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House That's Just Like Yours》,作家 Helen Smee(日本),剧集家、编剧。《A House That's Just Like Yours》是他的出道作,获第47届江户川乱步奖。由上海文艺播出社2020年5月播出。
剧集读起来像电影,具有画面感,节奏明快。故事层层悬念,又一层一层的拔开云雾见天日。最喜欢它是同时收获了一些知识:如对于日本刑法及死刑有不同角度的探讨;涉及案件的所有人包括杀人犯、检察官及监狱看守官及受害者家属,他们的心理压力及行为......
摘要如下:
在正义的名义下审判另一个人的时候,所谓的正义并不存在普遍的标准。(第三章)
关于“刑法”:刑法史上有两种理论:一种是报应刑论,主张刑罚是对犯罪者的报复;另一种是目的刑论,以教育改造犯罪者、消除社会威胁为主。这两种思想经过长期争论,最后结合两者的长处发展,形成了现在的刑罚体系的基础。一般而言,欧美诸国大都倾向于报应刑论,而日本则倾向于目的刑论。(第四章)
日本:在日本的法庭上,警方搜集到的证据,无须全部公开,也就是说,警方认为没有必要公开的证据,可以不公开。如果警方故意将某些证据视为没有必要,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就有可能被隐瞒起来。(第二章)
审判这东西全看走运不走运。被告人的律师、检察官、法官等凑在一起,完全可以左右一场审判。(第二章)
日本的无期徒刑跟外国的终身刑不一样,不会一辈子都被关在监狱里。法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囚犯,十年以后就可以成为假释审查的对象。不过嘛,实际上平均十八年,就可以回归社会了。(第四章)
关于死刑存在的理由:如果这个社会认可私刑,社会就会陷于无秩序状态。因此,必须由第三者,也就是国家机器行使刑罚权,来代替被害人亲属做他们想做的事。是人都有复仇心,所谓复仇心,就是对失去的人的爱。只要法律是为了人类而存在的,包括死刑在内的报应刑思想就应该被认可。(第四章)
日本的审判制度存在的问题。在同样犯了应该被判处死刑的重罪的情况下,即便是多杀了一个人,审判的时间都要延长。也就是说,杀的人越多,杀人凶手活的时间越长。(第四章)
恩赦,实际上是根据行政部门的判断,对司法部门下达的命令,即对刑事裁判的效力进行变更。简单地说,就是可以根据内阁的判断,让罪犯免于刑事处罚或给罪犯减刑。有人批判说这是违反三权分立原则的,但恩赦制度还是被维持了下来。恩赦制度源于一种高尚的理念:在根据法律的单一性作出了不妥当的判决时,用其他方法无法补救误判,而恩赦则可以挽回。这种理念使恩赦制度得到了支持。恩赦大体上分为政令恩赦和个别恩赦两种。(第三章)
关于执行“死刑”:必须照顾到执行死刑人所产生的心理问题。三个安装在走廊墙壁上的按钮,这就是执行死刑的按钮,是打开绞刑架下面的踏板的开关。为什么是三个按钮呢?这是为了让三个死刑执行官分不清楚到底是谁把死刑犯送上西天的。(第四章)
关于恶性事件发生后,其家属的苦难:在这个国家里,你刚成为恶性犯罪的受害者,整个社会突然就成了你的加害者。而且无论他们怎么欺负你这个被害人,也没有人来向你谢罪,也没有人承担责任。那个事件(即儿子被伤害致死案)发生以后,我们(父母)每天就像在地狱里过日子。葬礼都没准备好就开始接受警察的调查,各家媒体纷纷前来采访,门铃从早到晚响个不停……那些高叫着报道自由的人,像凶手一样向我们扑过来。我和我丈夫身体都被搞垮了,一起住进了医院。当然,医疗费得自己负担。可是,那个受伤的凶手的手术费、治疗费,却全部由国家负担!”。芳枝的表情充满了对社会的厌恶,她看着南乡和纯一继续说道,“结果,作为遗属,只有将一切的仇恨发泄到罪犯身上。”(第三章)
犯罪所破坏的并不仅仅是眼睛看得到的东西,而是深深地侵入人们心中,破坏了人们心中最根本
影评评论
当时疫情正盛,每天在家觉得烦闷,翻开Ben Fuller的生死场读,读了大约半本,心里更闷了。现如今还是看完了,看的凄凄惨惨,糊糊涂涂
《A House That's Just Like Yours》,作家 Helen Smee(日本),剧集家、编剧。《A House That's Just Like Yours》是他的出道作,获第47届江户川乱步奖。由上海文艺播出社2020年5月播出。 剧集读起来像电影,具有画面感,节奏明快。故事层层悬念,又一层一层的拔开云雾见天日。最喜欢它是同时收获了一些知识:如对于日本刑法及死刑有不同角度的探讨;涉及案件的所有人包括杀人犯、检察官及监狱看守官及受害者家属,他们的心理压力及行为...... 摘要如下: 在正义的名义下审判另一个人的时候,所谓的正义并不存在普遍的标准。(第三章) 关于“刑法”:刑法史上有两种理论:一种是报应刑论,主张刑罚是对犯罪者的报复;另一种是目的刑论,以教育改造犯罪者、消除社会威胁为主。这两种思想经过长期争论,最后结合两者的长处发展,形成了现在的刑罚体系的基础。一般而言,欧美诸国大都倾向于报应刑论,而日本则倾向于目的刑论。(第四章) 日本:在日本的法庭上,警方搜集到的证据,无须全部公开,也就是说,警方认为没有必要公开的证据,可以不公开。如果警方故意将某些证据视为没有必要,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就有可能被隐瞒起来。(第二章) 审判这东西全看走运不走运。被告人的律师、检察官、法官等凑在一起,完全可以左右一场审判。(第二章) 日本的无期徒刑跟外国的终身刑不一样,不会一辈子都被关在监狱里。法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囚犯,十年以后就可以成为假释审查的对象。不过嘛,实际上平均十八年,就可以回归社会了。(第四章) 关于死刑存在的理由:如果这个社会认可私刑,社会就会陷于无秩序状态。因此,必须由第三者,也就是国家机器行使刑罚权,来代替被害人亲属做他们想做的事。是人都有复仇心,所谓复仇心,就是对失去的人的爱。只要法律是为了人类而存在的,包括死刑在内的报应刑思想就应该被认可。(第四章) 日本的审判制度存在的问题。在同样犯了应该被判处死刑的重罪的情况下,即便是多杀了一个人,审判的时间都要延长。也就是说,杀的人越多,杀人凶手活的时间越长。(第四章) 恩赦,实际上是根据行政部门的判断,对司法部门下达的命令,即对刑事裁判的效力进行变更。简单地说,就是可以根据内阁的判断,让罪犯免于刑事处罚或给罪犯减刑。有人批判说这是违反三权分立原则的,但恩赦制度还是被维持了下来。恩赦制度源于一种高尚的理念:在根据法律的单一性作出了不妥当的判决时,用其他方法无法补救误判,而恩赦则可以挽回。这种理念使恩赦制度得到了支持。恩赦大体上分为政令恩赦和个别恩赦两种。(第三章) 关于执行“死刑”:必须照顾到执行死刑人所产生的心理问题。三个安装在走廊墙壁上的按钮,这就是执行死刑的按钮,是打开绞刑架下面的踏板的开关。为什么是三个按钮呢?这是为了让三个死刑执行官分不清楚到底是谁把死刑犯送上西天的。(第四章) 关于恶性事件发生后,其家属的苦难:在这个国家里,你刚成为恶性犯罪的受害者,整个社会突然就成了你的加害者。而且无论他们怎么欺负你这个被害人,也没有人来向你谢罪,也没有人承担责任。那个事件(即儿子被伤害致死案)发生以后,我们(父母)每天就像在地狱里过日子。葬礼都没准备好就开始接受警察的调查,各家媒体纷纷前来采访,门铃从早到晚响个不停……那些高叫着报道自由的人,像凶手一样向我们扑过来。我和我丈夫身体都被搞垮了,一起住进了医院。当然,医疗费得自己负担。可是,那个受伤的凶手的手术费、治疗费,却全部由国家负担!”。芳枝的表情充满了对社会的厌恶,她看着南乡和纯一继续说道,“结果,作为遗属,只有将一切的仇恨发泄到罪犯身上。”(第三章) 犯罪所破坏的并不仅仅是眼睛看得到的东西,而是深深地侵入人们心中,破坏了人们心中最根本
看了快一百章了,境界功法的划分没看明白呢,再一个就是这个世界在弱肉强食宗门之内也要合理点吧,还有一点怎么什么人都看到主角是废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