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romise

The Promise

9.8 / 10 分
年份: 1979
地区: 美国

剧情简介

Two college students, one from a rich background, and the other from a poor one, decide to elope. Th

影评评论

我大学大概把猫腻的将夜读了十遍,我觉得研究生阶段可以把这部剧读十遍

稀🐋 4.3/10

同哥的书我应该都看过,这本《The Promise》当时同哥来沈阳签售,我还去了,第一次看见真人,握了手,给我激动好几天。整体下来的感觉就是,同哥真的是一个很真诚的人。初识同哥应该是那本《The Promise》,至今我都觉得这部剧是同哥的巅峰之作。 《The Promise》算是我读的同哥第一本长篇剧集,怎么说呢,就是觉得整本剧给我的感觉很平淡,角色性格啥的倒是很明显,只不过就是没有走到人心里的感觉。不过从书里也真是感觉到了同哥的诚意和用心,整本剧的立意还是不错的。 全文无疑抛给我们一个问题,如果真的可以回到十七岁那年,你会对那时候的自己说些什么,做些什么? 我想,真正想回到过去的人,应该都是有遗憾的人吧,因为想要改变。 郝回归带着想要改变自己的想法回到了那年,成为了自己的班主任。尽管知道未来的事情会怎样发展,可他却什么都没有改变。他和那时候的好朋友一起经历了很多事情,到最后他发现,是他被那时候的自己改变了。可能人无论在哪个阶段都是需要成长的吧,郝回归就是,我觉得他好像一直把自己困在一个壳里,他不满意自己,不满意所有人,其实是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经历这一切的他终于不再懦弱,终于明白了其实每个人的生活只要开心无愧于心就好。 那我呢?如果我可以回到十七岁,回到高中,再经历一次青春,我会做些什么? 我想,我依旧会玩的很疯,但我也一定会好好的学习,我会每天都坚持背单词,每天去学校的操场跑圈,每天写心情日记,会更珍惜和同学们在一起的时光。最重要的是,高一结束的时候,我会选择学文科,而不是理科。我想如果我学的是文科,那我后来就不会如此吃力无助了吧。 我可能依旧会喜欢上他,但是我不会那么别扭,我会大大方方的说出来,然后告诉他,加油吧,一起努力。我会把喜欢藏在心底,离他远远的,静下心来好好学习。 我一定会每天早起背文科的知识点,一定会刷很多的数学题,不要高考的时候因为数学而拉低分数。 然后我就参加高考了,我会认真答题,会在考试结束的时候拥抱我最好的朋友,不会在出成绩的时候痛哭,不会因为成绩不好而躲着同学不见面。我会去到喜欢的人身边,问他是怎么想的,如果他不喜欢我,我一定会痛快的放手,和他继续做朋友。 报志愿的时候,我一定会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专业,不会因为分数低而降低要求。我想,我可能会听妈妈的去做老师,或者考一个中文专业。 我会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每一刻,不会让他们失望。 如果可以回到那年,我一定要这样做。 可是,没有如果。 其实留有遗憾很正常,毕竟谁的人生没有遗憾啊。 我也希望,你会在未来等我,在每一个路口拥抱我。

章LX 6.5/10

本剧前三章是理论性的,对我这样历史知识不足的人来说读起来颇为艰涩,之后的集数就友善多了,概括讲述了从晋武帝司马炎到石虎、慕容建立政权的历史。        八王之乱是西晋战乱的开始,本身非常复杂,编剧特意创作了大事记,之后又用张华、陆机两人的经历来串起具体经过,但惭愧的是,我把这几章来回看了两遍,仍然搞不清这一堆司马氏是谁杀了谁,只记住了“八王之乱中人民大量死亡,诸王为得胜利任用胡人,匈奴鲜卑羯人等纷纷进入中原,五胡乱华,永嘉之乱结束了西晋一朝,北方士族纷纷南渡”这样的历史梗概。        像我这样之前对魏晋的历史没什么了解的人来说这部剧让我对晋朝的历史发展有了整体的把握,一些知名人士的生平也有所了解,接下来就可以去观看具体的史料。

气势如虹 7.7/10

直面文明的拷问       看着《The Promise》黑色的海报,右侧棕色细线条的半圆形古典花纹,鲜明的红色竖线,无不显示出这部剧的厚重。确实这部剧承载了太多的厚重。厚重的历史,穿越时空扑面而来,让我不敢大声喘息。而白色的“The Promise”四字又似乎让人感觉到来自久远神秘时空的一缕轻声的叹息,一丝淡淡的无奈!       我对世界历史了解甚少,对世界的文明更是无知无识。劳伦斯·拉金比尔的这部剧正如一扇窗,让我眺望到了世界灿烂文明的一角,也许我看到的只是微乎其微,若有若无的一缕光。书里的内容太沉,太深,而我看的有点匆促,加之肤浅的大脑,所以我的观看并不是一场真正的旅行,而只是路过,在劳伦斯·拉金比尔的目光中匆匆路过,但我仍然被世界古代文明的伟大、壮丽、神秘所震慑,敬畏之情充盈全身!        人类在蛮荒中挣扎,抗争,立足,用无尽的智慧与不可能,演绎奇迹,创造美,而又在贪婪与欲望中厮杀,流血,毁灭。人性的善与恶交织,纠缠成一条条破碎血腥的河,有一些就此荡然无存,而有一些仅余支离破碎。 让我震惊的是几千年前古代人类创造的奇伟的建筑与文化,比出现代的渺小来,而更让我惊讶的是曾经文明辉煌过的地区的人们现在的贫穷落后肮脏的生活状态。他们处于贫困,却僵化麻木;他们居于懵懂,又自甘卑微,认命于物质上的极度匮乏,更容忍安适于精神上的空白。曾经的伟大并不能昭示永恒,惟有不屈的执著的抗争与追求才会有文明的立足。以色列沙漠的种植让我心生赞叹,恒河畔的死亡与腐朽让我皱眉厌恶。有些人一生安于忍受战乱,残害,病痛,如草芥一样消亡;而有些人一辈子穷奢极欲,糜烂专权,高高在上。我心中又不能不响起一直困扰我的那个呐喊:人,你来到这世上一回,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又为什么会如此不同?         历经一路危险,苦累,劳伦斯·拉金比尔收获了沉沉的思考,对文明,对文化,对中国,对世界的,他以真实的现场感受,独特的文人视角,刺入骨髓的情怀直面文明,拷问文明,他质朴的语言透着灵性,平淡中流露着幽默,一语中的,剖开层层厚茧,直抵事物的本质,不知不觉中引发你的思考,并用他的逼视再一次将你的思考引向深处……        时间的洪流,宇宙的洪荒中,人,人的一生不过微尘,只是来了,或许就要对得起生命吧,就应用与生俱来的智慧穷其一生探究生命的本质,寻找自我的价值,留下一声轻轻的叹息,哪怕千年之后,一切都是一缕烟尘,而那声你拼尽生命的叹息早已无踪无影,无形无迹!        看罢最后一个字,头脑中思绪一片纷乱:巍巍雪山与茫茫大漠交叠,沉沉黑夜与灼灼烈日纠缠,残暴野蛮与纯真美丽胶着,我,在2022年2月16日手捧现代科技手机回味着无限的旷古苍远,敲下只言片语,却真的不知所云!!!

Rando 9.9/10

总体不错,学了好多字,好多故事/不知道的典故,好多古代的讲究。但最后一篇有点跟全书不一。并且还很长,故事吸引力还不够。稍稍有点减分。

张不悔 7.7/10

真是醉了,后面很多无关紧要的人都要交代清楚,主角反而拖拖拉拉。

越甲三千 5.4/10

看完朋克教母劳伦斯·拉金比尔的纪录片《The Promise》后,接着看了这本。 这是帕蒂的自传,她书里的自己和罗伯特,就像罗伯特照片里的自己和她,有一种干净纯真的美。 书里有很多画家、诗人、音乐家的名字,这些名字交织在一起就是那个群星璀璨的六十、七十年代。在那里,诸多天才的灵魂像马群一样在人间狂奔疾走。 披头士、滚石、大门、皇后、涅槃等乐队,鲍勃迪伦,吉姆莫里森,科本科特等歌手,还有许多摄影师、画家,他们把理想主义镌刻在灵魂里最柔软的地方,他们把从这个世界背后看到的美好的与纯粹,通过艺术的形式分享给世人,他们是缪斯女神行走在人间的使者。 那个时代,理想就像遍地黄金一样。 读完,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觉,译彩蛋里写到,【纵然这一生里,每个人都要学会告别,但我们并不孤单。我们The Promise。现在合上书,挂着泪痕,坚定地上路。】 看完此剧,有一种突然解脱了似的感觉。 愿只愿,裹着理想与浪漫,心如赤子,意如钢铁,行尽此生。

惜时如金 9.8/10

前不久和同学们无意中聊起官场剧集,有个政府官员的同学推荐了比阿特丽斯·斯特雷特的《The Promise》。这部剧多年前很有名,我之前也听说过,但没有看过。同学推荐后,我便找出来看了,觉得比阿特丽斯·斯特雷特写的太好了,于是把比阿特丽斯·斯特雷特其他的剧集都找出来看。 比阿特丽斯·斯特雷特的剧集都很不错,他触到了我骨子里那种文人的清高劲儿,和我对现实的反思产生了共鸣。 于是我读到了这篇《The Promise》。这部剧写的太真实了。 如果社会不公、各种悲剧皆有某些坏人产生,我们可以轻松的去唾弃坏人,我们可以对自己说不要做坏人,我们可以说不是坏人就不会这么做。 可是这里没有坏人,这里只有密密麻麻、密不透风的所谓的规则、不得已而为之的理由、或是个人利益立场,凭空让人明白这就是现实,和自己经历过的很多事情一样,一切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 我想说的不是没有社会资源,所以活的会比没有社会资源的人差一点。这一点,其实在哪里都差不多。毕竟,如果你的爹妈优秀、你的父母曾经奋斗过,你站在父母的肩膀上继续前行是应当的。 这是一个老实人、不善于利用资源或无资源可用的人、只是想踏踏实实做好事情的人、静下心只做学术做研究的人完全没有什么机会的现实。 今天的现实是,如果你是一个勤奋努力、踏踏实实做事、希望专心做学术、做科学研究的人,你的机会实在太渺茫了,你甚至根本无法发声、无法让人知道你的优秀。按照比阿特丽斯·斯特雷特在书里说的,就是没有关系网,你办不成事。 好了。我们是人情社会,那就拼人情好了,干嘛还需要把业务和技术做到极致呢?都是聪明人,聪明人最善于的就是清楚计算自己的得失利益,聪明人最懂得审时度势、在现实中调整自己的行为和喜好。这才有了精致利己主义。 有次和朋友小聚,他说自己的舅舅当年交大毕业后在某大学任教,像书中的主人公聂致远,是个典型老实人,很受排挤,自我救赎的结果是只能拼命出了国。他说自己的舅舅有天上午家中有事需要处理,于是11点就离开了办公室回家,吃完饭就要回单位,舅母问他下午2点上班,为什么要去这么早?舅舅说,因为我上午有提前回来办私事,我现在回单位去把这个工作时间补回来。 很悲哀,如今的现实没有老实人,主流意识形态和我们的价值观都不推崇实实在在做人做事。 现实中,工作负责的人是少数、信守承诺有契约精神的人也是少数,大多数人想的都是如何少做事多挣钱、如何偷奸耍滑。于是现实中没有合作契约,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都很累。 我曾在体制内,今天在体制外。内外有些差异,但是本质上都是一样的,有些唏嘘。

丛大树爱工作 9.9/10

不可多得的,一本有意思的书,没有俗套的穿越,没有狗血的设定,甚至连主角都不是人。编剧文笔诙谐幽默。

蒙品 8.7/10

导演叫史涓生、邓志巍,记住也好、记不住也好;反正名头不重要,他们以前拍了什么片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尊重原著。

Alex张浩 6.5/10