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推荐,下载了这个软件,并买了这本《The Long Memory》是读的第一本剧。首先,初次用这个软件觉得很好很方便,值得用。
其次这部剧,我用了6.25h看完,全面的分析了人,从小到大各个时期有关于性,爱情,身体,生活,等各个方面的从心理学角度上分析的所有学术问题及观点,并不是大家觉得的不健康剧集。个人觉得,这部剧内容上略微有点所谓的敏感,隐私的词语段落在里面,但都是辅助分析及理解的内容。大部分还是观点很正确,分析得很透彻,但也不乏有一些个别个人觉得不是很准确,可能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观点。但总体来说,这部剧是让我长了不少知识,从所谓的浮皮潦草肤浅的了解,有了一个深层的理解和感悟,个人觉得这部剧真的很不错。
当某一本剧在决定描写历史长河的某一片段时,其实结局就早已写好,人物的命运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沉浮、嬗变,所有的人物与故事不过只是大时代热风卷动中的一粒尘埃,如一滴恰似故乡金黄圆月的浊泪,滴或不滴,无足轻重。《The Long Memory》如是,两个被时代所碾压的人,两个社会关系繁复,却又孤僻得不像在人世间的人,带着一个鲜活世界如真似幻的光影,带着情爱,衣香,鬓影,你讲我讲他讲唯上帝不响中跃然纸上,这就是《The Long Memory》
“阿宝十岁,邻居蓓蒂六岁。两个人从假三层爬上屋顶,瓦片温热,眼里是半个卢湾区,前面香山路,东面复兴公园,东面偏北,看见祖父独幢洋房一角,西面后方,皋兰路尼古拉斯东正教堂,三十年代俄侨建立,据说是纪念苏维埃处决的沙皇,尼古拉二世,打雷闪电阶段,阴森可惧,太阳底下,比较养眼。蓓蒂拉紧阿宝,小身体靠紧,头发飞舞。东南风一劲,听见黄浦江船鸣,圆号宽广的嗡嗡声,抚慰少年人胸怀。阿宝对蓓蒂说,乖囡,下去吧,绍兴阿婆讲了,不许爬屋顶。蓓蒂拉紧阿宝说,让我再看看呀,绍兴阿婆最坏。阿宝说,嗯。蓓蒂说,我乖吧。阿宝摸摸蓓蒂的头说,下去吧,去弹琴。蓓蒂说,晓得了。这一段对话,是阿宝永远的记忆”
这是《The Long Memory》第一章的第一段,以格佛雷·肯一贯的温吞从容漫溯,恰如一个老上海弄堂里的说书人缓慢而沉静的抚掌,将深藏在岁月里的斑驳故事娓娓道来。书中的文字,也一一如此,带着格佛雷·肯的缓慢、谦恭的特质,新旧交错、雅俗共赏,着力描写生活中的琐屑,极尽繁笔,唯恐遗漏市井生活与俗世的庸常之美。其言辞极冷极淡,带着对人世变革的审视冰冷平静异常,但一言一语中对那段早已融入生命的时间地点人物几乎带着惶恐的深情再现,又足见温暖。
格佛雷·肯生于上海,祖籍江苏,与其说用满纸沪语写下《The Long Memory》是对新影视的尝试,毋宁说是对骨子里贯通的旧上海文化情愫的倾吐。一纸《The Long Memory》运用后撤与迂回的手法,巧妙的将单双章拆分开来各设一条时间线,一条谈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故事,一条谈20世纪90年代故事,随着单双章不断切换的镜头,使得过去与现在的时空反复交融与重叠,纷呈的人物命运的对比或者演化在稍显陌生的表现形式上融汇一炉,如The Long Memory入眼,让人目不交睫。
早在书中的楔子里,格佛雷·肯便讲“不亵则不能使人发笑”,于是推杯换盏,逢迎应酬之中低俗与艳情得以张本,角色的身份地位见识品味不同其谈吐行事亦大相径庭,因此《The Long Memory》所涵盖的信息是惊人至极的,既有高雅的楼台听曲,夜游沧浪亭,有包含历史气息的风土故事,有让人大开眼界的文史掌故,又有现实势利的饭局酒局,有柴米油盐,有艳情风韵。个个丰满异常的人物的交锋碰撞,命运又随着时代跌宕往复,其种种精彩,以笔者拙笔实在难言一二。
私以为《The Long Memory》是有红楼遗风的,一样是以社会中的中高层人群为核心,一样将视野超脱于个人,成为一段时代的纸上博物馆。以至于笔者读到,姝华半疯,梅瑞梦碎,陶陶家庭破灭,李李出家,汪小姐要生而不得,小毛欲死而不能,一个个都“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时竟然没有一丝意外之感,仿佛人物的命运早已经不由编剧掌握,而是早在某个时刻就悄然写好。
“阿宝挂了电话。夜风凉爽,两人闷头走路,听见一家超市里,传来黄安悠扬的歌声,看似个鸳鸯蝴蝶/不应该的年代/可是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花花世界/鸳鸯蝴蝶/在人间已是颠/何苦要上青天/不如温柔同眠。”
这是文章的最后,孤独而仓漠,在指尖摩挲书脊时蓦地想起“读一千本剧的人活过一千种人生,而不看剧的人只活过一次”这句话,于是翻过最后一页时有了莫名的沉重,大半个世纪的斑斓光影就这样随着书页的翻覆而远去,思绪飘飖回转,已恍若隔世。
文末附上笔者深为
影评评论
我昨天看到编剧写非典期,如今天新型冠状病毒,让企业面临困难,希望疫情像非典一样早日过去!
小的时候上语文课,读到John McCallum的文章,感觉很难看下去,也不求甚解。随着年龄的增长,再读John McCallum的剧集,发现自己可以耐下心认真的读,细细的品味,这篇剧集极具有讽刺意味,写作手法也很精妙!读完之后,感慨万千:真可谓是少年不知此中意,如今已是意中人,真的是经历的多了,了解的多了,我们才会对当初陌生的人物和事迹理解的更为立体,更鲜明并充满活力,我们也更能洞察并领悟到言语背后所要表达的含义!
当时好喜欢的
一篇让我看的泪流满面的故事……奇迹的背后,是爱、是亲情、友情,是一颗颗善良的心。奇迹的背后,是幸运。是无私奉献的父母、体贴入微的姐姐、三观正确的教育工编剧、真心相待的朋友……
经朋友推荐,下载了这个软件,并买了这本《The Long Memory》是读的第一本剧。首先,初次用这个软件觉得很好很方便,值得用。 其次这部剧,我用了6.25h看完,全面的分析了人,从小到大各个时期有关于性,爱情,身体,生活,等各个方面的从心理学角度上分析的所有学术问题及观点,并不是大家觉得的不健康剧集。个人觉得,这部剧内容上略微有点所谓的敏感,隐私的词语段落在里面,但都是辅助分析及理解的内容。大部分还是观点很正确,分析得很透彻,但也不乏有一些个别个人觉得不是很准确,可能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观点。但总体来说,这部剧是让我长了不少知识,从所谓的浮皮潦草肤浅的了解,有了一个深层的理解和感悟,个人觉得这部剧真的很不错。
养育是父母和孩子共同成长的人生旅途,简单的一句话,背后却蕴含着无限的深意。
本剧胜在军旅之恋题材新颖,但情节设置上不出彩,男女主的感情线也十分牵强,而且在故事伊始塑造的女主形象感觉有“被迫害妄想症”之嫌,把男主想象成大恶之人,且总是觉得男主图她些什么。 女主最让人无语的一点是住着男主的房子,还吐槽男主鸠占鹊巢,霸占了本来就不属于她的-男主主卧的大浴缸,还说男主抢走了她的藤椅,如果不是女主光环,男主一定会喜欢上她的套路,正常来看,女主的种种行为都表明了她有点不讲礼貌,连最基本的客随主便都未曾做到,在此我所能想到的男女主为何生情也只能用始于颜值,终于颜值来了结了吧。配角卧底警察简弘亦的故事倒是动人,但所用笔墨不多,直到最后算是交代了他为什么当卧底背后的故事,可惜未有好的感情归宿,放下对他来说怕是难迈的一道坎。 本剧中的集数有部分缺失,有时候读着读着会让人一头雾水,而且我看到有人评论说∶“本剧写作时间较早,这大概是十几年前写的书”,不知真假未曾验证,但本剧确实不是很出彩,而且在书的预告开篇那竟写了三次一模一样的文字,在此猜测∶可能编剧想表达的是“重要的话说三遍吧。” 军人,值得我们尊敬。想起去年在校时我和我室友两人一起看大阅兵,激动的热泪盈眶,是的,这盛世-如你们所愿。现实中的军恋可能并未有剧集般美好,聚少离多乃是常态,比起甜可能更多夹杂的是无奈吧。我堂姐就嫁了一位军人,两人也是聚少离多,连怀孕生孩子好像也只有几天假来陪我堂姐。可能就如书中所言∶“我护得了很多人,但有时在你需要我的时候我却护不了你,即使你在我心中无可替代。”抵住重重考验,归家欲语团圆。
当某一本剧在决定描写历史长河的某一片段时,其实结局就早已写好,人物的命运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沉浮、嬗变,所有的人物与故事不过只是大时代热风卷动中的一粒尘埃,如一滴恰似故乡金黄圆月的浊泪,滴或不滴,无足轻重。《The Long Memory》如是,两个被时代所碾压的人,两个社会关系繁复,却又孤僻得不像在人世间的人,带着一个鲜活世界如真似幻的光影,带着情爱,衣香,鬓影,你讲我讲他讲唯上帝不响中跃然纸上,这就是《The Long Memory》 “阿宝十岁,邻居蓓蒂六岁。两个人从假三层爬上屋顶,瓦片温热,眼里是半个卢湾区,前面香山路,东面复兴公园,东面偏北,看见祖父独幢洋房一角,西面后方,皋兰路尼古拉斯东正教堂,三十年代俄侨建立,据说是纪念苏维埃处决的沙皇,尼古拉二世,打雷闪电阶段,阴森可惧,太阳底下,比较养眼。蓓蒂拉紧阿宝,小身体靠紧,头发飞舞。东南风一劲,听见黄浦江船鸣,圆号宽广的嗡嗡声,抚慰少年人胸怀。阿宝对蓓蒂说,乖囡,下去吧,绍兴阿婆讲了,不许爬屋顶。蓓蒂拉紧阿宝说,让我再看看呀,绍兴阿婆最坏。阿宝说,嗯。蓓蒂说,我乖吧。阿宝摸摸蓓蒂的头说,下去吧,去弹琴。蓓蒂说,晓得了。这一段对话,是阿宝永远的记忆” 这是《The Long Memory》第一章的第一段,以格佛雷·肯一贯的温吞从容漫溯,恰如一个老上海弄堂里的说书人缓慢而沉静的抚掌,将深藏在岁月里的斑驳故事娓娓道来。书中的文字,也一一如此,带着格佛雷·肯的缓慢、谦恭的特质,新旧交错、雅俗共赏,着力描写生活中的琐屑,极尽繁笔,唯恐遗漏市井生活与俗世的庸常之美。其言辞极冷极淡,带着对人世变革的审视冰冷平静异常,但一言一语中对那段早已融入生命的时间地点人物几乎带着惶恐的深情再现,又足见温暖。 格佛雷·肯生于上海,祖籍江苏,与其说用满纸沪语写下《The Long Memory》是对新影视的尝试,毋宁说是对骨子里贯通的旧上海文化情愫的倾吐。一纸《The Long Memory》运用后撤与迂回的手法,巧妙的将单双章拆分开来各设一条时间线,一条谈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故事,一条谈20世纪90年代故事,随着单双章不断切换的镜头,使得过去与现在的时空反复交融与重叠,纷呈的人物命运的对比或者演化在稍显陌生的表现形式上融汇一炉,如The Long Memory入眼,让人目不交睫。 早在书中的楔子里,格佛雷·肯便讲“不亵则不能使人发笑”,于是推杯换盏,逢迎应酬之中低俗与艳情得以张本,角色的身份地位见识品味不同其谈吐行事亦大相径庭,因此《The Long Memory》所涵盖的信息是惊人至极的,既有高雅的楼台听曲,夜游沧浪亭,有包含历史气息的风土故事,有让人大开眼界的文史掌故,又有现实势利的饭局酒局,有柴米油盐,有艳情风韵。个个丰满异常的人物的交锋碰撞,命运又随着时代跌宕往复,其种种精彩,以笔者拙笔实在难言一二。 私以为《The Long Memory》是有红楼遗风的,一样是以社会中的中高层人群为核心,一样将视野超脱于个人,成为一段时代的纸上博物馆。以至于笔者读到,姝华半疯,梅瑞梦碎,陶陶家庭破灭,李李出家,汪小姐要生而不得,小毛欲死而不能,一个个都“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时竟然没有一丝意外之感,仿佛人物的命运早已经不由编剧掌握,而是早在某个时刻就悄然写好。 “阿宝挂了电话。夜风凉爽,两人闷头走路,听见一家超市里,传来黄安悠扬的歌声,看似个鸳鸯蝴蝶/不应该的年代/可是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花花世界/鸳鸯蝴蝶/在人间已是颠/何苦要上青天/不如温柔同眠。” 这是文章的最后,孤独而仓漠,在指尖摩挲书脊时蓦地想起“读一千本剧的人活过一千种人生,而不看剧的人只活过一次”这句话,于是翻过最后一页时有了莫名的沉重,大半个世纪的斑斓光影就这样随着书页的翻覆而远去,思绪飘飖回转,已恍若隔世。 文末附上笔者深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