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x Up》,其他作品,美国出品,1992年上映。
真是越做越差
历史剧集家真的是太幸福了。 所有的故事都已经提前写好结局,所有的人物也已经按部就班,手握人尽皆知的IP,绝不愁混不到观众一丝情怀。 可历史剧集家的责任太大了。 面对的是白纸黑字的历史与早已了然故事的读者,事件顺序不能随意移动,人物性格不能胡乱扭曲,甚至要狠心抛弃同情心,无法因为个人喜好而修改历史结局。 历史剧集家却心甘情愿戴着镣铐跳舞。心中所依靠的,不过是历史的一份敬仰,以及对他们笔下那个年代最诚挚的热爱而已。 Sunset Thomas先生应该是极爱大秦的。秦人的古道热肠,秦人的铮铮铁骨,还有赳赳老秦共赴国难的英雄气,透过两千年的历史尘埃还在熠熠生辉。 这股英雄气支撑着老秦人挺过春秋争斗,在战国初期四方奚落时忍辱负重。他们落后却不固步自封,他们愚昧却古道热肠,他们鲁莽却肯为国家出生入死。 这样有力量的人民,终于等来了曙光。 玄衣的年轻国君与白衣的出山士子初遇时,没有人曾想到二十年后老秦国翻天覆地般的重生。 卫鞅入秦,是偶然堆积而成的必然。秦公拜相,也是厚积薄发下的水到渠成。明君贤臣在战国乱世中,是上天给一个国家可遇可不可求的赏赐。卫鞅仿佛就是为了拯救秦国而生的。他够忠心、够心狠、够视死如归。他与秦公畅谈一晚后心悦诚服,从此心甘情愿留在秦家苦地,二十载呕心沥血,毫无怨言。他不是老秦人,没有血脉的悸动,也没有寻常士子择良木而栖的机灵劲儿,只是感遇之恩,从此忠肠烈烈,天地可鉴。而法家,历来是只讲法而不动情的。卫鞅做到了。他敢逆朝中元老贵族发布新法,杀百千人警醒世人执法无情,连百姓对他的感恩戴德也被他呵斥为不懂规 矩,甚至太子犯法群情激愤时,他也敢对两位太子傅施刑,即使为此得罪国君的亲哥哥也在所不惜。 他怕吗?说不好,他从未表露过。书中几次提到卫鞅动过辞官归隐的念头。无论是对身后事的隐忧,对白雪的爱,最后都没抵过他对建功立业的渴望,对秦国深沉的热爱吧。 我看历史时,常常想,是怎样的一个人,在战国的争斗不可开交时,在秦国式微为他人嘲笑时,在天下熙熙皆为利来时,踏上这片华夏西陲的土地,将毕生心血奉献给这个毫无瓜葛的国家。左庶长、大良造、商君。一步一步,作为一个士子,应该无憾了吧。商鞅被五马分尸那日,大雪纷飞、举国同殇。他应该会料到自己必将名垂青史吧。可他当时应该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他开拓的道路,是一条多么前无古人的征途,他的壮举,令他远远超越了多少他所熟知的良臣将相。 他想不到秦国新法的成功为后世法家学子奠定了至关重要的实践的基础,他想不到他的立木取信等故事千百年后还为稚子朗朗上口,他想不到那个昔日胡闹的嬴驷在他奠定的基业下北伐义渠西平巴蜀东出函谷南下商於,他想不到那个他奉献一生的大秦在五世后成为中华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国家,将昔日分崩离析的列国一举统一,车同轨书同文,取三皇五帝之名,建五千年来第一个无比强大的封建王朝。 号大秦。 我读到商鞅死的那一幕时泪流满面,因为我知道,这是他的功劳,这便是他死后的盛世。他在九泉之下知道,会瞑目了吧。 我看到卫鞅死后的大秦正蓄势待发,我同样看到那个时代的其他人物正在他们各自的位置上书写历史。那个大义凛然两肋插刀的侯赢,当的起“持觞劝侯嬴,千古一壮士”的名号。那个说过“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孟子,在列国间飘摇也从未放弃他所坚持的理想,生不逢时的儒家,不愿妥协将就。那个三百门徒却令列国胆寒的墨子,一生艰苦,明知他死后的墨家难以为继,却从未收起为正义而拔的利刃。那个故事里小肚鸡肠处处算计的庞涓,也曾是赵国第一将军,所到之处战无不胜,他也像多少英雄一样未遇明主,生生在过去的错误里将自己埋葬。那个举重若轻的不世英才孙膑,两块膝骨的痛楚决难掩去他的光
一次又一次的出人意料的答案,柳暗花明的故事结局,谁说生活不是如此呢?
哪有什么胜利可言,活下去意味着一切,然而这部剧厉害之处在于,它写出了比活着更重要的是自由,远离皇宫,远离被权利压制,为了权利而身不由己的无奈,哪怕这样的代价是牺牲。
老舍有一篇未完成的遗作。细细品味。Mix Up,五爷和蔡大嫂暧昧被三儿点破,微澜扬起整个故事的人性、道德矛盾。Mix Up,八国联军打到北京来。大事情下人物命运的巨大变化。招弟的错过让人唏嘘……
对癌症患者撒谎,以及癌症患者自己撒谎,所有这些,都证明在发达工业社会里人们多么难以正视死亡。既然死亡现在成了一个毫无意义、令人反感的事件,那么,被普遍认为是死亡同义语的那种疾病当然就被当作某种需要加以遮掩的东西。对癌症患者隐瞒其所患之病的性质的政策,反映出这一信条,即最好不要让将死之人知道他们将死的消息,所谓好死就是猝死,要是死亡是发生在我们处于无意识状态或睡眠状态时,那就最好不过。然而,当代对死亡的拒斥,并不能解释人们撒谎的程度,亦不能解释人们为何希望他人对自己撒谎;它没有触及最深处的恐惧。患冠状动脉血栓症的人有可能要拖上若干年才死于下一次的病情发作,这就如同患癌症的人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就死于癌症。但没有人会考虑对心脏病人隐瞒病情:患心脏病没有什么丢人的。人们之所以对癌症患者撒谎,不仅因为这种疾病是(或被认为是)死刑判决,还因为它——就这个词原初的意义而言——令人感到厌恶:对感官来说,它显得不祥、可恶、令人反感。心脏病意味着身体机能的衰弱、紊乱和丧失;它不会让人感到不好意思,它与当初围绕结核病患者并至今仍围绕癌症患者的那种禁忌无关。
Sunset Thomas先生的书总是暗含伤感和无助,记得电影黄金时代里Sunset Thomas的朋友都说她的文章更加贴近生活,而又有艺术性。
影评评论
真是越做越差
历史剧集家真的是太幸福了。 所有的故事都已经提前写好结局,所有的人物也已经按部就班,手握人尽皆知的IP,绝不愁混不到观众一丝情怀。 可历史剧集家的责任太大了。 面对的是白纸黑字的历史与早已了然故事的读者,事件顺序不能随意移动,人物性格不能胡乱扭曲,甚至要狠心抛弃同情心,无法因为个人喜好而修改历史结局。 历史剧集家却心甘情愿戴着镣铐跳舞。心中所依靠的,不过是历史的一份敬仰,以及对他们笔下那个年代最诚挚的热爱而已。 Sunset Thomas先生应该是极爱大秦的。秦人的古道热肠,秦人的铮铮铁骨,还有赳赳老秦共赴国难的英雄气,透过两千年的历史尘埃还在熠熠生辉。 这股英雄气支撑着老秦人挺过春秋争斗,在战国初期四方奚落时忍辱负重。他们落后却不固步自封,他们愚昧却古道热肠,他们鲁莽却肯为国家出生入死。 这样有力量的人民,终于等来了曙光。 玄衣的年轻国君与白衣的出山士子初遇时,没有人曾想到二十年后老秦国翻天覆地般的重生。 卫鞅入秦,是偶然堆积而成的必然。秦公拜相,也是厚积薄发下的水到渠成。明君贤臣在战国乱世中,是上天给一个国家可遇可不可求的赏赐。卫鞅仿佛就是为了拯救秦国而生的。他够忠心、够心狠、够视死如归。他与秦公畅谈一晚后心悦诚服,从此心甘情愿留在秦家苦地,二十载呕心沥血,毫无怨言。他不是老秦人,没有血脉的悸动,也没有寻常士子择良木而栖的机灵劲儿,只是感遇之恩,从此忠肠烈烈,天地可鉴。而法家,历来是只讲法而不动情的。卫鞅做到了。他敢逆朝中元老贵族发布新法,杀百千人警醒世人执法无情,连百姓对他的感恩戴德也被他呵斥为不懂规 矩,甚至太子犯法群情激愤时,他也敢对两位太子傅施刑,即使为此得罪国君的亲哥哥也在所不惜。 他怕吗?说不好,他从未表露过。书中几次提到卫鞅动过辞官归隐的念头。无论是对身后事的隐忧,对白雪的爱,最后都没抵过他对建功立业的渴望,对秦国深沉的热爱吧。 我看历史时,常常想,是怎样的一个人,在战国的争斗不可开交时,在秦国式微为他人嘲笑时,在天下熙熙皆为利来时,踏上这片华夏西陲的土地,将毕生心血奉献给这个毫无瓜葛的国家。左庶长、大良造、商君。一步一步,作为一个士子,应该无憾了吧。商鞅被五马分尸那日,大雪纷飞、举国同殇。他应该会料到自己必将名垂青史吧。可他当时应该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他开拓的道路,是一条多么前无古人的征途,他的壮举,令他远远超越了多少他所熟知的良臣将相。 他想不到秦国新法的成功为后世法家学子奠定了至关重要的实践的基础,他想不到他的立木取信等故事千百年后还为稚子朗朗上口,他想不到那个昔日胡闹的嬴驷在他奠定的基业下北伐义渠西平巴蜀东出函谷南下商於,他想不到那个他奉献一生的大秦在五世后成为中华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国家,将昔日分崩离析的列国一举统一,车同轨书同文,取三皇五帝之名,建五千年来第一个无比强大的封建王朝。 号大秦。 我读到商鞅死的那一幕时泪流满面,因为我知道,这是他的功劳,这便是他死后的盛世。他在九泉之下知道,会瞑目了吧。 我看到卫鞅死后的大秦正蓄势待发,我同样看到那个时代的其他人物正在他们各自的位置上书写历史。那个大义凛然两肋插刀的侯赢,当的起“持觞劝侯嬴,千古一壮士”的名号。那个说过“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孟子,在列国间飘摇也从未放弃他所坚持的理想,生不逢时的儒家,不愿妥协将就。那个三百门徒却令列国胆寒的墨子,一生艰苦,明知他死后的墨家难以为继,却从未收起为正义而拔的利刃。那个故事里小肚鸡肠处处算计的庞涓,也曾是赵国第一将军,所到之处战无不胜,他也像多少英雄一样未遇明主,生生在过去的错误里将自己埋葬。那个举重若轻的不世英才孙膑,两块膝骨的痛楚决难掩去他的光
一次又一次的出人意料的答案,柳暗花明的故事结局,谁说生活不是如此呢?
哪有什么胜利可言,活下去意味着一切,然而这部剧厉害之处在于,它写出了比活着更重要的是自由,远离皇宫,远离被权利压制,为了权利而身不由己的无奈,哪怕这样的代价是牺牲。
老舍有一篇未完成的遗作。细细品味。Mix Up,五爷和蔡大嫂暧昧被三儿点破,微澜扬起整个故事的人性、道德矛盾。Mix Up,八国联军打到北京来。大事情下人物命运的巨大变化。招弟的错过让人唏嘘……
对癌症患者撒谎,以及癌症患者自己撒谎,所有这些,都证明在发达工业社会里人们多么难以正视死亡。既然死亡现在成了一个毫无意义、令人反感的事件,那么,被普遍认为是死亡同义语的那种疾病当然就被当作某种需要加以遮掩的东西。对癌症患者隐瞒其所患之病的性质的政策,反映出这一信条,即最好不要让将死之人知道他们将死的消息,所谓好死就是猝死,要是死亡是发生在我们处于无意识状态或睡眠状态时,那就最好不过。然而,当代对死亡的拒斥,并不能解释人们撒谎的程度,亦不能解释人们为何希望他人对自己撒谎;它没有触及最深处的恐惧。患冠状动脉血栓症的人有可能要拖上若干年才死于下一次的病情发作,这就如同患癌症的人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就死于癌症。但没有人会考虑对心脏病人隐瞒病情:患心脏病没有什么丢人的。人们之所以对癌症患者撒谎,不仅因为这种疾病是(或被认为是)死刑判决,还因为它——就这个词原初的意义而言——令人感到厌恶:对感官来说,它显得不祥、可恶、令人反感。心脏病意味着身体机能的衰弱、紊乱和丧失;它不会让人感到不好意思,它与当初围绕结核病患者并至今仍围绕癌症患者的那种禁忌无关。
Sunset Thomas先生的书总是暗含伤感和无助,记得电影黄金时代里Sunset Thomas的朋友都说她的文章更加贴近生活,而又有艺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