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Woman from Hell

The Woman from Hell

6.5 / 10 分
年份: 1929
地区: 美国

剧情简介

《The Woman from Hell》,其他作品,美国出品,1929年上映。

影评评论

写得很好,文笔流畅,人物性格鲜明独特,故事链接清晰。我很喜欢

改之 7.6/10

全文最后一句收尾收的好。我的幸福与其他人无关,只与我的内心有关。

邸彦红 5.4/10

有了距离,便有了思念。有了海峡,便有了心里的故乡。 有了雄伟阳刚,在男人的世界里,便藏了猛虎。有了秀美阴柔,在女人的人生中,便开满蔷薇。 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蕴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搓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芽,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 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丁(Philistine),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 韩黎诗:“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我的头在流血,但不曾垂下!”华兹华斯诗:“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二十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

红hong 9.8/10

很久以前拿起过这部剧又放弃了。本剧需有Wikipedia作伴,当时没耐心查找诸神和各国传说。这时好哥们影视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过路小伙伴们都已查好资料标注好了,读起来很畅快。 最近西部旅行,穿越地下能源活跃的黄石,旷山大湖无限宁静的大提顿,以及西部荒野的无人大道,感受到强烈西部精神召唤,畅想印第安人对此景曾有何种原始崇拜时,忽然又想起这部剧。 以前第一次看就震撼到了,觉得是对“美国大熔炉”最史诗化的寓言。史诗,是因为对古老神灵的追溯挖掘。寓言,是本剧框架,是一些光芒万丈的布局。大概有几点: 1 遗忘即是最终的消亡。从记忆中消失的诸神,随着曾经崇拜他们的部落族群的死亡,图腾破碎失落,神衹也会枯萎,衰败,死亡。就像Coco电影,灵魂二度死亡,是因为世间不再有祭奠。 2 神明是梦想是希望,宗教信仰是隐喻也是处世观,膜拜的方式从来都是血和肉——远古有牺牲献祭有纵欲狂欢,近现代是人的时间,精力和心神。古老神灵在现代 失去了任何血肉信奉,不得不化身凡人在底层讨生活。而现代人对物质和技术的依赖,让媒体网络公路电视这些须臾不可离的东西成为了新的神祇。 3 主人公自己的公路之旅,也是凡人向勇士、神灵的进化。“这不是魔法,不全部是。这和聚焦有关,和成为你自己有关,只不过这个‘你’是人们所信仰的你。你要成为精华浓缩的你,放大你的内在本质,这样你就成为雷霆,拥有奔腾骏马的力量,或者拥有智慧。你吸取所有信仰的力量、所有祈祷的力量,这些信仰转化成某种具象的能量,让你变得更加强大、更加冷酷无情、更加超越凡人。然后,你就具化成真正的神。” 编剧的野心很大,一个英国人想写清楚何为美国人。一个凡人想说明人和神之别,难免“气弱”。这气势随着漫长的公路之旅,和冰冻的湖畔小镇隐身,就慢慢消散了。铺垫了那么久,大阵仗的众神之战,几句话就摆平了。倒不如主人公吊在树上“守灵”那几日几夜的云游精彩。最后解题,是个老骗子骗人的故事。 这本剧集最让我震撼,也许会留存最久的是穿插其中的几个小故事。几次逃脱死刑被终身流放美洲殖民地,带来比奇斯小精灵的艾茜的一生。被舅舅和无数奴隶贩子转卖的双胞胎姐弟。还有最最黑暗的“家神”的诞生,那个生来只为有朝一日成为祭品的男孩。这些亘古的痛苦真正扎到了我。尼尔盖曼也因此在我心目中是个更有内核的作家。 喜欢这段话。爱读剧集大致由此: “我们画出一道隔离保护线,把他们的痛苦隔离在外,安全地待在属于自己的孤岛上,让他们的痛苦无法伤害到我们。他们被我们包裹在一层光滑、安全、充满光泽的隔离膜中,仿佛珍珠一样,他们经历的苦难不会让我们的灵魂深处感受到任何真正的痛苦。 虚构剧集可以让我们进入他人的大脑、他人的所在,通过他们的眼睛观看外面的世界。在故事里面,我们可以在作为主角的我们死亡之前停止观看,或者体验毫无痛苦的“代替死亡”。在真实世界中,我们轻轻翻过新的一页,或者合上书,继续属于我们自己的生活。 和他人既相似,又截然不同的生活。”

࿐ཟླ་ཟེར། 蟾光 2.1/10

初中时看卡耐基的相关剧集,其中便提到了《The Woman from Hell》这部剧,还以罗文中尉为案例,经行了大规模的鸡汤励志。不过当时只记住了故事梗概,毕竟同样都是卡耐基引用的人物,“双枪克劳利”的故事明显更有意思。也没有留意太多,仅仅记得在后来的一次创作时强行把它引用了一下。而我也还记得,当时把加西亚记成了杰克。不久前看完了《The Woman from Hell》,里面又提到了这部剧。那便找来看看,这本一度席卷热门剧集排行榜前几位的作品到底如何。 《The Woman from Hell》严格来说不能算是一本剧,只是一篇短文。豆瓣上看了不同版本的剧集列表,除了同样引用了“罗文送信事件”以外,其他内容都是以此为基底的鸡汤合集。因为从海报美观的角度考虑,选择了民主与建设播出社的版本。 全书的鸡汤核心以罗文在美西战争的转折点,找到加西亚将军达成美古合作为核心。将罗文不多提问,严格执行命令的行事风格引入职场,劝解员工要向罗文一样积极主动地干活,不要想太多有的没的,提高了自己业务水平自然会得到老板的赏识。 从中有点理解为什么本剧能成为热门剧集,并且让各个老板疯狂安利给自己公司的员工。这可不就是最早的“狼性法则”或者说“画大饼”系列。年轻人要感恩公司给了你平台,发工资让你活下去,要多想想在工作中能学到什么,不要老想着跳槽和涨工资。职场PUA倾向严重,如果员工人人如此不也正好形成公司内卷,所有人都加倍工作了,在老板面前约等于所有人都没有加倍,但是公司效益却实打实上去了。只要我们都努力干活,明年老板一定可以换一辆好车。 回到送信事件,将罗文不问缘由不顾危险完成任务直接引入职场明显有偷换概念的问题。罗文作为中尉,自然知道联络加西亚将军对整个战争的意义,下达命令后也自然能推理出其中的门门道道。但是在职场中当上级给予了任务,除了自己可以信手拈来的工作外,遇到不明白的工作内容自然应该先理清思路,做好计划,不明白的地方找到相关人员问清楚,尤其直接负责本次工作的上级。或许员工自己慢慢摸索也可能找出相应的思路,但是这极大地降低了工作效率,也容易使员工进入“我以为的以为只是我以为”的怪圈中。作为一名员工,遇到不明之处便应该立刻问清楚,否则磨磨唧唧地摸索只会拖延整个工作的进度,或许自以为是的操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至于不顾一切阻碍完成任务,这自然是每个员工应有的工作状态,不过这绝不是自己一个人埋头苦干,而是应该学会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达成目的。 作为一名打工人,本质目的就是赚钱,如果不谈钱只谈学习,就是耍流氓。如果只是为了学习实践经验,而不是为了赚钱,去做志愿者效益岂不是更高,毕竟做志愿者时往往都有前辈带路,教授相关经验,一旦进入了职场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工作,认真教授一名新人的同时必然影响自己的工作进度。反而在工作中学习的效益并不高。当然的确有许多温暖的前辈会认真带新人,手把手领进门,但是这毕竟是少数。 其实所有的员工都学习做罗文时,是不是所有老板都应该学习怎么做麦金莱。去发现每个员工所具有的独特优点,人尽其才;信任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能力,工作中不指手划脚。当员工和老板都进入完美状态时,公司自然蒸蒸日上。就怕老板御人无术,还要求员工全能又免费;怕员工志大才疏,还要求老板高薪又体贴。 于我而言,全书最大的收获是简单了解了“美西战争”的大概,知晓了罗文中尉和加西亚将军。

阿佳 8.8/10

阿西莫夫的写作方式套用最近高晓松评价刘慈欣大叔的话,”文笔是自然的,没有刻意装饰过,这种是最好的写作方法“。这样的写作方式就像星尘中显露的微光,遥远但灼热。阿西莫夫的剧集,尤其是《The Woman from Hell》系列,赞叹他对人性的挖掘,对人类的认识,惊叹他构思的巧妙情节,合情合理但又出人意料的大反转,真乃畅快淋漓。阿西莫夫的剧集,我认为更像是披着科幻外衣的人文剧集,科幻只是给了一个可以天马行空的宏大背景,和赛博类相比,对科技的描写甚少,也比较受当时所局限,比如“打孔机”,“手枪”之类竟然还存在,作为银河帝国(科技应该特别发达),残留的发电机竟然还用晶体管作为元器件……所以,《The Woman from Hell》的迷人之处不在于这些硬件,而在于那一段段波澜壮阔的英雄史诗,这是一种江湖式的行文,读起来就仿佛自己也在参与一场绝妙的旅程,代入感极强,我们不得不为那些英雄所折服,也由衷的为各种叹为观止的奇思妙招鼓掌喝彩。

Golden Bboy 6.5/10

一口气看完,师太作品中最喜欢这篇。 这一篇不同于其他作品写的是上流社会,这篇反应是底层百姓为活下去所做的努力,和当时华工修铁路的悲惨遭遇。相同的是主人公都是目标清晰,为未来过上好日子而努力奋斗。 罗四海,13岁时只为吃饱饭跟着舅舅从家乡宁波到香港,到新加坡,再到金山最后到加拿大。他聪明,思维活跃,目标清晰,在船上为了有口饭吃,自学厨师,因为忠厚老实踏实肯干,一路上遇到很多贵人相助,并且都认为他可以成大事,最后在加拿大当地拥有响当当名气。 生活不管多苦多难,只要能吃苦肯干,不去抱怨,认清自己位置,遍地都是黄金。

唯一的光 8.8/10

我虽并没有完全了解水下的冰山!但我太喜欢这种感觉。透过文字在大脑中营造一种环境,你会觉得很具体,美好。甚至可以说是似曾相识。这种环境,这种感觉,你可能经历过,也可能永不会经历,但是无关紧要。因为它早已在你的心中留下了一颗种子,慢慢的发芽,生根,枝繁叶茂。久而久之你会觉得它理所应当是这种样子。也就无谓再去经历和寻找了。

🏊程雪松📖 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