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 Sky at Night》,短片作品,英国出品,2003年上映。
Adam El Hagar先生的文笔真的就像一把锋利的剖鱼刀🔪一样解剖人性,寥寥数语便将人性描写得滑稽的同时又很可悲。神作,必须十分
太好看了吧也!整个画面好有电影感啊!小辉一哭我也跟着难过得喘不上气来,都忘了那是王凯了。姐姐完全是个白月光啊!!在时代背景下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好心痛呜呜呜呜。
人类通常之重视权力,远远过于珍爱自由! 认为真理仅仅凭其为真理,就天然具有抵御错误的力量,能够战胜地牢与火刑,乃是一种空洞无凭的侥幸心理。人们对于真理的热情并不一定就强过谬误,法律或社会惩罚的多次运用,总是能成功地阻止无论真理还是谬误的传播。 不幸的是,以人类的自知之明而言,他们远没有把自己易错的事实,像理论上一直可以的那样运用到实际判断中去。人人都深知自己是可能犯错的,而却很少有人认为有必要为自己的易错性留出预防的余地,或者愿意接受假定自己所深以为然的某一意见,可能就是他们所承认的易为犯错的事情之一。 本文的目的即是要力主一条非常简明的原则,若社会以强迫和控制的方式干预个人事务,不论是采用法律惩罚的有形暴力还是利用公众舆论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遵守这条原则。该原则就是,人们若要干涉群体中任何个体的行动自由,无论干涉出自个人还是出自集体,其唯一正当的目的乃是保障自我不受伤害。反过来说,违背其意志而不失正当地施之于文明社会任何成员的权力,唯一的目的也仅仅是防止其伤害他人。他本人的利益,不论是身体的还是精神的,都不能成为对他施以强制的充分理由。不能因为这样做对他更好,或能让他更幸福,或依他人之见这样做更明智或更正确,就自认正当地强迫他做某事或禁止他做某事。如果是要对他进行告诫、规劝、说服乃至恳求,这些都可以作为很好的理由,但就是不能以此强迫他,甚或如果他不这样做就让他遭受不幸。要使强迫成为正当,必须认定他被要求禁止的行为会对他人产生伤害。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一部分才必须要对社会负责。在仅仅关涉他自己的那一部分,他的独立性照理说来就是绝对的。对于他自己,对于其身体和心灵,个人就是最高主权者。 也许毋庸赘言,这一自由原理仅是为各项能力已臻成熟的人们而设的,并不适用于孩子,或法定男女成人年龄之下的年青人。对于那些还需由别人照顾的人来说,必须像防御外部伤害一样防范他们自己的行为。 像其他暴政一样,多数者暴政之所以可怕,起初且一般仍然被认为,主要是因为它是通过公共权力的措施来施行的。但是深思之士已经察觉到,当社会本身就是暴君时,即当社会集体地凌驾于组成它的各别个体之上时,暴政的实施就并不限于借助政治机构之手而行的各种措施。社会能够并且确实在执行自己的命令,而如果它执行了错误而非正确的命令,或者对它根本不应干涉的事务发号施令,那么它便是实行了一种比其他各种政治压迫更为可怕的社会暴政,它虽然不常以严厉的惩罚为支撑,但却由于更深入地渗透到了人们生活的细节之中,甚至束缚了人们的心灵本身,从而使人们更加无法逃脱。因此,仅仅防范各级官府的暴政是不够的,还需防范优势意见和大众情感的暴政,即防范这样一种趋向,社会即便不用民事惩罚,也能有法将自己的观念和做法作为行为准则强加于异见者,防范社会束缚与自己不相一致的个性的发展,甚至有可能遏止其形成,从而使所有人都必须按照社会自身的模式来塑造自己。集体意见对于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是有一个限度的。发现这一限度并维护其不受侵蚀,对于使人类事务进至良善之境来说,正像防范政治上的专制一样,是不可或缺的。 虽然一般说来对这一主张自不会有多少争论,但是要将其付诸实践,则问题是究竟将这一界限设定在哪里,也就是如何在个人独立与社会控制之间做出恰当的调整,这几乎是一切留待解决的工作的主题。任何人之所以会觉得生存可贵,端赖他人行为已被施予一定约束。因此,首先必须要由法律规定一些行为准则,并且在那些尚不适合由法律规范的事情上,还要让社会舆论去裁夺。 大体说来,如果一个社会不尊重这些自由,无论其政体形式是什么,都不能算是自由的;又如果这些自由不能绝对无
之前是从来不看这类仙恋剧集的。这次看也是人生第一次,值得纪念一下。 这次看也是看过电视剧后来回味一下原著。脑海中时时浮现的都是高甜甜和热巴的样子,看完剧集真心觉得他们俩人演的真好看,一点都不出戏不出原著,活灵活现,甚至我觉得一些细节表情小动作上比原著还要精彩。 高伟光之后再无东华帝君,热巴之后也再无白凤九。剧里书中都是甜的部分齁得慌,虐的部分痛到死。回归现实,身边有一个爱人平平淡淡的陪伴自己,这样就已经很好很幸运了,珍惜眼前人。
影评评论
Adam El Hagar先生的文笔真的就像一把锋利的剖鱼刀🔪一样解剖人性,寥寥数语便将人性描写得滑稽的同时又很可悲。神作,必须十分
太好看了吧也!整个画面好有电影感啊!小辉一哭我也跟着难过得喘不上气来,都忘了那是王凯了。姐姐完全是个白月光啊!!在时代背景下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好心痛呜呜呜呜。
人类通常之重视权力,远远过于珍爱自由! 认为真理仅仅凭其为真理,就天然具有抵御错误的力量,能够战胜地牢与火刑,乃是一种空洞无凭的侥幸心理。人们对于真理的热情并不一定就强过谬误,法律或社会惩罚的多次运用,总是能成功地阻止无论真理还是谬误的传播。 不幸的是,以人类的自知之明而言,他们远没有把自己易错的事实,像理论上一直可以的那样运用到实际判断中去。人人都深知自己是可能犯错的,而却很少有人认为有必要为自己的易错性留出预防的余地,或者愿意接受假定自己所深以为然的某一意见,可能就是他们所承认的易为犯错的事情之一。 本文的目的即是要力主一条非常简明的原则,若社会以强迫和控制的方式干预个人事务,不论是采用法律惩罚的有形暴力还是利用公众舆论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遵守这条原则。该原则就是,人们若要干涉群体中任何个体的行动自由,无论干涉出自个人还是出自集体,其唯一正当的目的乃是保障自我不受伤害。反过来说,违背其意志而不失正当地施之于文明社会任何成员的权力,唯一的目的也仅仅是防止其伤害他人。他本人的利益,不论是身体的还是精神的,都不能成为对他施以强制的充分理由。不能因为这样做对他更好,或能让他更幸福,或依他人之见这样做更明智或更正确,就自认正当地强迫他做某事或禁止他做某事。如果是要对他进行告诫、规劝、说服乃至恳求,这些都可以作为很好的理由,但就是不能以此强迫他,甚或如果他不这样做就让他遭受不幸。要使强迫成为正当,必须认定他被要求禁止的行为会对他人产生伤害。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一部分才必须要对社会负责。在仅仅关涉他自己的那一部分,他的独立性照理说来就是绝对的。对于他自己,对于其身体和心灵,个人就是最高主权者。 也许毋庸赘言,这一自由原理仅是为各项能力已臻成熟的人们而设的,并不适用于孩子,或法定男女成人年龄之下的年青人。对于那些还需由别人照顾的人来说,必须像防御外部伤害一样防范他们自己的行为。 像其他暴政一样,多数者暴政之所以可怕,起初且一般仍然被认为,主要是因为它是通过公共权力的措施来施行的。但是深思之士已经察觉到,当社会本身就是暴君时,即当社会集体地凌驾于组成它的各别个体之上时,暴政的实施就并不限于借助政治机构之手而行的各种措施。社会能够并且确实在执行自己的命令,而如果它执行了错误而非正确的命令,或者对它根本不应干涉的事务发号施令,那么它便是实行了一种比其他各种政治压迫更为可怕的社会暴政,它虽然不常以严厉的惩罚为支撑,但却由于更深入地渗透到了人们生活的细节之中,甚至束缚了人们的心灵本身,从而使人们更加无法逃脱。因此,仅仅防范各级官府的暴政是不够的,还需防范优势意见和大众情感的暴政,即防范这样一种趋向,社会即便不用民事惩罚,也能有法将自己的观念和做法作为行为准则强加于异见者,防范社会束缚与自己不相一致的个性的发展,甚至有可能遏止其形成,从而使所有人都必须按照社会自身的模式来塑造自己。集体意见对于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是有一个限度的。发现这一限度并维护其不受侵蚀,对于使人类事务进至良善之境来说,正像防范政治上的专制一样,是不可或缺的。 虽然一般说来对这一主张自不会有多少争论,但是要将其付诸实践,则问题是究竟将这一界限设定在哪里,也就是如何在个人独立与社会控制之间做出恰当的调整,这几乎是一切留待解决的工作的主题。任何人之所以会觉得生存可贵,端赖他人行为已被施予一定约束。因此,首先必须要由法律规定一些行为准则,并且在那些尚不适合由法律规范的事情上,还要让社会舆论去裁夺。 大体说来,如果一个社会不尊重这些自由,无论其政体形式是什么,都不能算是自由的;又如果这些自由不能绝对无
之前是从来不看这类仙恋剧集的。这次看也是人生第一次,值得纪念一下。 这次看也是看过电视剧后来回味一下原著。脑海中时时浮现的都是高甜甜和热巴的样子,看完剧集真心觉得他们俩人演的真好看,一点都不出戏不出原著,活灵活现,甚至我觉得一些细节表情小动作上比原著还要精彩。 高伟光之后再无东华帝君,热巴之后也再无白凤九。剧里书中都是甜的部分齁得慌,虐的部分痛到死。回归现实,身边有一个爱人平平淡淡的陪伴自己,这样就已经很好很幸运了,珍惜眼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