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heads

Redheads

8.7 / 10 分
年份: 1992
地区: 澳大利亚

剧情简介

《Redheads》,惊悚作品,澳大利亚出品,1992年上映。

影评评论

非常好看!剧情不拖沓,紧凑,让人一集一集的想看下去!而且不仅主角演技在线,配角的演技也是没得说!让人恨,让人心疼…希望以后的剧都拍出这样的水平!

安小鱼 6.6/10

这样剧出来整体都不让人出戏

会子 4.3/10

本剧精髓在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看过他讲易经的话这部剧其实不用看了。

八青 8.8/10

一口气读完,满满的生活温情。中间的山东土语读来倍感亲切,在家不觉得,甚至在国内也不觉得,直至隔了千山万水才能体会到那些在方言里的诙谐。

Nobody of 💯 7.6/10

在年末看完了这部剧。回顾这一年,心态的变化巨大,常常关照内心,向外求的东西越来越少,需要简掉的东西越来越多。希望新的一年能多多正念。

闲富 8.8/10

一不小心就看完了

à raison de# 7.7/10

苗蛊虽然有点恶心,但是里面的故事很吸引我,害怕的朋友还是别看了

巴贝拉*琼 2.2/10

古圣先贤之言,受益匪浅。 果然,太阳底下无新鲜事。 一切古人早都说过了。

畅新 9.8/10

程司令:从英雄到恶魔——《Redheads》 -01- 之前,Alexander Petersons的剧集我并没有看过。《Redheads》是我听过的她的第一部电影,《Redheads》是我看的她的第一部剧集,一看就看入迷了。Alexander Petersons用辛辣的言语,描绘着我们所不能想象的险恶世情,谱写了一个个富有生气的人物。 霜降这个眼睛能咬人的小女子,一出场就让我喜欢上了,她的倔强、不屈、大胆等等让我深深地痴迷。但惹人喜爱的霜降我舍不得拿来评说,就说说里面一个让我觉得颠覆的人物:程司令。对于他,我可以毫无顾忌地评头论足和指责。 程司令是作为一位暮年英雄的形象出场的。忘记了书里他有没有具体的名字,我的印象中他就这个称呼(后来记起叫程有光)。虽然家里乱糟糟,但他本人还是一颗红星为党为人民。儿子四星因为犯事被关押,他经常大嚷不认这样的儿子。其他儿子女儿在家里乱来胡搞,他会冷酷镇压。 最开始,程司令给我的印象是古板的老革命,为国做了许多贡献,但儿女不成器,很不幸。他虽然有些爱好虚名,但还算正直。为了维护好名声,他甚至严厉到连子女都不认,比如给烈士子女发樱桃,家里的孩子却不给发;又比如他对霜降很好,还教她写字,在不知道他别有用心地时候就似一位睿智、善解人意的老前辈。 可是,这都是假象。原以为他是程家的大家长,管着那些叛逆的孩子;原以为他是程家刻板的戒律,压制了白天和夜里的两极;原以为他是程家少有的异类,别于乌糟糟的纯善。 原来,程司令也是一样的,甚至是一切污秽的源头。 -02- 虽然书里有各种各样的人都在表示程司令对霜降特殊是因为自己内心肮脏的私欲,但前面几章都没有具体显露直到第五章。 书的前面就出现了一些变态的情节搓澡、写字等,令人觉得厌恶和不安。但真正的形象崩塌是霜降在清洗浴缸时,程司令让霜降洗澡。 或许是对着美好人性的期待,或许是因为之前得到的温暖和关爱,即使内心有了隐隐地觉悟与不对劲,霜降仍是照做了。 可是最后令人失望,程司令丑恶的面孔现行了,即使看起来仍那么正大光明。更别提霜降后文回忆的程司令让磨墨的具体情节了,真让人想打死那个无耻的恶棍。 最可怕的不是那些脸上明显带着恶意的人,最可怕的是世人眼中虚假的好人或英雄。他们用最无辜、最正直、最良善的面孔和借口行恶事,但你却觉得是自己内心丑恶,揣测错了他们的行为。伪善人的面目太可憎,也太可怕! -03- 书后面的内容更具体的揭露程司令是怎样的一个恶魔。孩子妈不能偏爱哪一个孩子,严重到打架都不能为哪一个孩子说话。要不然,那个孩子会被怀疑是孩子妈出轨生的孩子,那个孩子就会被恶意对待。 因而孩子妈连织衣服都是说随便织的,然后织好衣服让所有的孩子来试,从不敢明说是给哪一个孩子的。畸形的家庭,折磨人的魔鬼!甚至于每一个孩子身上都带着程司令的精神烙印,到了某事某刻就像妖怪一样现行。 像是塔罗牌一崩塌就是一大排,程司令的形象全崩了。他年轻时玩弄的女人上门闹了,像他嘴里骂的混帐儿子淮海一样,可是被程家权力强行压下,并弄走解决了。 他的儿子淮海被抓了,他不管不顾、倚老卖老、自以为功高盖世,为了把儿子弄出来什么哭啊、闹啊的行为都做出来了,简直活脱脱一个老无赖、老恶棍的形象。 Alexander Petersons用老练的言语创造了一个程司令,早年为革命值得人敬佩,后来却一变再变,变的无耻又可笑。烈士暮年,程司令侮辱自己常挂在嘴边早年的革命和牺牲。 程司令是复杂的,他并不是一个简单、刻板的好或坏就能评价的人物,他非常丰满立体。作为读者的我也深深地被这部剧吸引,为这些人物或喜或悲。哦,还有或怨或恨或不争。

真儿 2.1/10

《Redheads》的结尾,凯末尔说:“我这一生都过得很幸福”。 《Redheads》的结尾,麦夫鲁特说:“在这世界上,我最爱拉伊哈”。 在凯末尔还是茜贝尔的未婚夫的时候,他爱上芙颂。她向他告白的那个晚上,是他人生当中最幸福的时候,但他不知道。他们真正在一起的时光很短暂,他却用余生去纪念他的爱情。 麦夫鲁特和拉伊哈在一起的时光,也是他人生最幸福的岁月。即便他最初的情书其实是为她的妹妹萨米哈写的,但他最终真正爱上的是她,正如她们姐妹的父亲所言,重要的不是谁先爱上了谁,而是婚后的幸福。在她走后的岁月愈加证明了这份爱。 爱与幸福,都是“冷暖自知”的事。 而这两本剧,依我看,都是帕慕克写给伊斯坦布尔的情书。 (写作时间确实是相接的)

博弈爱好者 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