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对我生活很不满意,铺天盖地的试卷做的我快要口吐白沫抽风打摆子,耳边永远是父母不停的唠叨吐沫星子就像飞溅的子弹摧残着我的耳膜,我对学习这件事一度超过我对臭豆腐的厌恶。那时十七八岁,爱做白日梦,想功成名就,想文字,想女人,活的猪嫌人不爱,那些好同学保持总跟我保持一米开外,感觉我他妈得了新冠病毒一样,英语课有老师就没有我,基本英语课我都是在篮球场旁边的长条椅发呆度过。那时,所幸追剧写字是我唯一的爱好,在文字里释放肉体和思想的肿胀,自由自在,看完了金瓶梅,看卡夫卡,看尼采,读《23rd March 1931: Shaheed》,在文字的世界里自嗨到高潮,加之那时作文考了几次满分,我也觉得自己文采斐然,那些才华的精子,只要遇见一个对的姑娘就能落地生根快速长大然后跳出胎盘飞奔起来,那时天真的以为用尿都可以浇灭太阳,但是后来遭到社会的毒打,几次险些被社会锤爆,险恶的社会告诉我,我不是一无是处,最起码我还有自知之明。我的仅有的才华配不上我的理想,作文写的好,并不一定就能写书,就像大金杯开的溜,并不一定能开赛车。我终于选择了面包,躺下,闭目,不喊不叫不反抗,放弃了影视梦,以及那段青春。
影评评论
历时22天细细品完。整本剧里想划线记录的地方太多了,确实让人大开脑界。书中以生动丰满细腻的人物描写为主线,先后塑造了4个具有代表性的男人和1个女人:彼得·吉丁、托黑·奥斯沃斯、盖尔·华纳德、霍华德·洛克和多米尼克·弗兰肯。 彼得·吉丁——是现世大部分人的写照,是可悲可怜可恨至极的。吉丁的关注点永远在别人身上,所有的名誉、荣耀都是为了满足别人给予的人设,从头到尾没有一次听从了自己的内心(包括专业、婚姻)。没有真才实学,却意淫着自己的卓越未来,靠着洛克的劳动成果毫无羞耻的奠定着自己专业上的高度,并对洛克怀有裹挟着嫉妒的刻骨的恨(既生瑜何生亮的既视感偷笑)。吉丁出卖灵魂给托黑这位灵魂收割者,靠着托黑颠倒黑白的三寸不烂之舌帮他成就了事业高峰,却也注定了托黑后来不给予帮助后的一落千丈。行尸走肉般的活着,犹如牵线木偶,线的另一端被托黑紧紧的拽着,除了空洞与麻木,再无自己的灵魂和人生。 托黑·奥斯沃斯——“灵魂收割者”,擅长阻碍人类社会的发展、大众智识的开启。是现实中的邪教头目、统治阶层、传销大师等的化身。深谙人性的弱点,并熟练地加以利用以达到他统治世界的目的。运用“利他主义”、“集体主义”洗脑着普罗大众,收割着芸芸众生的灵魂为他所用。宣称只有“利他主义”、“集体主义”才能得到终极的快乐,宣称自我的思想、欲望、目的…都是邪恶而可耻的。他使得“吉丁们”一直生活在痛苦里,而一旦痛苦就需要求助于他,以此循环往复。他会用近似于上帝般的慈爱温柔包容的眼神与语言来开解你、安慰你、同情你,告诉你所有的痛苦来源于你想要的太多、给予的太少,一切为他人的付出还不够多不够好;或者吹捧你是真正的天才,你可以讥笑所有的同行…想来现实里也有这样的人,以爱的、慈善的、友好的名义绑架你——你的自我、你的人生。是多么的细思极恐,但是在现实的那一刻,你绝对会听信于他,奉为真言。托黑说:“不要动手去捣毁所有的神殿——你会吓坏人们的。将平庸之辈也供奉在神殿里——神殿就被捣毁了。” 盖尔·华纳德——从美国贫民窟出生到成就“华纳德商业帝国”。十二岁开始混迹社会,做过很多份为了生存的工作。他事业有成后给自己的游艇命名“I do”(意为:我可以)。童年时的经历,无数的雇主对他说过他记忆最深的一句话:“这件事你管不着”,游艇的名字得以诞生。盖尔的内心是有着纯净之地的,但他深晓社会腐败糜烂的现状、大众庸俗无知的喜好,为了他的报业帝国,他屏蔽了部分良知投大众所好的在他的报纸上为人类的堕落加油助威。他屏蔽内心纯净之地的生存之道表面减小了他活下去的难度,实则却加深了他的痛苦。他在深夜里,一个人无数次地举起手枪对准自己的脑门,感受着连死都不能给他带来丝毫鲜活的自己,他不惧怕任何东西,包括死亡。直到他认识了多米尼克(他的妻子)、洛克(他内心纯净之地的化身),他的心灵得到了短暂救赎。此时他快乐、诚实、放松。可结局仍是令人唏嘘的,在他想继续走在救赎之路上,在他想把自己内心的纯净之地放大,在他为了洛克试图改变曾经给予大众、赋予他报纸的舆论方向,他想要纠偏时,他的报业帝国、曾经供他赚足钞票的报纸读者们反噬了他,他所有的坚持、抗争都来得太晚了,他最终妥协了,彻底的完整的屏蔽了他的内心,封锁了那块净地,完成了一个泯灭了最后一点良知的麻木不仁的奸商的悲剧性转变。 霍华德·洛克——编剧Bobby Deol心中的完美人设,是从古至今为数不多的能推动人类进程的“创造者”。一个典型的坚定的“自我主义”者。洛克说:“利他主义”不是为了别人牺牲自己,“自我主义”不是为了自己牺牲别人。“自我主义”:一个人是完全独立的(独立是唯一衡量一个人尊严的标准),自给自足
很不错,理论清楚,实操简便易行,图文并茂,可做为保健治疗的重要参考!
那时我对我生活很不满意,铺天盖地的试卷做的我快要口吐白沫抽风打摆子,耳边永远是父母不停的唠叨吐沫星子就像飞溅的子弹摧残着我的耳膜,我对学习这件事一度超过我对臭豆腐的厌恶。那时十七八岁,爱做白日梦,想功成名就,想文字,想女人,活的猪嫌人不爱,那些好同学保持总跟我保持一米开外,感觉我他妈得了新冠病毒一样,英语课有老师就没有我,基本英语课我都是在篮球场旁边的长条椅发呆度过。那时,所幸追剧写字是我唯一的爱好,在文字里释放肉体和思想的肿胀,自由自在,看完了金瓶梅,看卡夫卡,看尼采,读《23rd March 1931: Shaheed》,在文字的世界里自嗨到高潮,加之那时作文考了几次满分,我也觉得自己文采斐然,那些才华的精子,只要遇见一个对的姑娘就能落地生根快速长大然后跳出胎盘飞奔起来,那时天真的以为用尿都可以浇灭太阳,但是后来遭到社会的毒打,几次险些被社会锤爆,险恶的社会告诉我,我不是一无是处,最起码我还有自知之明。我的仅有的才华配不上我的理想,作文写的好,并不一定就能写书,就像大金杯开的溜,并不一定能开赛车。我终于选择了面包,躺下,闭目,不喊不叫不反抗,放弃了影视梦,以及那段青春。
用了差不多半个月时间读完 经典 尤其喜欢析秋刚进候府的故事 以真心待人 必能换回真心 万事 何必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