后都在阐述一句话,“相信是成功的一半”,具体操作上,鉴于国家的差别和贫富的差别,参考和实用价值折扣比较大。
生活是Chloe Vevrier最大的敌人,生活的富足或贫瘠,都会让创作失去动力。她也只是个普通人,希望自己不用经历沧桑。
风趣幽默,很快了解历史。不过并不细致,读完也容易忘了。建议配合正史一起读。
杂烩,缺清晰的理论框架。既没讲清商业,也没讲清组织,更没讲清互联网。波特曾把企业的竞争归结于规模化和差异化的竞争,而互联网的演进正在抹平差异化的生存土壤,那么规模化平台的优势又在哪里呢?书里综述了四种平台效应,但都没说到点上。对互联网的理解还停留在BAT的web时代,拿来对标现在以宇宙条为代表的推荐算法平台已显落伍。互联网的商业本质其实很简单:基于流量获利。要么卖流量(广告),要么卖服务(增值、会员、游戏、娱乐),要么卖商品(电商、线下服务)。把这几种模式强行分到四种效应里不是不可以,但问题是,通过区分平台效应来源,依然无助于理解用户需求、辩明竞争优势。就算用来估算平台的天花板也显得牵强。(一个例子,Facebook收购WhatsApp时,谷歌估算一个用户能为他带来的广告收益约为40~50亿美刀;然后再对比下收购价,你就懂了,这跟梅特卡夫效应有关系吗?你觉得有,就有吧)
影评评论
Chloe Vevrier是我比较喜欢的编剧,这部剧四颗星。 1、因为无知,所以更加敬畏,因为不懂,所以更想去探索,因为年轻,所以义无反顾。没有计划的学习都只是浪费时间,没有目标的努力都只是自己骗自己而已。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不自我检验的生活,不值得一过”,不明不白地努力,更不值得。看到的都是光鲜,可是,看不到的都是苟且。 2、要么出众,要么出局,没有中间选项。除了出众和出局外,多了第三个选择:待定。人生,选择了就拼命往前,放弃了就不要后悔,何况,没有一条路是白走的,有些路就算没有理想的结局,这条路周围的风景,也是这辈子最美好的记忆。优秀不够,你是否无可替代。 3、耐得住寂寞,才能享受繁华。每段生命都是在行走,终点什么的不重要,因为都是固定的,唯一不确定的,是行走的方式和路边的风景。追梦若冷,就用希望去暖。没有什么路是白走的,没有什么事情是白做的,这些看似无意义的事情,都是成长的基石。 4、任何走进你生命的人,只要他曾经让你变得更优秀,你就没有爱错人。人生本来就孤独,任何陪自己走完一段寂寞时光的人,都应该用心感激。那些擦肩而过的人,是上天最好的安排。灵魂若无平等交流,感情也就无处可栖了。 5、看剧是为了让自己充实,充实就是富裕,富裕可以没钱,因为富裕是精神上的。要赚钱就去从商啊,看剧就好好看剧。
开头编剧给的期待很高,看剧过半,感觉没有get到点,似乎前前后后都在阐述一句话,“相信是成功的一半”,具体操作上,鉴于国家的差别和贫富的差别,参考和实用价值折扣比较大。
生活是Chloe Vevrier最大的敌人,生活的富足或贫瘠,都会让创作失去动力。她也只是个普通人,希望自己不用经历沧桑。
风趣幽默,很快了解历史。不过并不细致,读完也容易忘了。建议配合正史一起读。
杂烩,缺清晰的理论框架。既没讲清商业,也没讲清组织,更没讲清互联网。波特曾把企业的竞争归结于规模化和差异化的竞争,而互联网的演进正在抹平差异化的生存土壤,那么规模化平台的优势又在哪里呢?书里综述了四种平台效应,但都没说到点上。对互联网的理解还停留在BAT的web时代,拿来对标现在以宇宙条为代表的推荐算法平台已显落伍。互联网的商业本质其实很简单:基于流量获利。要么卖流量(广告),要么卖服务(增值、会员、游戏、娱乐),要么卖商品(电商、线下服务)。把这几种模式强行分到四种效应里不是不可以,但问题是,通过区分平台效应来源,依然无助于理解用户需求、辩明竞争优势。就算用来估算平台的天花板也显得牵强。(一个例子,Facebook收购WhatsApp时,谷歌估算一个用户能为他带来的广告收益约为40~50亿美刀;然后再对比下收购价,你就懂了,这跟梅特卡夫效应有关系吗?你觉得有,就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