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改编自Nicole Kear的自传,由Abby McDonald操刀剧本,讲述了耶鲁大学的一名大四学生在得知自己即将丧失视觉后,尽可能利用仅存的视力接受所有的遗憾和美好,慢慢的她也找到了梦寐已久的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 震撼人心的欲望。 令人憎恶又怜悯的爱。 可怜可恨又可惜,淫猥邪恶又浪漫。
几乎每个故事都言语朴实却发人深省,当中描述的生活状态,人生的选择即便是一百多年后也一直不断在重复,能引起强烈共鸣。
佛洛斯特·甘是一个智商不足七十,成人后是智力仅接近三至七岁孩童的低能儿,或者稍好一些,是智力接近八到十二岁儿童的弱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众人眼中的白痴,却有着轰轰烈烈,看似荒诞不经,实则意味深长的一生。该剧以荒谬的风格,通过傻子阿甘的视角,反讽美国的社会问题。 ①傻子阿甘生命中的无价之宝:亲情、爱情、友情 阿甘生命中最大的幸运,是他虽然自幼痴傻,却拥有人世间最宝贵的情意。 首先,是来自妈妈的亲情。 我小时候,她总是把我关在屋里,免得其他小孩子骚扰我。夏天下午,天气热坏了,她会把我安顿在客厅里,拉上窗帘,让房间暗一点,凉快些,再给我弄杯柠檬汁。然后,她就坐那跟我聊天,就那么一直说个不停,也没什么特别的话题,就好像一般人给猫狗说话那样。不过,我也习惯了,而且蛮喜欢,因为她的声音让我觉得非常安全而舒服。 我觉得,阿甘的妈妈不是坚强的女人,因为她似乎总在哭鼻子,在每次阿甘离开她的时候。可能是因为孩子本来就不健全,还不得不一次次地离她而去,做妈妈的十分牵挂又无能为力吧。 从某种程度上,我们似乎觉得妈妈没有帮上阿甘什么忙,特别是在他离开家去学校之后,出现过太多的生活变动。但在阿甘,妈妈始终都是一种牵挂。他想妈妈,担心妈妈因看不到他而难过。无论他在哪里,妈妈邮寄来的东西以及写来的信件对他而言都是一种满足和安慰。 然后,是源于自己内心的爱情。 我从一年级就认识你了,阿甘——将近三十年——我看着你长得又高又壮又善良。等我终于明白自己多么喜欢你时——你来波士顿的时候——我是世界上最快乐的女孩。 珍妮自小学一年级起,就是阿甘的朋友,唯一的朋友。阿甘自幼就喜欢她。由于珍妮并不爱阿甘,阿甘又觉得自己只是个白痴而已,所以,阿甘从没有想过珍妮会和自己结婚。 但珍妮对阿甘的感情的确复杂。她和阿甘分分合合,每次都使阿甘觉得自己得罪了她,却都在下次相遇时,给阿甘以惊喜。特别是最后一次,珍妮带着阿甘的儿子出现在他的面前,儿子的存在使得阿甘的一生趋于完满。 最后,是生命中难得的友情。 阿甘有三个朋友。一个是布巴,一个是丹,还有一个是公苏。布巴是阿甘结交的第一个朋友,他们一起吹口琴,后来又在越战中偶遇,说好战后弄艘捕虾船,一起经营养虾生意。丹是阿甘的第二个朋友。在他眼里,完全不认为阿甘是个白痴。而且他认定无论阿甘想做什么样的人,想做什么样的事,都一定能做到。公苏,那只和阿甘一起去外太空的猿猴,是阿甘特殊的朋友。是它在布巴死后陪阿甘到布巴家乡做好养虾的生意。 这三个阿甘生命中的友人,给了阿甘持续不断的温暖和力量。 ②傻子阿甘的宝贵品质:真诚、单纯、率真 我也许是个白痴,但起码我不笨。 如果说阿甘的不幸是因为他的痴傻,那么,阿甘的幸运同样也是因为他的痴傻。而人生本不需要太多聪明。 阿甘的先天智障,使他看上去呆板木讷,但在某些方面却天赋异禀。比如,在音乐、棋艺、数学方面他天赋超群,被人们认为是“白痴天才”。而在其他方面,比如橄榄球、乒乓球、摔跤方面,除了他的身高、体重方面的优势之外,更重要的则得益于他的纯天然品质。 更难能可贵的,当他以同样的品质到达事业的巅峰,渐渐觉得哪里不对劲时,他能洒脱地放下一切,无牵无挂地和公苏“去流浪”。 这便是傻子和聪明人的本质区别。一个智力健全的人,总是执着于艰苦奋斗,醉心于无止境的挑战和成就当中,欲罢不能。很多人搞不懂“适可而止”、“拿得起,放得下”的智慧。 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想要的越多,失去的也就越多。而唯有像傻子阿甘那样,一次次的放手,一次次的放空,才换来更多机会和可能。 他的真诚,使别人对他毫无防备,从而更接近目标;他的率真,换来别人的坦诚相待,从而
比较喜欢书的后半部,详细的介绍了咖啡的各种冲泡方法以及各种冲泡法下咖啡的口感。还有各种花式咖啡的具体制作。
历史叙事体。对熟读过《终与你相见Now I See You》的读者来说,可能会觉得索然无味。
编剧真实的案例,与大家分享,非常暖心,喜欢他把见过爱作为结尾,点个大大的赞👍
这部剧怎么说呢?在前面内容其实很好,情节环环相扣,跌落起伏,人物刻画也比较细腻,但到了后面,剧情感觉崩坏的比较严重,而且有一些话也比较毁三观,大大影响了看剧的感观,希望编剧能够给这部剧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
有够装的
舍不得读的书,日记读一篇少一篇,我规定自己每天最多只能读两则。
影评评论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 震撼人心的欲望。 令人憎恶又怜悯的爱。 可怜可恨又可惜,淫猥邪恶又浪漫。
几乎每个故事都言语朴实却发人深省,当中描述的生活状态,人生的选择即便是一百多年后也一直不断在重复,能引起强烈共鸣。
佛洛斯特·甘是一个智商不足七十,成人后是智力仅接近三至七岁孩童的低能儿,或者稍好一些,是智力接近八到十二岁儿童的弱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众人眼中的白痴,却有着轰轰烈烈,看似荒诞不经,实则意味深长的一生。该剧以荒谬的风格,通过傻子阿甘的视角,反讽美国的社会问题。 ①傻子阿甘生命中的无价之宝:亲情、爱情、友情 阿甘生命中最大的幸运,是他虽然自幼痴傻,却拥有人世间最宝贵的情意。 首先,是来自妈妈的亲情。 我小时候,她总是把我关在屋里,免得其他小孩子骚扰我。夏天下午,天气热坏了,她会把我安顿在客厅里,拉上窗帘,让房间暗一点,凉快些,再给我弄杯柠檬汁。然后,她就坐那跟我聊天,就那么一直说个不停,也没什么特别的话题,就好像一般人给猫狗说话那样。不过,我也习惯了,而且蛮喜欢,因为她的声音让我觉得非常安全而舒服。 我觉得,阿甘的妈妈不是坚强的女人,因为她似乎总在哭鼻子,在每次阿甘离开她的时候。可能是因为孩子本来就不健全,还不得不一次次地离她而去,做妈妈的十分牵挂又无能为力吧。 从某种程度上,我们似乎觉得妈妈没有帮上阿甘什么忙,特别是在他离开家去学校之后,出现过太多的生活变动。但在阿甘,妈妈始终都是一种牵挂。他想妈妈,担心妈妈因看不到他而难过。无论他在哪里,妈妈邮寄来的东西以及写来的信件对他而言都是一种满足和安慰。 然后,是源于自己内心的爱情。 我从一年级就认识你了,阿甘——将近三十年——我看着你长得又高又壮又善良。等我终于明白自己多么喜欢你时——你来波士顿的时候——我是世界上最快乐的女孩。 珍妮自小学一年级起,就是阿甘的朋友,唯一的朋友。阿甘自幼就喜欢她。由于珍妮并不爱阿甘,阿甘又觉得自己只是个白痴而已,所以,阿甘从没有想过珍妮会和自己结婚。 但珍妮对阿甘的感情的确复杂。她和阿甘分分合合,每次都使阿甘觉得自己得罪了她,却都在下次相遇时,给阿甘以惊喜。特别是最后一次,珍妮带着阿甘的儿子出现在他的面前,儿子的存在使得阿甘的一生趋于完满。 最后,是生命中难得的友情。 阿甘有三个朋友。一个是布巴,一个是丹,还有一个是公苏。布巴是阿甘结交的第一个朋友,他们一起吹口琴,后来又在越战中偶遇,说好战后弄艘捕虾船,一起经营养虾生意。丹是阿甘的第二个朋友。在他眼里,完全不认为阿甘是个白痴。而且他认定无论阿甘想做什么样的人,想做什么样的事,都一定能做到。公苏,那只和阿甘一起去外太空的猿猴,是阿甘特殊的朋友。是它在布巴死后陪阿甘到布巴家乡做好养虾的生意。 这三个阿甘生命中的友人,给了阿甘持续不断的温暖和力量。 ②傻子阿甘的宝贵品质:真诚、单纯、率真 我也许是个白痴,但起码我不笨。 如果说阿甘的不幸是因为他的痴傻,那么,阿甘的幸运同样也是因为他的痴傻。而人生本不需要太多聪明。 阿甘的先天智障,使他看上去呆板木讷,但在某些方面却天赋异禀。比如,在音乐、棋艺、数学方面他天赋超群,被人们认为是“白痴天才”。而在其他方面,比如橄榄球、乒乓球、摔跤方面,除了他的身高、体重方面的优势之外,更重要的则得益于他的纯天然品质。 更难能可贵的,当他以同样的品质到达事业的巅峰,渐渐觉得哪里不对劲时,他能洒脱地放下一切,无牵无挂地和公苏“去流浪”。 这便是傻子和聪明人的本质区别。一个智力健全的人,总是执着于艰苦奋斗,醉心于无止境的挑战和成就当中,欲罢不能。很多人搞不懂“适可而止”、“拿得起,放得下”的智慧。 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想要的越多,失去的也就越多。而唯有像傻子阿甘那样,一次次的放手,一次次的放空,才换来更多机会和可能。 他的真诚,使别人对他毫无防备,从而更接近目标;他的率真,换来别人的坦诚相待,从而
比较喜欢书的后半部,详细的介绍了咖啡的各种冲泡方法以及各种冲泡法下咖啡的口感。还有各种花式咖啡的具体制作。
历史叙事体。对熟读过《终与你相见Now I See You》的读者来说,可能会觉得索然无味。
编剧真实的案例,与大家分享,非常暖心,喜欢他把见过爱作为结尾,点个大大的赞👍
这部剧怎么说呢?在前面内容其实很好,情节环环相扣,跌落起伏,人物刻画也比较细腻,但到了后面,剧情感觉崩坏的比较严重,而且有一些话也比较毁三观,大大影响了看剧的感观,希望编剧能够给这部剧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
有够装的
舍不得读的书,日记读一篇少一篇,我规定自己每天最多只能读两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