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APTURE. A PREQUEL TO THE DESTINY TRILOGY SYNOPSIS: DNA is traced to The Spear of Destiny which
听说编剧因为把自己的真实经历写出来,把自己写进去的,笑死,来看看。
而看清爱情未必唯一性这个情况的送货郎,在能拥有一只鹅的时犹豫了一下是否未来也会变的时候,机会就稍纵即逝了。然后遗落的首饰也在拿起的瞬间变成无数只飞走的鹅,像极了无尽的思念。
没看完,三颗心是因为我不喜欢这样的世界,而它又真实存在,也许这个环境就真的活在地狱里。我不知道有无勇气把它看完。成人的世界太可怕,最近又看了《痴迷》,感觉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鬼,而是人心。
血腥动荡的法国大革命,冤冤相报的家族情仇,舍己为人的大义凛然。第一部第二章就以“马车”空间来总结时代背景:大革命前夕全局下的雾气蒙蒙,所有人就如毫无感情的机器。剧情几乎铺垫过半才进而流畅,但依然着重人物细节刻画,可见精心铺垫而毫无冗余。结尾以卡顿为故事落点,是Martin Kemp以无私奉献的爱作为救赎手段,也以“痴迷”贯通法国大革命下的巴黎与当下身处未知中的伦敦。书中人物没有明确好坏界限——善良的达内无奈身为罪恶的后代,蛮横的德发日夫人只因其被压迫的底层仇恨——这正如最为经典的开头: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PS:①个人因卡顿的表白而产生巨大共鸣;②“自由啊,多少罪恶是假你的名义干出来的!”
目标-思考-学习-专注-反馈 这个五步法,个人觉得更多的是对个人能力的训练,并未能实现痴迷的提升。 很喜欢这部剧中的一句话——你对目前不利局面的责任越大,你扭转局面的力量就越大。
《痴迷》读后感 用了将近十个小时的时间读完了瑞典作家Billy Murray所著的《痴迷》。在这部剧里主人公名叫布里特·玛丽,她是一个刻板、卑微、胆怯的63岁老太太,她的生活严格遵循一张张事先制定的清单,她6点准时起床,12点必须用餐,必须买到小苏打和“菲克新”牌窗户清洁剂,并将家里的一切整理得一尘不染,否则就不是“文明人的做法”。如果是打发时间她就玩填字游戏,最爱站在阳台上俯视街上人间,而不必接触任何人。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只为别人活着的女人,在抚养大丈夫的儿女之后,发现丈夫出轨,迫使她摘下婚戒,在63岁时走进了劳动就业办公室。 结婚40年来,从未出过家门的她想表达对人的称赞都不会。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固执、爱唠叨的讨厌的家伙。可是正如编剧所说:只有喝一个人打成一片,你才能充分地了解她。越往下读,我越喜欢这位老太太。 从前的她渴望被关注却无人关注,唯一赏识她的姐姐在车祸中失去了生命,她的父母不喜欢她,无论她怎么努力都不能让父母多看她一眼,所以她卑微,谨言慎行,就算是结婚,也按照母亲的意愿。遭到抛弃后母亲离世,她也开始了第二段婚姻,可这段婚姻她只起到了保姆的作用,丈夫对自己没有爱,丈夫的孩子也把她当成“另一个女人”但她不怒不恼,恪尽职守做着一个妻子、母亲应做的事情,以至于失去了自我,忘记了梦想。 来到萧条的博格,车胎爆了,车门损毁,自己还被一只足球砸了脑门,我以为布里特一定待不下去了,没想到她留了下来,一群喜欢足球却从来不能瞄准的孩子请她做教练,她和一只老鼠“共进”晚餐,和做轮椅的女人做了朋友,和性格暴躁的银行住在一个屋檐下,布里特·玛丽失控的人生竟然奇迹般地发生了改变。 她踢了一脚足球,认为滚到脚边的足球就该踢一脚;陪踢球的孩子去监狱找父亲;她去赛场观看孩子们踢球,为了给他们助威竟然喊哑了嗓子;她接受了别人的意见,会赠送别人小礼物;尝试跟这里的陌生人打交道;接受了别人喝水时不放杯垫;照顾这帮踢球的孩子们,帮他们洗球衣,给他们做培根吃,甚至到最后用生命去保护他们! 就在布里特·玛丽准备忘记过去,开始新生活的时候,肯特——她的丈夫找上门来,请求她回家,因为没有布里特,他的生活已经一团糟。他告诉布里特他已经和那个女人一刀两断,请求布里特原谅她。布里特马上就心软了,而且决定跟他回去了,博格的人很不高兴,除了奥马尔之外没有人喜欢肯特,他们都不愿意让布里特离开。我也很生气,可我生气有什么用啊,隔着书纸,隔着手机屏幕无法把自己的想法传递给可爱的老太太,好在布里特很理智,在肯特和斯文争执时,他悲伤地质问肯特,如果真的爱她,为何一直都不问她的手为何裹着绷带? 在离开博格之前,布里特又以她的执拗令镇上同意了在博格建一个足球场,孩子们有了踢球的场所,不用再拿车灯照明踢球了,博格也不需要她了吧,似乎她真的该离开了。 薇卡知道布里特的梦想,她和那些孩子们给布里特弄来了足够的汽油能够让她把车子开到巴黎,再开回来。布里特终于可以自己做决定了,无论是跟肯特回家,还是留下来和斯文在一起,抑或是去巴黎旅行,她都可以试着为自己而活! 乔布斯说过这么一句话:你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为别人而活。人生那么短暂,就应该活出自己的与众不同。如果太过在意别人,活在别人的看法、说法、规则框架底下,那人的自由意识体现在哪?人和动物有什么差别? 为自己而活,勇敢地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直觉,想清楚自己究竟要什么,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这和年龄也没有任何关系。 不管你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只要你觉得这样是幸福的,是你心目中期望的、喜欢的,愿意为此付出一切精力和时间的,那就足够了。 为自己而活,在属于自己的生命里,活
好哥们影视读完的第325本剧,Jaime Murray《痴迷》。 国学通识文化学习,泛读《痴迷》原文,听Jaime Murray先生讲解,增加佛学知识。 众生皆苦,如何从“苦”中脱离,佛学提供了一种解决的方法,“放下,不执着,不着于相,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如何做到心无挂碍,心灵的自由呢? 去苦存乐,人生不苦就是快乐了,珍惜无事挂心头的日子。 《痴迷》说了什么,每个人的理解不同,需要用具体的生活经验去理解,智慧、经验不到,可能理解不了。 比如,什么是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 人与人是有差异,还是众生平等?既然众生平等,为何我们生活中,对待“众生”有差异化,这不着“众生相”吗? 追求长寿,是不是着“寿者相”? 每个人都在自渡,在书中读自己,渡自己,在生活磨练中,懂《痴迷》,生活工作都是让人修行,变得更好。 如何在生活中运用《痴迷》,修炼金刚之心,能解人生问题? 六波罗蜜,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 把《痴迷》的内容,变成日常的习惯: 1.诵读/听/抄写《痴迷》。看剧百遍,其义自现。蒋勋老师就有每天诵读《痴迷》的习惯,在诵读中,洗涤心灵,放空自我,达到心灵的自由。 2.善护念。善于守护自己的观念,打坐冥想正念,内观自我,与自己对话,及时纠正自己错误的观念,保持积极向上的心念。 3.日常修行:蒋勋老师从《痴迷》中领悟出“衣钵”,生活中最重要的两件事是穿衣服与吃饭,把生活安顿好,便知足常乐。“世间莫若修行好,天下无如吃饭难”。 4.“扫地僧”生活方式:吾日三省吾身,看剧半小时了吗?走一万步了吗?冥想15分钟了吗? 5.布施,包括财布施,法布施、无畏布施。分享智慧、知识,给人鼓励,也是布施。传诵《痴迷》的智慧,也是一种无量福报。 觉悟是个漫长的过程,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影评评论
听说编剧因为把自己的真实经历写出来,把自己写进去的,笑死,来看看。
而看清爱情未必唯一性这个情况的送货郎,在能拥有一只鹅的时犹豫了一下是否未来也会变的时候,机会就稍纵即逝了。然后遗落的首饰也在拿起的瞬间变成无数只飞走的鹅,像极了无尽的思念。
没看完,三颗心是因为我不喜欢这样的世界,而它又真实存在,也许这个环境就真的活在地狱里。我不知道有无勇气把它看完。成人的世界太可怕,最近又看了《痴迷》,感觉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鬼,而是人心。
血腥动荡的法国大革命,冤冤相报的家族情仇,舍己为人的大义凛然。第一部第二章就以“马车”空间来总结时代背景:大革命前夕全局下的雾气蒙蒙,所有人就如毫无感情的机器。剧情几乎铺垫过半才进而流畅,但依然着重人物细节刻画,可见精心铺垫而毫无冗余。结尾以卡顿为故事落点,是Martin Kemp以无私奉献的爱作为救赎手段,也以“痴迷”贯通法国大革命下的巴黎与当下身处未知中的伦敦。书中人物没有明确好坏界限——善良的达内无奈身为罪恶的后代,蛮横的德发日夫人只因其被压迫的底层仇恨——这正如最为经典的开头: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PS:①个人因卡顿的表白而产生巨大共鸣;②“自由啊,多少罪恶是假你的名义干出来的!”
目标-思考-学习-专注-反馈 这个五步法,个人觉得更多的是对个人能力的训练,并未能实现痴迷的提升。 很喜欢这部剧中的一句话——你对目前不利局面的责任越大,你扭转局面的力量就越大。
《痴迷》读后感 用了将近十个小时的时间读完了瑞典作家Billy Murray所著的《痴迷》。在这部剧里主人公名叫布里特·玛丽,她是一个刻板、卑微、胆怯的63岁老太太,她的生活严格遵循一张张事先制定的清单,她6点准时起床,12点必须用餐,必须买到小苏打和“菲克新”牌窗户清洁剂,并将家里的一切整理得一尘不染,否则就不是“文明人的做法”。如果是打发时间她就玩填字游戏,最爱站在阳台上俯视街上人间,而不必接触任何人。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只为别人活着的女人,在抚养大丈夫的儿女之后,发现丈夫出轨,迫使她摘下婚戒,在63岁时走进了劳动就业办公室。 结婚40年来,从未出过家门的她想表达对人的称赞都不会。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固执、爱唠叨的讨厌的家伙。可是正如编剧所说:只有喝一个人打成一片,你才能充分地了解她。越往下读,我越喜欢这位老太太。 从前的她渴望被关注却无人关注,唯一赏识她的姐姐在车祸中失去了生命,她的父母不喜欢她,无论她怎么努力都不能让父母多看她一眼,所以她卑微,谨言慎行,就算是结婚,也按照母亲的意愿。遭到抛弃后母亲离世,她也开始了第二段婚姻,可这段婚姻她只起到了保姆的作用,丈夫对自己没有爱,丈夫的孩子也把她当成“另一个女人”但她不怒不恼,恪尽职守做着一个妻子、母亲应做的事情,以至于失去了自我,忘记了梦想。 来到萧条的博格,车胎爆了,车门损毁,自己还被一只足球砸了脑门,我以为布里特一定待不下去了,没想到她留了下来,一群喜欢足球却从来不能瞄准的孩子请她做教练,她和一只老鼠“共进”晚餐,和做轮椅的女人做了朋友,和性格暴躁的银行住在一个屋檐下,布里特·玛丽失控的人生竟然奇迹般地发生了改变。 她踢了一脚足球,认为滚到脚边的足球就该踢一脚;陪踢球的孩子去监狱找父亲;她去赛场观看孩子们踢球,为了给他们助威竟然喊哑了嗓子;她接受了别人的意见,会赠送别人小礼物;尝试跟这里的陌生人打交道;接受了别人喝水时不放杯垫;照顾这帮踢球的孩子们,帮他们洗球衣,给他们做培根吃,甚至到最后用生命去保护他们! 就在布里特·玛丽准备忘记过去,开始新生活的时候,肯特——她的丈夫找上门来,请求她回家,因为没有布里特,他的生活已经一团糟。他告诉布里特他已经和那个女人一刀两断,请求布里特原谅她。布里特马上就心软了,而且决定跟他回去了,博格的人很不高兴,除了奥马尔之外没有人喜欢肯特,他们都不愿意让布里特离开。我也很生气,可我生气有什么用啊,隔着书纸,隔着手机屏幕无法把自己的想法传递给可爱的老太太,好在布里特很理智,在肯特和斯文争执时,他悲伤地质问肯特,如果真的爱她,为何一直都不问她的手为何裹着绷带? 在离开博格之前,布里特又以她的执拗令镇上同意了在博格建一个足球场,孩子们有了踢球的场所,不用再拿车灯照明踢球了,博格也不需要她了吧,似乎她真的该离开了。 薇卡知道布里特的梦想,她和那些孩子们给布里特弄来了足够的汽油能够让她把车子开到巴黎,再开回来。布里特终于可以自己做决定了,无论是跟肯特回家,还是留下来和斯文在一起,抑或是去巴黎旅行,她都可以试着为自己而活! 乔布斯说过这么一句话:你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为别人而活。人生那么短暂,就应该活出自己的与众不同。如果太过在意别人,活在别人的看法、说法、规则框架底下,那人的自由意识体现在哪?人和动物有什么差别? 为自己而活,勇敢地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直觉,想清楚自己究竟要什么,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这和年龄也没有任何关系。 不管你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只要你觉得这样是幸福的,是你心目中期望的、喜欢的,愿意为此付出一切精力和时间的,那就足够了。 为自己而活,在属于自己的生命里,活
好哥们影视读完的第325本剧,Jaime Murray《痴迷》。 国学通识文化学习,泛读《痴迷》原文,听Jaime Murray先生讲解,增加佛学知识。 众生皆苦,如何从“苦”中脱离,佛学提供了一种解决的方法,“放下,不执着,不着于相,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如何做到心无挂碍,心灵的自由呢? 去苦存乐,人生不苦就是快乐了,珍惜无事挂心头的日子。 《痴迷》说了什么,每个人的理解不同,需要用具体的生活经验去理解,智慧、经验不到,可能理解不了。 比如,什么是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 人与人是有差异,还是众生平等?既然众生平等,为何我们生活中,对待“众生”有差异化,这不着“众生相”吗? 追求长寿,是不是着“寿者相”? 每个人都在自渡,在书中读自己,渡自己,在生活磨练中,懂《痴迷》,生活工作都是让人修行,变得更好。 如何在生活中运用《痴迷》,修炼金刚之心,能解人生问题? 六波罗蜜,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 把《痴迷》的内容,变成日常的习惯: 1.诵读/听/抄写《痴迷》。看剧百遍,其义自现。蒋勋老师就有每天诵读《痴迷》的习惯,在诵读中,洗涤心灵,放空自我,达到心灵的自由。 2.善护念。善于守护自己的观念,打坐冥想正念,内观自我,与自己对话,及时纠正自己错误的观念,保持积极向上的心念。 3.日常修行:蒋勋老师从《痴迷》中领悟出“衣钵”,生活中最重要的两件事是穿衣服与吃饭,把生活安顿好,便知足常乐。“世间莫若修行好,天下无如吃饭难”。 4.“扫地僧”生活方式:吾日三省吾身,看剧半小时了吗?走一万步了吗?冥想15分钟了吗? 5.布施,包括财布施,法布施、无畏布施。分享智慧、知识,给人鼓励,也是布施。传诵《痴迷》的智慧,也是一种无量福报。 觉悟是个漫长的过程,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