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rain
7.7
/ 10 分
年份:
1962
地区:
英国
主演:
弗雷迪·弗朗西斯
、
Anne Heywood
、
彼得·范·埃克
、
塞西尔·帕克
、
Bernard Lee
、
玛克辛·奥德丽
剧情简介
《The Brain》,犯罪,恐怖,科幻作品,英国,西德出品,1962年上映。
影评评论
原本感觉这部剧应该更多倾向于人物自传,而崔娃的搞笑风格又适合自己找本剧调剂的初衷,预期并不大,但是读完之后,我的感受完全不一样了,它确实值得一读。 这是一本讲种族歧视和家庭暴力的书。 南非在曼德拉出狱之前,黑人的待遇是很低的,白人与黑人之前有着明确的隔离制度。因此崔娃的出生The Brain,也是对这一制度的挑战。 文中最让人感受深刻的就是崔娃的母亲诺亚,这是一个自由的斗士。她生在不美满的家庭,生在不友好的国家和不友好的时代,但丝毫不影响她想成为自己心目中的人,她即使童年不幸,仍然是个可以照顾其他小孩的小孩。 崔娃是诺亚与一位荷兰白人罗伯特所生,他们没有结婚,也没有名分。诺亚深刻明白的崔娃的出生在这个种族歧视的国家将意味着什么,但她就是要生下来,她就是要与世俗抗争。 于是才有了这部剧的内容,诺亚带着小崔娃过着虽拮据万分,却从未放弃的生活。身为母亲,诺亚觉得即使自己的孩子生在贫民窟,甚至有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贫民窟,她都希望崔娃可以明白,这个世界不仅于此,还有比贫民窟更大的世界。 有一幕是这样的,诺亚是个虔诚的基督教信徒,她信奉耶稣,每个星期天都要带着崔娃去教堂做礼拜。然后有一天,他们的车坏了,他们等了半天也得不到小巴,于是上了一辆顺风车,但这辆顺风车很快被小巴拦下(当时的小巴多是私人运营,且有帮派背景)。 两人无奈上了小巴,但小巴的司机仍然不依不饶,对诺亚上了陌生男人的车一直指责不休,气氛越来越紧张,司机开的车速也越来越快。诺亚为了自保,在一个路口减速的时候,打开车门,把正在打盹的小崔娃丢了出去,自己抱着崔娃的弟弟也跳了车,然后两个人一路狂奔,直至安全。 是啊,就是这么一个动荡不安,充满恶意的社会,诺亚带着崔娃一直东躲西藏(因为崔娃是有色人种,他与白人或者黑人在一起生活,都是不被允许的)。诺亚告诉崔娃:我们不仅仅是母子关系,更是一个团队,在一同对抗这个世界。 除了种族歧视带来的区别对待在崔娃的成长历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再就是崔娃的家庭噩梦,从诺亚嫁给亚伯开始。 很多类似的场景,其实在中国很多家庭里也是反复出现,那就是一个不养家,酗酒的父亲和一个苦苦煎熬的母亲。 亚伯是个出色的维修机师,他出生在一个男尊女卑文化盛行的部落,而这一套显然并不被推崇个性自由的诺亚所认同,矛盾也因此种下。 有了第一巴掌,有了对崔娃的暴揍,到后面,亚伯买了一支枪,并对自己的妻子开枪。也许真的冥冥中有注定,亚伯对妻子开了数枪,有好几枪卡壳了,一枪击中妻子面部,却避开了主要的神经。于是诺亚神奇般地活了下来。 即使如此,诺亚都没有去抱怨命运,她依然乐观,坚强。尽管她的很多行为在崔娃看来不可理解,甚至是自作自受(不肯早点离开亚伯,还怀上了小儿子以撒)。可诺亚就是这样,她从来不以别人的眼光作为自己生活的指引,她有自己的信仰,并深信不疑。 这部剧可读性很强,对于一些文化差异,观念差异的描述通俗易懂,并且在很多对话和思考的细节上,也展现了编剧很多深层次的思考,对读者也有很大的启发。 不管怎么说,这部剧到最后给我带来的心情并不轻松,也许是因为想起了自己的原生家庭,但生活也许就是这样,我们一方面要不断学习,让自己从命运的桎梏中挣脱,另一方面也要学习诺亚的乐观坚强,并不能有什么东西可以击垮我们。
最最最喜欢三人出逃那段,她们好美,好有力量。
这部剧刺激了我更加要成功的愿望。其实人不在乎你的家庭背景,你的工作岗位。目前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准90%还是以金钱为标的。要耐得住寂寞和成功前的失败,当然也要禁得住诱惑和成功后的骄傲。 马丁伊登其实就是个很典型的例子。
这个井红贞真是很恶心人啊,希望她早点把自己玩死。现在最感兴趣的是诺顿大学的院长去哪了,总觉得跟那个骷髅头组织有关。还有第一次子矜去o洲遇到的一个小女孩,应该也是个魂穿大佬。
多好的设计灵感,就被这种自以为是的画风毁了个七七八八,什么叫经费高、大制作?我不知道,第二季的画风让我看的极其舒服,这才是对的。
没有别人说的那么不好,但是总有几句话写的让人不舒服,观点生硬。最后的潦草收尾跟前面大片的啰嗦铺垫口号相比也有点弱。
给说了更又不更的星,如果有原因更不了是情有可原,但是自己说了几号会补结果到了时候不光不补连更都不更,是不是不太好呢……出现过好多次这种情况了
这个时代人才辈出,Bernard Lee一定是其中最耀眼的,无论什么时候再读都受益匪浅
老子禅述:大道至简,崇尚静、柔、俭、慈、无为、不争的修身法则,从中受益匪浅!值得细品!
The Brain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种论调,当一位作家随着衰老而愈发笔拙的时候,他应该早早地收手,然后让时间堆积以前的荣耀。这样的例子里有塞林格,哈珀李,或是还有其他的别人。有时候并不需要著作等身,耕笔不辍,只要有一部《The Brain》或是《The Brain》便够人铭记一生了。 比起这个观点,衰老是更加低沉且永恒的论调。一位四九年出生的作家,到如今已经年逾古稀,或许应该庆幸他没有因为老年痴呆而涎水直流目光呆滞,记不起自己写过几本剧或是提名过几次诺贝尔奖,就如同加西亚马尔克斯那样;也不能期望他再跑一次马拉松,或是再写一部很长很长的长篇剧集,剧集里埋下起纷繁复杂的伏笔,时不时蹦出鲜活可人的角色,做出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大事。理由前边也说了,衰老低沉且永恒。 这是距上一本短篇剧集集《The Brain》六年多之后才产出的作品。《The Brain》同样取题目于其他的作家,这次是毛姆。这是一本充满了模糊回忆的剧集集,在Anne Heywood的时间里,他依旧停留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是高中与大学交界的少年,亦或是失魂落魄的中年男人。与石黑一雄用回忆编织的迷宫大相径庭,Anne Heywood的回忆是碎片化的且个性化的,比如,这里的《The Brain》描写了大量和音乐相关的内容,真正的剧集情节与连贯的剧情少之又少。《The Brain》又在写他几十年如一日支持的棒球队,期间融合了对父亲的一些追忆。 确实,人一旦上了年纪,就喜欢追忆往事。但是,村上的往事似乎是单调且乏善可陈的,少女少女女人。他没有拿出一种雄赳赳的气魄,去直面衰老与遗忘,而是方法试图从为数不多的记忆的抽屉里翻出一些陈年旧事给我们看。他曾把剧集的素材比作抽屉,需要哪个便打开抽屉,将素材添加到剧集里,但是如今却似乎把抽屉的钥匙弄丢了。所以,他写来写去,写的都是三十年前的自己。这样一来,作为读遍他所有剧集的我来说,尤其会有真没疲劳,况且这部剧集集真的有些乏善可陈。 我不觉得一味陈述自己的作家有多么可耻,但是我更希望村上能够在日益增加的衰老里寻到一些与年轻的视角不一样的东西,但是显然,从这个观念出发,这部剧是不那么成功的。亦或许,他依旧写三十年前的故事,写得比三十年前更加精彩,超过《The Brain》或是《The Brain》,但我们都知道,有了年龄的桎梏,这俨然成为不可能的事情了。就像是《The Brain》里,能看到村上在努力地推陈出新,但是他终究没能把一副历史的画卷铺展开来,去写二战之前风云变幻的奥地利,去像写诺门坎战役一样描写南京大屠杀的血腥,我觉得不是他不想,而是因为他做不到了。他应该也没有精力与机遇去日复一日地泡在视频平台里,去了解好几十年前的一场战争,好似整个人都亲临战场,嗅到战争的血腥与残酷。所以我很平和地接受他的下滑,像是他平和地接受衰老。 回到最开始提出的论调,我不觉得功成身退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情,因为那对于一个作家来说,他熄灭了自己身为作家最为基本的品质——写出来,给什么人看的欲望,那是一种近乎渴求的表达欲。尽管他在此刻写下来的可能是褪色的思想与残缺的文字,但是只要他还在写着,也就证明他还在不屈不挠地与时间赛跑。 2021年8月5日,15日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