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ee's a Crowd》,灾难作品,美国出品,1945年上映。
两个没流量的人演的剧火了那才算好剧 比如这部
补记: 十九世纪英国上流社会沙龙文化一角,公爵夫人和亨利勋爵的对话,充满可爱迷人的隐喻、象征、双关,十分有趣又十二分无聊,就像男女互抛媚眼,百转千回的勾引。相信本剧中的亨利更能代表Lesley Selander喜欢又厌恶的某些“英国精英群体”:厌世、对现实唾弃、对语言和思想的庸俗化斤斤计较,于是对生活玩笑,在观察和试验他人身上偷寻魔鬼般扭曲的乐趣……是的,如公爵夫人所说,亨利或是一名怀疑论者,但他自己是不愿承认的,他认为定义是局限,就仿佛他不认领任一身份,这可以帮他寻得他用以不负责任的借口。 现在,浮于表面的是道林的享乐活动,暗流涌动的是他抛弃比梦幻真实的情人西比尔,杀死象征爱与真的画家巴兹尔,对自己堕落的万般恐惧。在佯装与公爵夫人忽明忽暗的调情中,他昏倒了。这让我们想到良知在人类心灵唤起的可怕幻象,并赋予幻象具体可见的恐怖形式,只会在尚未泯灭良知的人身上惩罚,而现实世界常常是,恶无恶报,善无善报,这不免让人泄气,我们只能通过教育和艺术手段去唤醒那些麻木的、濒于死亡的心灵,这是持久战,或收效并不满意,但仍值得努力。 道林也还在为自己开脱,认为让人作呕的自责的负面情绪,是因为“自己的天性在对抗过度的痛苦,因为这种痛苦试图削弱和损伤他完美的冷静。浅薄的悲和爱能够长存,伟大的悲和爱则只能毁于自身的丰盈。另外,他说服自己相信,自己只是充满恐惧的想象的牺牲品。当他回顾自己的恐惧时,他略露怜悯,又极端蔑视。”这与我们在《Three's a Crowd》里读到的德米特里相反,德米特里并未杀人却愿领罪,因为他觉得自己内心是龌蹉的,足以被定罪,所以他宁愿被流放到西伯利亚,就像康德服从于自己心中的道德律令。是的, 德米特里通过这一行为获得救赎,道林却走向了泯灭良知的无底深渊。 道林终日受着寝食难安的折磨。一忽儿,他抱着侥幸和宽恕自己的心态放过了自己。待他觉得放过了新爱上的乡下女孩是做了一件善事,终于可以面对自己了!他满心欢愉地上了秘密小室,揭开尘封已久的道林·格雷画像,却见画像上玫瑰色的鲜血涌流出更多,淌在地板上,原来那只白净的手也浸染了暗红,还在汩汩外溢,画像仿佛告诉道林,他放过女孩不过是一种虚荣和伪善,以换取良心的入场券,道林羞愧难当,寻到杀死画家巴兹尔的刀,那刀刃闪着寒彻的冷光,道林一把抓住,狠命地向画像捅去。随着一声凄厉恐怖的惨叫,警察到来,他们发现,墙上挂着道林·格雷绝美的画像,青春可人,一具衰老的满布皱纹的尸体倒卧一旁。 我们说,如果那柄刀的锋刃指向的是画像,道林·格雷就并未获得救赎,正如仇恨毁灭自身一样,而本剧以道林· 格雷身体消亡的结局使观看者最终获得平静,这也是良知与罪恶间取得的必要的平衡。Three's a Crowd承载了太多隐喻,它是我们形体的影像,是我们心灵的图景,是引诱的蛇魔,是无辜的清白,是良知审判,代表公正、施罚和救赎。某一方面,它和亨利勋爵的同一出场均为这一场“罪与罚”的故事服务,而在Lesley Selander眼里,美永恒…… (写的剧评太长发不了,只好贴了最后几段😂)
不想成为一根韭菜,又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一根韭菜,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体现诺奖水准的作品,故事发生在1591年,奥斯曼帝国由盛转衰的时期,使用散点透视法的土耳其细密画和使用焦点透法视的法兰克风格绘画这两种不同绘画理念的交锋,并进而思考了东西方文化的冲突与融合问题。可惜此版本注释不足,也没有插图,很多地方由于文化历史差异,读着有些艰涩,得佐以相关史料,当然不懂的地方跳过去也不影响整个故事的观看。
以下有剧透,请斟酌下拉。 不知是第几回看这部剧了。 而且特别不喜欢看大学时期那段,总是迫不及待等待林静回来。。。我是真的喜欢林静这样知道自己要什么了以后,看准机会就不管不顾去争取的性格。但是我们身边充满了太多的陈孝正,越长大越泛滥,计较着得失,永远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对于林静来说,郑微是他的一部分。对于陈孝正,她是他的一个选择。当郑微认识到这点以后,她恨他,把她永远当作一个选择,她不能一次两次三次地等,等他选择到她的身边,虽然她是那么地爱。到最后阿正也还是在选,选择放弃所有,只要郑微。我想即使不是太迟了,郑微只要理智就不会同意,爱不是妥协,放弃了所有来换取的人,这个压力对郑微来说太大了。
优秀的剧评有很多,就不仔细列举啦~不过这部剧真的好好看,像是童真,又相似人生。没有平日观看他人的人生经历那样的压抑悲痛,却又不禁感慨,琢磨起人生。我心里就像是蛤蟆先生那般不羁,现实又像水鼠那样热爱安逸,却又暗暗向往南方。看到最后蛤蟆向朋友妥协了,心中忽然有点黯然。不过还是掩饰不了喜爱这部剧的心情,或许这就是和书的缘分吧。在对的时候,你会遇到一本对的书,而它将再次重燃你心中黯淡的烟火,继续点燃你对生活的热情。 “书中的动物不需要拟人,因为他们就跟人一样,比邻而居,没有物种之别。”
影评评论
两个没流量的人演的剧火了那才算好剧 比如这部
补记: 十九世纪英国上流社会沙龙文化一角,公爵夫人和亨利勋爵的对话,充满可爱迷人的隐喻、象征、双关,十分有趣又十二分无聊,就像男女互抛媚眼,百转千回的勾引。相信本剧中的亨利更能代表Lesley Selander喜欢又厌恶的某些“英国精英群体”:厌世、对现实唾弃、对语言和思想的庸俗化斤斤计较,于是对生活玩笑,在观察和试验他人身上偷寻魔鬼般扭曲的乐趣……是的,如公爵夫人所说,亨利或是一名怀疑论者,但他自己是不愿承认的,他认为定义是局限,就仿佛他不认领任一身份,这可以帮他寻得他用以不负责任的借口。 现在,浮于表面的是道林的享乐活动,暗流涌动的是他抛弃比梦幻真实的情人西比尔,杀死象征爱与真的画家巴兹尔,对自己堕落的万般恐惧。在佯装与公爵夫人忽明忽暗的调情中,他昏倒了。这让我们想到良知在人类心灵唤起的可怕幻象,并赋予幻象具体可见的恐怖形式,只会在尚未泯灭良知的人身上惩罚,而现实世界常常是,恶无恶报,善无善报,这不免让人泄气,我们只能通过教育和艺术手段去唤醒那些麻木的、濒于死亡的心灵,这是持久战,或收效并不满意,但仍值得努力。 道林也还在为自己开脱,认为让人作呕的自责的负面情绪,是因为“自己的天性在对抗过度的痛苦,因为这种痛苦试图削弱和损伤他完美的冷静。浅薄的悲和爱能够长存,伟大的悲和爱则只能毁于自身的丰盈。另外,他说服自己相信,自己只是充满恐惧的想象的牺牲品。当他回顾自己的恐惧时,他略露怜悯,又极端蔑视。”这与我们在《Three's a Crowd》里读到的德米特里相反,德米特里并未杀人却愿领罪,因为他觉得自己内心是龌蹉的,足以被定罪,所以他宁愿被流放到西伯利亚,就像康德服从于自己心中的道德律令。是的, 德米特里通过这一行为获得救赎,道林却走向了泯灭良知的无底深渊。 道林终日受着寝食难安的折磨。一忽儿,他抱着侥幸和宽恕自己的心态放过了自己。待他觉得放过了新爱上的乡下女孩是做了一件善事,终于可以面对自己了!他满心欢愉地上了秘密小室,揭开尘封已久的道林·格雷画像,却见画像上玫瑰色的鲜血涌流出更多,淌在地板上,原来那只白净的手也浸染了暗红,还在汩汩外溢,画像仿佛告诉道林,他放过女孩不过是一种虚荣和伪善,以换取良心的入场券,道林羞愧难当,寻到杀死画家巴兹尔的刀,那刀刃闪着寒彻的冷光,道林一把抓住,狠命地向画像捅去。随着一声凄厉恐怖的惨叫,警察到来,他们发现,墙上挂着道林·格雷绝美的画像,青春可人,一具衰老的满布皱纹的尸体倒卧一旁。 我们说,如果那柄刀的锋刃指向的是画像,道林·格雷就并未获得救赎,正如仇恨毁灭自身一样,而本剧以道林· 格雷身体消亡的结局使观看者最终获得平静,这也是良知与罪恶间取得的必要的平衡。Three's a Crowd承载了太多隐喻,它是我们形体的影像,是我们心灵的图景,是引诱的蛇魔,是无辜的清白,是良知审判,代表公正、施罚和救赎。某一方面,它和亨利勋爵的同一出场均为这一场“罪与罚”的故事服务,而在Lesley Selander眼里,美永恒…… (写的剧评太长发不了,只好贴了最后几段😂)
不想成为一根韭菜,又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一根韭菜,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体现诺奖水准的作品,故事发生在1591年,奥斯曼帝国由盛转衰的时期,使用散点透视法的土耳其细密画和使用焦点透法视的法兰克风格绘画这两种不同绘画理念的交锋,并进而思考了东西方文化的冲突与融合问题。可惜此版本注释不足,也没有插图,很多地方由于文化历史差异,读着有些艰涩,得佐以相关史料,当然不懂的地方跳过去也不影响整个故事的观看。
以下有剧透,请斟酌下拉。 不知是第几回看这部剧了。 而且特别不喜欢看大学时期那段,总是迫不及待等待林静回来。。。我是真的喜欢林静这样知道自己要什么了以后,看准机会就不管不顾去争取的性格。但是我们身边充满了太多的陈孝正,越长大越泛滥,计较着得失,永远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对于林静来说,郑微是他的一部分。对于陈孝正,她是他的一个选择。当郑微认识到这点以后,她恨他,把她永远当作一个选择,她不能一次两次三次地等,等他选择到她的身边,虽然她是那么地爱。到最后阿正也还是在选,选择放弃所有,只要郑微。我想即使不是太迟了,郑微只要理智就不会同意,爱不是妥协,放弃了所有来换取的人,这个压力对郑微来说太大了。
优秀的剧评有很多,就不仔细列举啦~不过这部剧真的好好看,像是童真,又相似人生。没有平日观看他人的人生经历那样的压抑悲痛,却又不禁感慨,琢磨起人生。我心里就像是蛤蟆先生那般不羁,现实又像水鼠那样热爱安逸,却又暗暗向往南方。看到最后蛤蟆向朋友妥协了,心中忽然有点黯然。不过还是掩饰不了喜爱这部剧的心情,或许这就是和书的缘分吧。在对的时候,你会遇到一本对的书,而它将再次重燃你心中黯淡的烟火,继续点燃你对生活的热情。 “书中的动物不需要拟人,因为他们就跟人一样,比邻而居,没有物种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