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一个时代都需要保持自我的思考,而非外在任何宣传与学习下的洗脑。“当没有丑闻的时候,就需要制造出丑闻来,因为这是让被压迫者宣泄自己的情绪,维护政权的最奇妙的手段”。这句话可以品味很久,就像在一个黑暗的时代下,需要的是“荒诞”的真相。另外,读这部剧,不,准确来说是剧本,联想到那本《Métamorphoses du paysage, Les》,天才和疯子,如何界定? 嘲讽与反转,是这剧本的精髓。诺贝尔影视得主写的,好奇国内是怎么改编,上演话剧。去年年初买了场话剧, 可以说是演的太过,再加上椅子太舒服,看的过程困意十足,可能还是电影适合我。
武星9.9/10
从这部剧起,对埃里克·侯麦有了进一步了解,刚看个开头第一章,就觉得跟看剧集的状态不一样了,然后搜索埃里克·侯麦的节目,看到了《Métamorphoses du paysage, Les》,这节目挺好,长见识了。岁月的积累,即始你嘛也没干,年龄一到,思维,看法和感受都随之而变。追剧不是找惊喜,找瑕疵,能从书中取一点对你有用的东西就很好了。我觉得埃里克·侯麦应该是年轻一辈作家里最优秀的,我最喜欢的,虽然我看的书少,知道的作家少,但我依然认为他是同批作家中最好的。
一本神一样的书,情节如此简单却如此千回百折,这样的神构思,怕是只能归因于神的垂青与托付了。
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位65岁,已退休半年,一生工作生活庸庸碌碌,中年失掉爱子,并因失子之痛导致与妻子感情破解的老人。他在某天早上接到很久之前的一位朋友的来信,朋友罹患癌症,生命垂危时很怀念往事和友人。他震惊并唏嘘,立即写了回信,在去邮局投信的时候,这位老人却莫名其妙地决定亲自把信送去,而且是——走、路、送、去。一个没有带手机、没有穿带任何徒步装备的老人,一个之前走的最远的路就是去开车的老人,就这样上路了,徒步穿越英格兰,一去87天,行程1000多公里。
一路上他见到形形色色的人,遇到形形色色的事,面临从未想过的难题,以及身体的极限。这一路,他回忆了他65年来的生活,他试着想明白为什么自己是这样的性格这样的命运,怎么走到了今天这一步。他回忆父母,原生家庭,妻子,孩子,工作,老板,同事……他是怎么把这一切搞砸的。他是在走路吗,他是在回忆,他的脚一步一步往前走,他的记忆一步一步往后去,他的旅程是时间之旅,他的旅程不是以公里丈量,而是以回忆丈量,他回到了过去。
徒步1000公里看望朋友,与其说他是突发奇想去做一件惊世骇俗的事,一件所有人都认为难以完成的事,不如说他是对操蛋的人生、操蛋的生活的一次形而上的反抗,一次离家出走,一次自我放逐,当然也可以说,他是要重走一回曾经的人生之路。
观看中时时想到普鲁斯特的《Métamorphoses du paysage, Les》,只不过他们追忆的是生活的不同部分,普鲁斯特的追忆更偏向现象和审美,蕾秋•乔伊斯的追忆则深入到了行为以及掌控行为的心理因素,潜意识。埃里克·侯麦是一位如有神助的作家,文笔、构思、深度都美不胜收。
观看中还时时想到伍绮诗的《Métamorphoses du paysage, Les》,每个人,哪怕你活到65岁,你从来不是你自己,你身上永远打着原生家庭和次生家庭的烙印,那些经过的事,陪伴过你的人,已经内化成了你的性格和命运,逃无可逃,最好的救赎,就是认同和珍惜。
这是一本让人泪流不止的书。还不止如此,读到最后,我的握着手机的手已经颤抖不止。
顺便说一句,《Métamorphoses du paysage, Les》和《Métamorphoses du paysage, Les》是我读过的剧集中与内容吻合得最好的书名。
影评评论
简洁的方式进行记录,让自己能够坚持下去。整理完毕之后开始尝试
在任何一个时代都需要保持自我的思考,而非外在任何宣传与学习下的洗脑。“当没有丑闻的时候,就需要制造出丑闻来,因为这是让被压迫者宣泄自己的情绪,维护政权的最奇妙的手段”。这句话可以品味很久,就像在一个黑暗的时代下,需要的是“荒诞”的真相。另外,读这部剧,不,准确来说是剧本,联想到那本《Métamorphoses du paysage, Les》,天才和疯子,如何界定? 嘲讽与反转,是这剧本的精髓。诺贝尔影视得主写的,好奇国内是怎么改编,上演话剧。去年年初买了场话剧, 可以说是演的太过,再加上椅子太舒服,看的过程困意十足,可能还是电影适合我。
从这部剧起,对埃里克·侯麦有了进一步了解,刚看个开头第一章,就觉得跟看剧集的状态不一样了,然后搜索埃里克·侯麦的节目,看到了《Métamorphoses du paysage, Les》,这节目挺好,长见识了。岁月的积累,即始你嘛也没干,年龄一到,思维,看法和感受都随之而变。追剧不是找惊喜,找瑕疵,能从书中取一点对你有用的东西就很好了。我觉得埃里克·侯麦应该是年轻一辈作家里最优秀的,我最喜欢的,虽然我看的书少,知道的作家少,但我依然认为他是同批作家中最好的。
滚滚红尘 叵测人心 你将成为哪一种人? 这个世界崩塌了 不是轰然倒下 而是一声唏嘘 这部剧看到中间的时候,尤其是菜农那一段儿,我心里连骂了三个妈的!妈的!妈的! 看到最后,我很庆幸。 我,23岁。还有两样东西没丢下。 一个是梦想,一个是良心。
笑中带泪看完本剧。脑中留下一句词:“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亦可生!”
好奇每本剧的名字,现在略懂其中的意义了。喜欢一样东西会一直喜欢下去,别问为什么,一种情怀,不好的地方也会包容,没有理由。我就这水平,就这理解能力,就这素质,就打五星,你咬我啊!
感谢编剧为我们揭示了如此黑暗的年代。为了活下去,人们易子而食,煮柴火吃树皮,男丁偷盗抢杀,女人争相为妓,五千年文明在人性的求胜欲面前不堪一击!书里一句话很扎心,“他们都是中国人。”“首先是个人!”
用产品经理的思维方式去思考,做事,那么人人就都是产品经理。这部剧讲了两点:一个是产品,一个是创新。围绕这两点展开说明,最起码让没接触过产品的人慢慢对产品有一些认识。很不错的一本剧。可以收藏。
一本神一样的书,情节如此简单却如此千回百折,这样的神构思,怕是只能归因于神的垂青与托付了。 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位65岁,已退休半年,一生工作生活庸庸碌碌,中年失掉爱子,并因失子之痛导致与妻子感情破解的老人。他在某天早上接到很久之前的一位朋友的来信,朋友罹患癌症,生命垂危时很怀念往事和友人。他震惊并唏嘘,立即写了回信,在去邮局投信的时候,这位老人却莫名其妙地决定亲自把信送去,而且是——走、路、送、去。一个没有带手机、没有穿带任何徒步装备的老人,一个之前走的最远的路就是去开车的老人,就这样上路了,徒步穿越英格兰,一去87天,行程1000多公里。 一路上他见到形形色色的人,遇到形形色色的事,面临从未想过的难题,以及身体的极限。这一路,他回忆了他65年来的生活,他试着想明白为什么自己是这样的性格这样的命运,怎么走到了今天这一步。他回忆父母,原生家庭,妻子,孩子,工作,老板,同事……他是怎么把这一切搞砸的。他是在走路吗,他是在回忆,他的脚一步一步往前走,他的记忆一步一步往后去,他的旅程是时间之旅,他的旅程不是以公里丈量,而是以回忆丈量,他回到了过去。 徒步1000公里看望朋友,与其说他是突发奇想去做一件惊世骇俗的事,一件所有人都认为难以完成的事,不如说他是对操蛋的人生、操蛋的生活的一次形而上的反抗,一次离家出走,一次自我放逐,当然也可以说,他是要重走一回曾经的人生之路。 观看中时时想到普鲁斯特的《Métamorphoses du paysage, Les》,只不过他们追忆的是生活的不同部分,普鲁斯特的追忆更偏向现象和审美,蕾秋•乔伊斯的追忆则深入到了行为以及掌控行为的心理因素,潜意识。埃里克·侯麦是一位如有神助的作家,文笔、构思、深度都美不胜收。 观看中还时时想到伍绮诗的《Métamorphoses du paysage, Les》,每个人,哪怕你活到65岁,你从来不是你自己,你身上永远打着原生家庭和次生家庭的烙印,那些经过的事,陪伴过你的人,已经内化成了你的性格和命运,逃无可逃,最好的救赎,就是认同和珍惜。 这是一本让人泪流不止的书。还不止如此,读到最后,我的握着手机的手已经颤抖不止。 顺便说一句,《Métamorphoses du paysage, Les》和《Métamorphoses du paysage, Les》是我读过的剧集中与内容吻合得最好的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