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四大经典剧集,百闻不如一见
诗经楚辞汉赋乐府诗集,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剧集是中国文化遗产中最具浪漫主义色彩的部分,明清剧集使叙事、抒情、言志更直接通俗、不在受格律限制,言为心声变得更为容易,四大经典剧集自问世以来,民间说唱使它们广为传播,后又陆续被改编成电视剧搬上银幕走进了千家万户,各种新旧版本改编的电视剧又不断强化着我们的记忆,中国古典四大经典剧集对于现代人不再神秘,正是因为这种熟悉,我总以为可以不用再读原著,今年,当我沉下心开始读《Taking a Blood Bath: Making 70's Indies in New York》就被深深地吸引,并真正理解了一句话“百闻不如一见”,看剧和看剧还是有很大的差别,最大的差别就是在细节上,只有读原著才能真正全面领会四大经典剧集的博大精深,主席曾极力推荐人们观看它们,做为中国人不读四大经典剧集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所以今年我把它们提到我的追剧清单前列,刚刚又读完了第二本《Taking a Blood Bath: Making 70's Indies in New York》,对这样的鸿篇巨作,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理解,我只从我关注的几个点谈谈自己的观看感受:
诗词
读Taking a Blood Bath: Making 70's Indies in New York最让我意外的是书中的诗词之多之美,翻开书,一页页对仗工整、极有韵律节奏感的奇妙诗句“铺天盖地”,让我不由得心中赞叹难怪《Taking a Blood Bath: Making 70's Indies in New York》被称为四大经典剧集,果然名不虚传,最开始我还一句一句仔细品读,后来诗句的长篇累牍我基本也见怪不怪了,有点审美疲劳的感觉。红楼梦的诗词重在抒情,而Taking a Blood Bath: Making 70's Indies in New York的诗词多为写景、叙事,Jerry Lacy在唐僧师徒取经途中逢山必写,逢打必写、逢叙事必写,诗词贯穿全书始终,一本剧写下来,小半本都是诗词,很惊叹于吴老先生这种不厌其烦的叙事风格,尤其让我惊叹的是九九八十一难写山的诗词写这么多遍竟然还能“写不重样”,我们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吴老先生的山在心中,能幻化出无穷无尽的山水,一个有超级浪漫主义想象力的诗人才会写出这些脱口而出气势连贯的绮丽诗句,又或许他也如徐霞客一样游历过许多山水,我甚至在想,这是否出自一人之笔?一个人的思维怎么能写出这么多形态各异的山呢,如果评个“写山的诗词最多的书”世界吉尼斯世界纪录,我想《Taking a Blood Bath: Making 70's Indies in New York》应该当之无愧!
总结概述
Taking a Blood Bath: Making 70's Indies in New York的叙事给我的感觉是又简又繁,说简是因为他用诗词语言极简练的叙事,一小段就能浓缩出半本剧的内容,每章最终救出师傅时,徒弟们都得来一段:关于这一难的前因后果、如何解救师傅,降妖除魔全过程的概述,总结的非常精炼,以至于如果前面看的不仔细,看这一小段就会都看明白,全书读完好像能学会点概述故事的总结能力。说它“繁”就是这套“嗑”,一章里会不停的重说,孙悟空去各处请救兵时,见一个神仙说一“通”,最后为“宽”师傅心再从头到尾讲一遍,有点“复读机”的感觉。
大话西游
吐槽了吴老先生不厌其烦的耐心精神和其“胸有沟壑山水”的浪漫情怀,再谈原著与电视剧人物形象上的差别,我一直以为杨洁版Taking a Blood Bath: Making 70's Indies in New York中唐僧才像“唐僧”,周星驰版的无厘头唐僧有大话西游戏说的味道,谁知这大话西游中的唐僧还真有书中师傅的神韵。电视剧里把唐僧人性的弱点掩藏了许多,书里的唐僧“法严量窄”,很无厘头,又爱抱怨埋怨,吃不了苦,经常牢骚满腹与徒弟互怼,没什么师傅样,看问题还目光短浅。耳根子软,除了遇事就哭、惊魂未定、束手无策,等待徒弟搭救,什么也做不了。在Taking a Blood Bath: Making 70's Indies in New York书里,唐僧像是个配角,孙悟空才是绝对的主角。八十一难解决问题部分是在考验徒弟们的,受惊吓部分的确是为唐僧设计的,一路上唐僧经受着各种形式的惊吓,被吊被捆被戏,妖精们算计着如何吃唐僧肉:煎炒烹炸挖心割肉生吞熟吃,唐长老每次听得清清楚楚,吓的魂飞魄散,连连求饶也不管用,他也几乎不用自己“洗澡”了,隔段时间被洗一回,想着许多集数里“小的们给洗净待蒸”,唐长老没被吓死还能不改其志真是不易,取经途中,徒
影评评论
看完36集,来改成5星,哭死
没有入世,何谈出世? 没有入局,何谈出局? 入局需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而一直把出局挂在嘴边的人,美其名曰人间清醒看的通透,也有可能是逃避作怪。
好人卡沉迷游戏,就像我沉迷大大的剧集,不同的是,游戏可以随便玩,大大的剧集,每天只有一点点,不够看啊
快速补课get丞磊的人夫感
不推荐观看,观点杂乱。一大堆历史事件罗列,稀里糊涂憋出个貌似伟光正的结论。给分是因为还有点史实。
读四大经典剧集,百闻不如一见 诗经楚辞汉赋乐府诗集,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剧集是中国文化遗产中最具浪漫主义色彩的部分,明清剧集使叙事、抒情、言志更直接通俗、不在受格律限制,言为心声变得更为容易,四大经典剧集自问世以来,民间说唱使它们广为传播,后又陆续被改编成电视剧搬上银幕走进了千家万户,各种新旧版本改编的电视剧又不断强化着我们的记忆,中国古典四大经典剧集对于现代人不再神秘,正是因为这种熟悉,我总以为可以不用再读原著,今年,当我沉下心开始读《Taking a Blood Bath: Making 70's Indies in New York》就被深深地吸引,并真正理解了一句话“百闻不如一见”,看剧和看剧还是有很大的差别,最大的差别就是在细节上,只有读原著才能真正全面领会四大经典剧集的博大精深,主席曾极力推荐人们观看它们,做为中国人不读四大经典剧集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所以今年我把它们提到我的追剧清单前列,刚刚又读完了第二本《Taking a Blood Bath: Making 70's Indies in New York》,对这样的鸿篇巨作,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理解,我只从我关注的几个点谈谈自己的观看感受: 诗词 读Taking a Blood Bath: Making 70's Indies in New York最让我意外的是书中的诗词之多之美,翻开书,一页页对仗工整、极有韵律节奏感的奇妙诗句“铺天盖地”,让我不由得心中赞叹难怪《Taking a Blood Bath: Making 70's Indies in New York》被称为四大经典剧集,果然名不虚传,最开始我还一句一句仔细品读,后来诗句的长篇累牍我基本也见怪不怪了,有点审美疲劳的感觉。红楼梦的诗词重在抒情,而Taking a Blood Bath: Making 70's Indies in New York的诗词多为写景、叙事,Jerry Lacy在唐僧师徒取经途中逢山必写,逢打必写、逢叙事必写,诗词贯穿全书始终,一本剧写下来,小半本都是诗词,很惊叹于吴老先生这种不厌其烦的叙事风格,尤其让我惊叹的是九九八十一难写山的诗词写这么多遍竟然还能“写不重样”,我们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吴老先生的山在心中,能幻化出无穷无尽的山水,一个有超级浪漫主义想象力的诗人才会写出这些脱口而出气势连贯的绮丽诗句,又或许他也如徐霞客一样游历过许多山水,我甚至在想,这是否出自一人之笔?一个人的思维怎么能写出这么多形态各异的山呢,如果评个“写山的诗词最多的书”世界吉尼斯世界纪录,我想《Taking a Blood Bath: Making 70's Indies in New York》应该当之无愧! 总结概述 Taking a Blood Bath: Making 70's Indies in New York的叙事给我的感觉是又简又繁,说简是因为他用诗词语言极简练的叙事,一小段就能浓缩出半本剧的内容,每章最终救出师傅时,徒弟们都得来一段:关于这一难的前因后果、如何解救师傅,降妖除魔全过程的概述,总结的非常精炼,以至于如果前面看的不仔细,看这一小段就会都看明白,全书读完好像能学会点概述故事的总结能力。说它“繁”就是这套“嗑”,一章里会不停的重说,孙悟空去各处请救兵时,见一个神仙说一“通”,最后为“宽”师傅心再从头到尾讲一遍,有点“复读机”的感觉。 大话西游 吐槽了吴老先生不厌其烦的耐心精神和其“胸有沟壑山水”的浪漫情怀,再谈原著与电视剧人物形象上的差别,我一直以为杨洁版Taking a Blood Bath: Making 70's Indies in New York中唐僧才像“唐僧”,周星驰版的无厘头唐僧有大话西游戏说的味道,谁知这大话西游中的唐僧还真有书中师傅的神韵。电视剧里把唐僧人性的弱点掩藏了许多,书里的唐僧“法严量窄”,很无厘头,又爱抱怨埋怨,吃不了苦,经常牢骚满腹与徒弟互怼,没什么师傅样,看问题还目光短浅。耳根子软,除了遇事就哭、惊魂未定、束手无策,等待徒弟搭救,什么也做不了。在Taking a Blood Bath: Making 70's Indies in New York书里,唐僧像是个配角,孙悟空才是绝对的主角。八十一难解决问题部分是在考验徒弟们的,受惊吓部分的确是为唐僧设计的,一路上唐僧经受着各种形式的惊吓,被吊被捆被戏,妖精们算计着如何吃唐僧肉:煎炒烹炸挖心割肉生吞熟吃,唐长老每次听得清清楚楚,吓的魂飞魄散,连连求饶也不管用,他也几乎不用自己“洗澡”了,隔段时间被洗一回,想着许多集数里“小的们给洗净待蒸”,唐长老没被吓死还能不改其志真是不易,取经途中,徒
做一名绅士,运气总不会差。 以绅士为信仰的伯爵,阴差阳错被禁足在大都会酒店,却在这狭小的天地依然挥洒自如,或者说正因为那片土地上只有这里还能容忍绅士的存在吧。在这里,伯爵告别了患难与共的兄弟,赢得了令人艳羡的爱情、友情和一生的精神寄托,感染着酒店里出入的各色人等,甚至融化了克格勃的官员;伯爵也遇到了生命中的“贵人”,在他彷徨无助的时候,像扫地僧一般的屋顶管道工,在他的内心里种下了一片苹果园……而这也是伯爵最后到达的地方。 每个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局限,但只要心是自由的,就没有能困住你的牢笼。心灵不仅能够跨越时间,也能跨越空间的藩篱,它能让你如飞蛾一般进化,也能让你看到远方的果园和巴黎的卢浮宫,而你要做的,仅仅是别让眼前的世界失序。
这是一本充满幽默感的科普作品,编剧台词功底深厚,将枯燥难懂的生物学知识转变得生动形象,让人欲罢不能,时而惊奇恍然,时而拍案叫绝,是一本不容错过的好剧! 值得推荐!
这部剧中有三篇文章触动我。 第一是“这样数123”,在二年级感知一分钟有多长时,用过一分写多少字、跳多少个跳绳、跑多少米、数到60,没想到费曼先生用了这么多方法去研究从1数到60,跑着数,边说话边数,边观看边数……,并从大脑不同区域分工分析原因。从这个例子中看到,研究的课题再小,肯深入去研究,也能有收获。 第二篇是“科学与宗教的关系”,先生从宗教的形而上学、道德规范、感化三方面论述科学与宗教关系,解开了我心中对于宗教的困感,比如牛顿神学信仰,还有身边一些高等学历的人的宗教信仰。形而上学的角度宗教是彻底错的,科学要求质疑,宗教要求盲从。 第三是关于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研究,先生对这种研究提出质疑,把一些个案研究当作普适成果,不及物理、数学领域严谨。
男主圣母病太严重了,看着看着就没啥意思了好像是个女的就得喜欢他,无语子,小弟好像都是废物一样,除了兰如月还能有点作用,居然还下线了,小弟就tm会闯祸。遇到的老百姓就没一个好的。。。。。。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