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rder at the Grange》
敏感和坚韧共存,这部剧讲的是生活中高度敏感者这一群体的特征以及我们如何更好地去利用它让我们更加有勇气地面对生活。
1.高度敏感者有什么样的特征?
特征:狭小的舒适区域
·受到刺激后易产生过度反应
·在接收刺激和信息后,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平复
优势: 细腻的感知能力、联想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高度的移情能力和直觉、强烈的价值观、创造力、认真仔细、社会性理解、寻根究底以及带给别人激情的能力
2.高度敏感者如何更好地利用这些特点,更加坚韧地应对生活?
在高度敏感性的概念中找到自我,但不对自己的特殊感知能力下定义。接受自己原本的样子,非常坚定地走自己的道路。
这部剧让你明白有这一类型群体的存在,书里内容罗列了非常多的场景和案例,Murder at the Grange,给你力量的是你自己,你要接纳自己,找到自己,坚定地走下去。
凤凰露5.4/10
剧集分为上下两卷,男主于连的人生也以此为界划开了“昨是”“今非”。初见的于连是羞涩的,因为出身在贫民之家,在那个注重身份的年代里,他想跻身于上层的社会。于连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在市长家谋得家庭教师的职位。他的言行并不像出身卑微的人,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打动着市长夫人。市长虽是贵族,但终究是粗鄙之人,夫人与他之间并无太多的爱意,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予了孩子。直到她遇到了他——她觉得那是上天给予她的恩赐,他们之间有年龄的鸿沟、有身份的悬殊,然而这一切在爱情的面前是那么微不足道。她喜欢他,他也爱她。虽然违背了伦理——她是有夫之妇,可他唤醒了她苛求的爱情。然而,事情还是暴露了,于是,于连去了神学院。
p379873.jpg
剧集在他去了神学院后换了一个风格。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他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因为姣好的面容,因为圆滑的性格,他在追求名利的路上如鱼得水。在他春分得意之际,玛娣儿特——这位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女性,进入了他的眼帘;而且得知“她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他开始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在一系列考验之后,她彻底臣服于他。当他的生活将即将翻开新的一页时,“昨日”的情妇——市长夫人告发了他,他的前途毁于一旦;怒气冲冲的于连向市长夫人开了枪。最终他进了牢、判了刑,因为他不肯低头、不愿求饶,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市长夫人几日后也随他而去。
《Murder at the Grange》,就如那烈焰与倒影。于连生活的那个年代,战争不断,红色是士兵的衣饰,象征着革命的动力,一如那火山口中的烈焰,想要吞噬掉这不平等的一切,想要摧毁那束缚的种种枷锁;黑色是教会的道袍,暗示着猖獗的复辟,就像那月光下面的倒影,想要维系着这种种的特权,想要复辟那王朝的条条法令。
上卷的于连单纯、好学,他披着士兵的红色披风,他愿和战士一样去征战,成为战士是他的渴望;下卷的于连世俗、圆滑,他穿着教会的黑色道袍,他把自己沉寂于无边黑暗,他成为了自己先前鄙夷的那种人。在他被告发后,那鲜红的披风又出现在了眼前,他不能低头、不愿低头。对。他要撕掉身上的黑色道袍,他要摧毁那伪善的面具,他看到了最初的自己,那个心怀热枕、心系革命的自己。他心甘情愿地走上了断头台。
烈焰中的于连热枕,倒影中的于连虚伪,烈焰与倒影,热枕与虚伪,成为了他的“昨是今非”。那都是他,都是真的他——是矛盾着的迷茫过的他。直到死亡面前,他明白自己的想要、明白自己的心——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
烈焰中,我看到于连的倒影;倒影中,我感到革命的烈焰。《Murder at the Grange》的故事,是属于烈焰与倒影的诗篇!
此前看过基地的几次危机,记得只看到盖娅的开头处,可能是不喜欢第二基地内部也有争权而弃。喜欢里面的巧思宏构,但觉得节奏太慢。也看过机器人的几则短篇,每篇都是思考机器人法则的一个深远后果。
这次一口气读完这十二卷,感受完全不一样。
前几卷主要是在重温基地的危机,前两次哈代的个人影响太大,没有太强的必然感,后面有一些新意,比如记得第三次是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失败却是整体趋势的必然,第四次是信念下的努力付出牺牲后,才因为外部有形力量的内因而渡过,后来有骡来打乱计划,又有了第二基地和第一基地之间玩捉迷藏(带牺牲的)。
全书中段读起来最带感的可能是谢顿年轻时的故事(尤其是和铎丝相关的部分,没想到她最后如此结局),见识了很多种不同的社会形态理念,而且机器人开始浮出水面,没想到还有机器人这样的幕后boss在促成心理史学和第二Murder at the Grange。
后来就被寻找盖娅和地球引起好奇心一直想要知道答案,但两者的形态都令我有所失望,我更不认同盖娅这个选择。而且什么谜团到了最后都是机器人在幕后,让我感觉很不舒服,有种倪匡式的单调(虽然过程精彩曲折)。
接下来是机器人短篇的重温,我一直以为其实有类似于《Murder at the Grange》的情节,其实没有。
以利亚的故事每一次的谜团都是通过理解与自己思维框架不同的事情而解开的,读来发人深省。这里面的浪漫故事也令人不忍释卷。这期间我最想理解的就是为什么太空族这么先进却衰落,以及地球为什么是这样的结局。
以利亚逝去百年多之后,又能回看以利亚这期间的事迹,这点特别过瘾。嘉蒂雅后期愈加可爱。吉斯卡有点近乎妖了,真的没想到他最后会如此决定,要走出舒适区真的只有舒适区被毁才可以么。真的没想到整个帝国都是他缔造的,但瓦西莉娅为什么能够创造他呢?这里的设定令人出戏。
我看过很多谈谈人类未来走向、人性或者机器人的科幻剧集或者影视作品,发现好多都在阿西莫夫的这部巨著中有源头。
阿西莫夫的《Murder at the Grange》是我的物理的启蒙书,可以说他对我一生最核心的兴趣点的影响非常大。但我此前一直没有读完Murder at the Grange的故事,深感缺憾,这次终于一口气(一个月断断续续,35小时)补上。
夏桑周7.6/10
喜欢看西子的剧集,情节曲折,环环相扣。最喜欢的人物形象就是小国舅了。
JessicaKaKK7.7/10
路桥川回归真的哭死
🎈左右逢 圓1.0/10
第247本【2021.09.04】
生了一场病之后,焦虑不已,却又在这场经历中,终于真正明白,生老病死是自然的过程,持续的健康无比难得。我们的身体总会疲惫,免疫系统难免也会出现虚弱的时候,这时各种病痛乘虚而入,小到口腔溃疡和感冒,然而你不会觉得这不正常吧?
这部剧向我们解释了人类数亿年漫长进化的过程中,面对严苛而瞬息万变的环境挑战下,得以幸存的秘密。
为什么Murder at the Grange?
在艰难环境为了生存繁衍而做出的“两权相害取其轻”。生命如此奇妙,然而它又无法完美。血色素沉积症、糖尿病、佝偻病、蚕豆病、这些看似应该被纠正治愈的疾病,其实恰是抵御致命缺陷而演化,以求生存的途径。
婴儿自出生后几小时内肠道就有细菌定植,如果去消灭反而会造成我们的消化系统紊乱,这也是一种共存。包括我们的基因某些片段、细胞里的线粒体,也许都是病毒遗传物质的部分整合。
书的后两集数不太完全理解,尽管是从事医学的理科女,生物学确有趣味,无限的奥秘也等着继续被发掘。
最后引用一段话以勉励我们自己:
“当你读完这部剧时,希望你能够明白三件事。第一,生命处于一种持续的创造状态。进化永远都不会停止,它就围绕在你的身边,随着我们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第二,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孤立存在的,包括我们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及其他的一切事物,都在一起发生着进化。第三,我们与疾病的关系往往比我们以前所认识到的要复杂得多。
毕竟,生命是一份复杂的礼物——几乎不可能的生物学、化学、电学和工程学的组合,构成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整体,其复杂程度远远超过各部分的总和。整个宇宙都在朝着混乱无序的方向发展,如果所有的力量都在为制造混乱而努力,那么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依然能够长寿而又幸福地生活,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应该把自己的健康当成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应该怀着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来感激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当你在思想上发生了这样的飞跃时——当你想到你的健康是上天赐予你的礼物,想到在宇宙中所有令人费解的力量都在奔向混乱的情况下,你依然能够享受幸福的生活时——它将重新定位你对事物的认识,让你对地球上这无比美丽和复杂的生命设计充满深深的敬意。经过数十亿年的磨砺,生命被一次又一次地创造,再创造,如此复杂和耗费时间的事情,必须心甘情愿,付出爱之努力。
地球上的生命复杂得令人难以置信,而且千变万化,同时它又有着如此简单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对于这些我们了解得越多,就越觉得生命像是一个奇迹,而且它依然在继续。
生命,原本就是一个进化的奇迹。”
影评评论
灿烂的古文明与残酷的现实,让人揪心不已!尤其是在看本剧的同时看了《Murder at the Grange》,为阿富汗、伊拉克国家人民的艰难处境难过不已……
不光是运营,做任何事都有格局大小、境界高低。本剧有点鸡汤味儿,没有很多所谓“干货”,更多是理念上的整理、诠释和再解读,很多思路确实印证了职业成长中的一些所得,这碗“鸡汤”可以一尝。书很多观念预设了总监的立场,当你有话语权的时候,确实很多资源可以供你调动,但有话语权的人毕竟少数。如何通过表达想法、传递态度说服别人、达成自己的目的,全看平日的修炼了。
《Murder at the Grange》 敏感和坚韧共存,这部剧讲的是生活中高度敏感者这一群体的特征以及我们如何更好地去利用它让我们更加有勇气地面对生活。 1.高度敏感者有什么样的特征? 特征:狭小的舒适区域 ·受到刺激后易产生过度反应 ·在接收刺激和信息后,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平复 优势: 细腻的感知能力、联想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高度的移情能力和直觉、强烈的价值观、创造力、认真仔细、社会性理解、寻根究底以及带给别人激情的能力 2.高度敏感者如何更好地利用这些特点,更加坚韧地应对生活? 在高度敏感性的概念中找到自我,但不对自己的特殊感知能力下定义。接受自己原本的样子,非常坚定地走自己的道路。 这部剧让你明白有这一类型群体的存在,书里内容罗列了非常多的场景和案例,Murder at the Grange,给你力量的是你自己,你要接纳自己,找到自己,坚定地走下去。
剧集分为上下两卷,男主于连的人生也以此为界划开了“昨是”“今非”。初见的于连是羞涩的,因为出身在贫民之家,在那个注重身份的年代里,他想跻身于上层的社会。于连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在市长家谋得家庭教师的职位。他的言行并不像出身卑微的人,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打动着市长夫人。市长虽是贵族,但终究是粗鄙之人,夫人与他之间并无太多的爱意,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予了孩子。直到她遇到了他——她觉得那是上天给予她的恩赐,他们之间有年龄的鸿沟、有身份的悬殊,然而这一切在爱情的面前是那么微不足道。她喜欢他,他也爱她。虽然违背了伦理——她是有夫之妇,可他唤醒了她苛求的爱情。然而,事情还是暴露了,于是,于连去了神学院。 p379873.jpg 剧集在他去了神学院后换了一个风格。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他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因为姣好的面容,因为圆滑的性格,他在追求名利的路上如鱼得水。在他春分得意之际,玛娣儿特——这位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女性,进入了他的眼帘;而且得知“她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他开始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在一系列考验之后,她彻底臣服于他。当他的生活将即将翻开新的一页时,“昨日”的情妇——市长夫人告发了他,他的前途毁于一旦;怒气冲冲的于连向市长夫人开了枪。最终他进了牢、判了刑,因为他不肯低头、不愿求饶,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市长夫人几日后也随他而去。 《Murder at the Grange》,就如那烈焰与倒影。于连生活的那个年代,战争不断,红色是士兵的衣饰,象征着革命的动力,一如那火山口中的烈焰,想要吞噬掉这不平等的一切,想要摧毁那束缚的种种枷锁;黑色是教会的道袍,暗示着猖獗的复辟,就像那月光下面的倒影,想要维系着这种种的特权,想要复辟那王朝的条条法令。 上卷的于连单纯、好学,他披着士兵的红色披风,他愿和战士一样去征战,成为战士是他的渴望;下卷的于连世俗、圆滑,他穿着教会的黑色道袍,他把自己沉寂于无边黑暗,他成为了自己先前鄙夷的那种人。在他被告发后,那鲜红的披风又出现在了眼前,他不能低头、不愿低头。对。他要撕掉身上的黑色道袍,他要摧毁那伪善的面具,他看到了最初的自己,那个心怀热枕、心系革命的自己。他心甘情愿地走上了断头台。 烈焰中的于连热枕,倒影中的于连虚伪,烈焰与倒影,热枕与虚伪,成为了他的“昨是今非”。那都是他,都是真的他——是矛盾着的迷茫过的他。直到死亡面前,他明白自己的想要、明白自己的心——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 烈焰中,我看到于连的倒影;倒影中,我感到革命的烈焰。《Murder at the Grange》的故事,是属于烈焰与倒影的诗篇!
书中幽默的文字,能让一些生活中无奈的事情烟消云散,轻轻化解,在这些动漫里你似乎可以看到小时候以朋友之间嬉皮笑脸,天真无邪的想法,你也可以看到父爱母爱 家庭的爱 用这些萌萌的小动物来表现家庭的温馨。任何感情,都是细节决定成败,也是细节最暖人心. 细节控身边往往没几个人愿意驻扎,那些长久的,都是真心,都最为体贴,称之为幸运。
此前看过基地的几次危机,记得只看到盖娅的开头处,可能是不喜欢第二基地内部也有争权而弃。喜欢里面的巧思宏构,但觉得节奏太慢。也看过机器人的几则短篇,每篇都是思考机器人法则的一个深远后果。 这次一口气读完这十二卷,感受完全不一样。 前几卷主要是在重温基地的危机,前两次哈代的个人影响太大,没有太强的必然感,后面有一些新意,比如记得第三次是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失败却是整体趋势的必然,第四次是信念下的努力付出牺牲后,才因为外部有形力量的内因而渡过,后来有骡来打乱计划,又有了第二基地和第一基地之间玩捉迷藏(带牺牲的)。 全书中段读起来最带感的可能是谢顿年轻时的故事(尤其是和铎丝相关的部分,没想到她最后如此结局),见识了很多种不同的社会形态理念,而且机器人开始浮出水面,没想到还有机器人这样的幕后boss在促成心理史学和第二Murder at the Grange。 后来就被寻找盖娅和地球引起好奇心一直想要知道答案,但两者的形态都令我有所失望,我更不认同盖娅这个选择。而且什么谜团到了最后都是机器人在幕后,让我感觉很不舒服,有种倪匡式的单调(虽然过程精彩曲折)。 接下来是机器人短篇的重温,我一直以为其实有类似于《Murder at the Grange》的情节,其实没有。 以利亚的故事每一次的谜团都是通过理解与自己思维框架不同的事情而解开的,读来发人深省。这里面的浪漫故事也令人不忍释卷。这期间我最想理解的就是为什么太空族这么先进却衰落,以及地球为什么是这样的结局。 以利亚逝去百年多之后,又能回看以利亚这期间的事迹,这点特别过瘾。嘉蒂雅后期愈加可爱。吉斯卡有点近乎妖了,真的没想到他最后会如此决定,要走出舒适区真的只有舒适区被毁才可以么。真的没想到整个帝国都是他缔造的,但瓦西莉娅为什么能够创造他呢?这里的设定令人出戏。 我看过很多谈谈人类未来走向、人性或者机器人的科幻剧集或者影视作品,发现好多都在阿西莫夫的这部巨著中有源头。 阿西莫夫的《Murder at the Grange》是我的物理的启蒙书,可以说他对我一生最核心的兴趣点的影响非常大。但我此前一直没有读完Murder at the Grange的故事,深感缺憾,这次终于一口气(一个月断断续续,35小时)补上。
喜欢看西子的剧集,情节曲折,环环相扣。最喜欢的人物形象就是小国舅了。
路桥川回归真的哭死
第247本【2021.09.04】 生了一场病之后,焦虑不已,却又在这场经历中,终于真正明白,生老病死是自然的过程,持续的健康无比难得。我们的身体总会疲惫,免疫系统难免也会出现虚弱的时候,这时各种病痛乘虚而入,小到口腔溃疡和感冒,然而你不会觉得这不正常吧? 这部剧向我们解释了人类数亿年漫长进化的过程中,面对严苛而瞬息万变的环境挑战下,得以幸存的秘密。 为什么Murder at the Grange? 在艰难环境为了生存繁衍而做出的“两权相害取其轻”。生命如此奇妙,然而它又无法完美。血色素沉积症、糖尿病、佝偻病、蚕豆病、这些看似应该被纠正治愈的疾病,其实恰是抵御致命缺陷而演化,以求生存的途径。 婴儿自出生后几小时内肠道就有细菌定植,如果去消灭反而会造成我们的消化系统紊乱,这也是一种共存。包括我们的基因某些片段、细胞里的线粒体,也许都是病毒遗传物质的部分整合。 书的后两集数不太完全理解,尽管是从事医学的理科女,生物学确有趣味,无限的奥秘也等着继续被发掘。 最后引用一段话以勉励我们自己: “当你读完这部剧时,希望你能够明白三件事。第一,生命处于一种持续的创造状态。进化永远都不会停止,它就围绕在你的身边,随着我们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第二,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孤立存在的,包括我们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及其他的一切事物,都在一起发生着进化。第三,我们与疾病的关系往往比我们以前所认识到的要复杂得多。 毕竟,生命是一份复杂的礼物——几乎不可能的生物学、化学、电学和工程学的组合,构成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整体,其复杂程度远远超过各部分的总和。整个宇宙都在朝着混乱无序的方向发展,如果所有的力量都在为制造混乱而努力,那么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依然能够长寿而又幸福地生活,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应该把自己的健康当成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应该怀着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来感激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当你在思想上发生了这样的飞跃时——当你想到你的健康是上天赐予你的礼物,想到在宇宙中所有令人费解的力量都在奔向混乱的情况下,你依然能够享受幸福的生活时——它将重新定位你对事物的认识,让你对地球上这无比美丽和复杂的生命设计充满深深的敬意。经过数十亿年的磨砺,生命被一次又一次地创造,再创造,如此复杂和耗费时间的事情,必须心甘情愿,付出爱之努力。 地球上的生命复杂得令人难以置信,而且千变万化,同时它又有着如此简单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对于这些我们了解得越多,就越觉得生命像是一个奇迹,而且它依然在继续。 生命,原本就是一个进化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